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我来。”
他转身往公园外面走。步子不快不慢,背影在路灯下被拉得很长,投在地面上,像一道歪歪斜斜的影子。陈哲跟在后面,保持著两米的距离,枪已经插回腰后,但手还搭在夹克內侧。
他们穿过公园,走到街边。书虫拉开一辆老款本田的车门,坐进驾驶座。陈哲拉开副驾驶的门,坐进去。车里有一股淡淡的烟味和咖啡渍的气味,仪錶盘上贴著一张便利贴,上面用中文写著几个字,陈哲没看清。
书虫发动车子,引擎响了几声,咳嗽似的,然后稳下来。他掛挡,踩油门,车子慢慢驶出街角。
“你怎么知道斯坦威的事?”他问,眼睛盯著前方的路。
陈哲没回答。
“你怎么知道我的事?”他又问,“你怎么知道我家在哪?怎么知道我邻居养猫?怎么知道我桌上有多肉?”
陈哲还是没回答。
书虫的手指在方向盘上攥紧了,指节发白。他在红灯前停下来,转过头看著陈哲。路灯从挡风玻璃照进来,照在他脸上,照出眼眶下面那两道青黑色的眼袋,还有嘴唇上乾裂的皮。
“你到底是谁?”他的声音有点抖,“我是程式设计师,你应该查不到我的信息。”
陈哲转过头,看著他。那张平平无奇的白人面孔在仪錶盘的蓝光里显得有点冷。
“到了你就知道了。”
书虫盯著他看了两秒,然后转回头,踩下油门。车子穿过布鲁克林的街道,那些涂鸦、垃圾袋、破旧的招牌,一帧一帧地从车窗上划过。陈哲靠在座椅上,手搭在夹克內侧,手指碰著那把格洛克的握把。金属很凉,贴著掌心的皮肤。
书虫深吸一口气,盯著自己身边的白人男子,只感觉心臟略显疼痛。
不会是官方的人?
书虫自詡电脑水平很高,除了官方之外,应该没什么人能给他做背景调查做到那种程度。
车开了大概二十分钟,在一条安静的街上停下来。街边是一排联排別墅,红砖墙,木製窗框,门口停著几辆旧车。路灯很少,隔很远才有一盏,光线暗得几乎看不清门牌號。
书虫熄了火,坐在驾驶座上,两只手握著方向盘,没动。
“既然是官老爷,他在里面。”他说,声音很低,“三楼。左边那间。”
陈哲推开车门,走下去。书虫在身后跟上来,脚步声很轻,像是怕惊动什么人。他们走到那栋楼门口,书虫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钥匙,插进锁孔,拧了两圈。门开了,里面是一段窄窄的楼梯,铺著旧地毯,边角磨损得很厉害,露出底下的木板。
他们走上去。楼梯很陡,每一级都有点高,踩上去的时候会发出吱呀的声响。墙上的漆皮翘起来,被风一吹,簌簌地响。走到三楼,书虫在一扇门前停下来,敲了三下。
没人应。
他又敲了三下。
门里传来脚步声,很慢,像是有人在拖著脚走路。门开了,斯坦威站在门口。
他比陈哲记忆中年轻一点。头髮灰褐色的,梳得很整齐,一张黑人面孔看不出皱纹,他穿著一件旧毛衣,灰色的,领口有点松,袖子挽到小臂,露出前臂上一道长长的疤。
他的自光从书虫身上扫过,然后落在陈哲身上,停了两秒。
“他是谁?”他问,声音沙哑,像是刚睡醒。
书虫张了张嘴,没说出话。
陈哲往前走了一步,站在斯坦威面前。他把手从夹克里抽出来,两只手垂在身侧,看著斯坦威的眼睛。
“我是来告诉你一件事的。”他说。
斯坦威的眼睛眯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