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一个案子,”陈哲说,“查了很久。查到了上面。有人不想让你继续查了。”
“那么,请问你知道这是什么案子吗?”
寂静。
房间里安静得只剩墙上的掛钟在走,滴答滴答,一秒一下。
斯坦威盯著陈哲,眼睛眯成一条缝。他的手指搭在门框上,指节粗大,指甲剪得很短,虎口处有一块老茧—常年握枪磨出来的。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他的声音很平,像在陈述一件事实,“我没有查什么案子。你找错人了。”
陈哲没说话,只是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点亮屏幕,翻出一张照片。照片是从远处拍的,布鲁克林大桥公园的长椅上,斯坦威和一个年轻女人坐在一起,两个人面前摊著一沓文件。女人的脸被遮住了,但文件的边角露出来,能看见上面盖著红色的印章。
斯坦威的表情变了。
他的手从门框上放下来,垂在身侧,攥成拳头,又鬆开。他的自光从手机屏幕上移开,落在陈哲脸上。
“你?”
陈哲把手机收起来,塞回口袋。他看著斯坦威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说:“马鑫的养父,斯坦威·琼斯。你的养子是个程式设计师,在布鲁克林一家金融科技公司做后端。你家住在绿点区肯特街417號,三楼左边那间。你的邻居是个养猫的波兰老太太,她每周四晚上会做酸黄瓜汤,味道会飘进你家窗户。你的电脑桌上有一盆快死的多肉,你给它浇太多水了。”
斯坦威的目光越过陈哲,落在身后书虫身上。书虫站在楼梯口,两只手插在口袋里,低著头,不敢看他。
“你告诉他的?”斯坦威问,声音比刚才低了一点。
书虫摇了摇头,还是没抬头。
“没————我什么都没说。”书虫语气靦腆。
斯坦威转回头看著陈哲。他的眉头皱得很紧,额头上挤出几道深深的纹路,嘴唇抿成一条线,下巴上的肌肉绷紧了。他盯著陈哲看了很久,然后往后退了一步,把门开大了一点。
“进来。”
陈哲走进去。书虫跟在后面,脚步很轻,像是怕踩到什么不该踩的东西。
屋子不大,客厅和餐厅连在一起,家具都是旧的,但收拾得很整齐。沙发是灰色的布艺,坐垫有点塌,茶几上放著一杯喝了一半的茶,茶杯是白色的,边角磕掉了一小块漆。
电视柜上摆著几个相框,有一张是斯坦威和一个女人的合影,背景是某个海滩,两个人都在笑。还有一张是书虫的毕业照,穿著学士服,戴著方帽子,站在一栋教学楼前面,表情有点僵硬,像是被逼著拍的。
斯坦威在沙发上坐下,指了指对面的椅子。陈哲坐下,书虫站在旁边,没坐。
“你是便衣?”斯坦威开口,声音沙哑,像是在喉咙里磨了很久,“市政府的秘密警察?”
陈哲摇头。
“同事?”
摇头。
“cia?“
“没有告知的义务。”
陈哲摆了摆手,他比较追求效率:“想必你猜也能猜到我是什么人,所以请你直接把事情说出来,也好让我们替你做主。”
真文字模擬的优势在於,做事情不需要行动点,也正是因为这么一个缘故,陈哲根本就不需要一个月三个月的时间,他只需要一天。
听到陈哲的话术,斯坦威和书虫终究是养父子关係,思维都有些类似,一瞬间就把陈哲脑补为了政府官员,当即態度也变得恭敬客气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