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自行车,你随身带车钥匙干什么?”
“捡的。”
“在哪儿捡的?”
“路上。”
“这枚金戒指呢?”李所长又拿起那枚戒指。
“在商店门口捡的。”
李所长闻言,不禁冷笑一声:“呵,你运气可真好,出门净捡好东西了。”
综合所有情况,李所长心中疑窦丛生:此人身份可疑,口音与原籍不符,随身携带来历不明的贵重物品且解释牵强,更透露出对公安盘问的熟悉感。
他判断,此人绝非善类,绝不能轻易放走。依据当时针对身份不明、流窜作案嫌疑人员的相关规定,他果断填表报请局领导批准,对其实行收容审查。
听到“收容审查”的决定,崔家俊立刻激动起来:“为什么收容我?我犯了什么罪?”
李所长平静而坚决地回答:“你有罪没罪,审查清楚了再说。”
在将崔家俊送往收容所之前,李所长特意又给医院李科长打了个电话,确认了三家失窃的具体物品,并告知对方嫌疑人身上发现一枚金戒指,请其立即带失主前来辨认。
然而,失主辨认后表示,这枚戒指并非其家丢失之物。
这个结果让李所长更加确信,此人身上还有更深的问题。
在将崔家俊押送收容所时,他特意嘱咐收容所所长:“这个人不简单,安排个可靠的监室,加强监视,绝对不能让他出意外,更不能让他跑了!”
所长问:“李所,你觉得有多大问题?”
李所长沉吟片刻,目光锐利:“无事则已,有事就是大事!”
三、深入核查
第二天刚上班,李所长便开始了紧张的对外调查。
他首先通过长途电话联系黑龙江省公安厅,几经辗转,终于接通了管辖克山农场的嫩江地区公安分局,进而联系到了克山农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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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场分局的同志在电话中答复:“我们农场确实有崔家俊这个人,二十四岁,身高一米六多,以前因为盗窃被处理过,有前科。
另外,他在1978年和人打架,腿被打坏了,走路有点瘸。这个人常年不在农场,具体去向我们现在也不掌握。”
消息反馈回来,案情似乎明朗了一些——确有其人,年龄、身高、前科情况都对得上,而且也是常年在外。
但李所长心中的疑团并未消散,反而更重了:口音问题怎么解释?更重要的是,眼前这个崔家俊,腿脚灵便,一点也不瘸!
他立即再次提审崔家俊。
“我们和克山农场联系过了。你说的崔家俊,腿是瘸的,你怎么不瘸?”
“好几年了,腿早治好了,现在不拐了。”对方对答如流。
“那你的口音呢?一口北京话,怎么听也不是东北人。”
“我们农场北京知青特别多,我从小跟他们一块玩,口音早就混了。
再说,这几年我主要在北京、河北这边跑,觉得东北话太土,一开口人家就知道是外地人,办事不方便,所以我早就刻意改说北京话了。这有什么奇怪的?”
他的解释听起来合情合理,几乎无懈可击。
见审讯人员沉吟,他趁热打铁,语气甚至带上了几分委屈:“警官,我真的是清白的。
来你们这儿就是想找个临时工干,那天确实是渴急了才进去找水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