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你就停了。”陈哲说。
斯坦威看著他,眼睛里有一种说不清的东西。不是愤怒,不是悲伤,是那种看了一辈子人,到老了忽然发现自己什么都没看懂的疲惫。
“停了。”他说,“但我把查到的所有东西都留著了。藏在了一个只有我知道的地方。”
他拿起那个牛皮纸信封,在手里掂了掂,然后放在茶几上,推到陈哲面前。
“这是复印件。原件在別处。”
陈哲看著那个信封,没动。
“你今天来找我,”斯坦威说,“不是为了这个案子。你是为了別的事。”
陈哲抬起头看著他。
“你是什么人,我不问了。你不说,我就不问。”斯坦威靠在沙发背上,两只手搭在扶手上,“但你要告诉我,你来找我,想干什么?”
陈哲把信封拿起来,塞进夹克內侧。
“我想知道一件事。”他说。
“什么事?”
“你后来为什么去了东威廉斯堡?那天晚上。你为什么会在那里?”
斯坦威的表情变了。
他的眉头皱起来,眼睛眯成一条缝,盯著陈哲看了很久。然后他站起来,走到窗边,拉开窗帘。窗外是那条安静的街道,路灯把影子拉得很长,一只流浪猫蹲在垃圾桶旁边舔爪子。
“那天晚上,”他开口,声音很低,“我收到一个电话。说福斯特街那边有情况,可能是3k党的人在活动。”
他转过身,看著陈哲。
“我去了。”
陈哲等著他继续。
“到了之后,发现不是3k党。是帮派火併。两边加起来二十多个人,有枪,有刀,有球棒。我报了警,然后找了个地方躲起来。”他的声音很平,像在讲一件跟自己没什么关係的事,“后来枪声停了。我出来的时候,看见一个人站在路中间。”
他看著陈哲的眼睛。
“白人,灰白色头髮,穿著一件深色的大衣。他手里拿著枪,枪口还冒著烟。他看见我,笑了一下,然后转身走了。”
陈哲的手指微微紧了一下。
“你看见他的脸了?”
“看见了。”斯坦威说,“但我不认识他。”
他走回沙发边坐下,拿起那杯凉透的茶,又喝了一口。
“后来呢?”陈哲问。
“后来我就站在那里。”斯坦威把杯子放下,“站在那里,等著。等到警车来,等到救护车来,等到有人把我从地上拉起来。”
他顿了顿。
“但我没死。”
陈哲看著他,没说话。
斯坦威低下头,盯著自己的手。那双握了二十三年枪的手,指节粗大,虎口有茧,指甲剪得很短。灯光照在他手背上,照出那些细密的皱纹和褐色的斑点。
“你应该知道,你迟早会死的。”陈哲说。
斯坦威抬起头,看著他。
“我知道。”他说,“但从一个陌生人嘴里听到,感觉不太一样。”
陈哲站起来,走到门口。书虫还站在楼梯口,低著头,两只手插在口袋里,一动不动。陈哲从他身边经过的时候,他的肩膀微微动了一下,像是想说什么,但最后还是咽了回去。
“陈————还是说该怎么称呼你?”
“你不需要知道我叫什么。”陈哲说,“把该做的事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