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曼在另一头鹿旁边蹲著,索菲亚靠在他背上,两个人也在拍照。
祝芙偏过头,不敢再看。
胃里翻了一下,她捂住嘴,差点呕出来。
谭仲樾伸手揽住她的肩膀,对那几人简单说了两句,带著她先回到车上。
他掏出消毒纸巾给她擦手。她的指甲缝里乾乾净净的,什么都没有,但他还是擦得很仔细,从指根到指尖,从手背到掌心。
擦完,他握著她冰凉的手。
“芙芙是觉得残忍吗?”
祝芙摇头,又点头。
她自己昨天还吃了鹿肉,不会矫情地觉得他们残忍。
更何况,来之前就知道这里是合法狩猎的场所,打猎对於这些人来说,或许就像普通人杀鸡杀鸭。
她自己也吃鸡鸭鹅,怎么好意思说別人残忍。
她斟酌一下词语,“我就是看到生命在眼前流逝,有点不舒服。不是觉得他们不对,就是…不舒服。”
谭仲樾觉得他的妻子是心肠太柔弱,太慈悲。
他说:“芙芙是对生命有敬畏。”
祝芙往他肩膀上靠了靠,呼出一口气。
“谭先生是我的知音,一下子就说出我的心底话。”
这句形容她的想法很恰当。
她不敢亲自去操纵生命的生死,但这也不能阻止她去享受肉食。
兔兔很可爱,麻辣兔兔也很好吃。
她又问:“你之前参加过这样的狩猎活动吗?”
谭仲樾对这些活动没有丝毫兴趣。
又或者说,在遇到祝芙之前,他的生活只有吃饭、睡觉、工作、健身,没有任何兴趣爱好。
不读书,不看电影,不听音乐,不旅行。
他活著,但不是在生活。
没有想去的地方,没有想做的事,没有想见的人。
日子一天一天过,没有哪一天和哪一天不同。
现在不一样了。
现在他知道了,人活著可以有很多想做的事,陪她聊天散步,陪她看长颈鹿,陪她去她想去的任何地方。
他回答:“没有参加过。”
祝芙哦了一声,凑近他耳边,“谭先生也是对生命有敬畏的男人。”
谭仲樾澹然一笑,没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