昨晚,把我折腾得死去活来,我算深深体会到了。
只要女儿一生幸福,虚名又能值多少呢?
有的人,一碗饭就撑了,有的人,三碗饭才装了胃的一角;有的人,半杯啤酒就脸红脖子粗,有的人,一瓶白酒就如白开水;人和人,很不一样的。
那么,有的人,一个老婆都要伺候得狼狈不堪,有的人,即使多几个女人,也能她们都要阳光有阳光,要雨露有雨露。
“妈,爸爸很厉害吧,昨晚。”这丫头真不羞啊。听她这一问,我都脸红了。“要是没大姐和我一起,我肯定会让爸爸弄死。”
“大姐?”
“大姐是我爸最早收养的第一个女儿啊,她以前是爸爸的老师。妈妈,哦,不是指你,是爸爸的太太,吩咐她到公司,服侍爸爸。你见过的,昨天,在礼堂惩处员工时,她就站在爸爸身后。”
我见过也没印象。
事情有点复杂,就我这脑子,越说越糊涂了。
把女儿交给这男孩,我应该是能够放心的。
母女同伺一男,是不是有点匪夷所思呢?
这不随我的意愿。
这男孩有一股让我无法抗拒的魅力。
昨晚,他让我尝到我从未尝到过的滋味,让我哭叫连连,让我腾云驾雾一般,让我不得不求饶。
他已经彻底把我征服了。
把我尘封十几年,压抑在心灵深处的欲望释放了出来。
一旦尝过这滋味,很难忘怀。
我一个小女人,就听天由命吧。
偶尔的,能给我点雨露滋润,就是我最大期待。
女儿不离开他爸,我又何尝离得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