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死了!
第二天早上七点,陈哲是被敲门声叫醒的。
他没怎么睡,意识算是清醒,只记得快到天亮的时候,他听见汽车引擎发动的声音,很轻,像是有人故意压著油门,隨后有车门关上的声音,雪佛兰驶离,轮胎碾过积雪慢慢消失在街角。
敲门声不重,三下,很规矩,中间隔了两秒,又三下。
陈哲从床上下来,走到门边,透过猫眼往外看。
门外站著一个白人男性,三十出头,穿著深蓝色的衝锋衣,拉链拉到下巴,帽子没戴,露出淡金色的短髮,剪得很短,鬢角推得乾乾净净。他的脸很瘦,颧骨突出,下巴上有一道浅浅的疤,像是被什么锋利的东西划过。他站得很直,两只手垂在身侧,左手腕上戴著一块黑色电子表,錶盘很大,屏幕是暗的。
陈哲把门拉开一条缝。
——
那人的目光落在他脸上,停了一秒,然后开口:“陈哲?”
“对。”
“我是霍克。斯坦威的搭档。”他的声音很平,没有那种警察惯有的威压感,但每个字都说得很清楚,“上次在你家见过的。”
陈哲把门开大了一点。霍克站在门口,没有要进来的意思,只是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递过来。
“吹哨人法案的事,定了。”
陈哲接过信封。不厚,里面是支票。他看了一眼,没打开。
“多少?”
“七万。”霍克说,“扣完税到手大概四万六。这是你那份。剩下的走流程,可能要等几个月。”
陈哲把信封折好,塞进口袋里。他看著霍克的脸。那张脸很平静,没什么表情,但眼眶下面有两道很深的青紫色,像是好几天没睡过觉。
“斯坦威呢?”陈哲问。
霍克的目光在他脸上停了一秒,然后移开,落在走廊尽头那扇窗户上。窗外的天已经亮了,阳光从云层后面照进来,在窗台上切出一条金色的线。
“死了。”他说,语气很平,像是在说今天天气不错,“昨天晚上。就在你家楼下。”
陈哲没说话。
霍克转回头看著他,目光里多了一点什么,倒不是各种fbi常见勒索案里的愤怒,也不是悲伤,只是疲惫。
“案子结了。你的那份今天给你,后面不用上庭了。”
他顿了顿,瞪著乾眼:“记住这是好事。”
陈哲点点头:“我知道。”
陈哲现在没有斤斤计较的想法,也知道如果自己在法庭上说不定能够分到更多的钱,可斯坦威警长的死打乱了他的计划,不能按照本来分计划稳步推行。
在美利坚並不是钱越多越好,就现在来说,陈哲已经获得了利益,没有那么多的事情,那就该到这里为止。
霍克盯著他看了两秒,然后转身往楼梯口走。走了几步,忽然停下来,回头看著陈哲。
“你昨天晚上听见什么了吗?”
陈哲摇头:“没有。睡得早。”
霍克的目光在他脸上停了两秒,然后点了点头。
“行。”他说,“那没事了。”
他转身走了。脚步声在楼道里渐渐远去,然后是一楼门被推开又关上的声音。
陈哲站在门口,看著那扇关上的门,好一会儿没动。他把门关上,锁好,靠在门板上,从口袋里掏出那个信封,拆开。
支票上的数字是七万。抬头写的是他的名字,日期是昨天,签名栏上写著霍克的名字。
陈哲把支票折好,塞回信封,放进抽屉里,压在那些旧衣服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