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颤抖著將贝斯装进琴盒,脑子里还在回放刚才的鼓点。
“杰姆尼!”
有人拍他的肩膀。他回头,是乐队的主唱,马克,一个留著脏辫的白人小子,喘著粗气,脸上全是汗。
“有人找你,bro。”
杰姆尼顺著马克的目光看过去。
门那边站著三个人。
黑衣服,口罩,棒球帽压得很低。其中一个手里拎著一根金属球棒,棒头拖在地上,走过水泥地面的时候发出刺耳的摩擦声。
杰姆尼的贝斯从手里滑下去,砸在舞台上,发出一声闷响。
“谁是杰姆尼?”
那人的声音不大,但整个场子都能听见。没有人说话。跑的人群已经跑出去一半,剩下的一半贴著墙根蹲著,头埋得很低。
杰姆尼没动。
“我问最后一遍,谁是杰姆尼。”
拎球棒的那个人往前走了一步。灯光照在他脸上,照出帽檐下面一双眼睛,灰蓝色,没有任何表情。
旁边有人动了动。
杰姆尼的鼓手,那个染著绿毛的小个子,蹲在舞台边缘,朝杰姆尼的方向飞快地瞥了一眼。就那么一眼。
拎球棒的人顺著他的目光看过来。
“是你?”
杰姆尼的膝盖软了一下。
他还没来得及说话,那三个人已经穿过人群,走上舞台。金属球棒在他眼前晃了晃,然后他感觉腹部被什么东西狠狠地撞了一下——不是球棒,是拳头。快得他根本没看清是谁出的手。
他弯下腰,跪在舞台上。
“你住在哪儿?”
有人拽著他的头髮,把他的脸抬起来。他看见那双灰蓝色的眼睛,很近,近得他能看见对方眼白上的血丝。
“威廉斯堡……”他的声音从喉咙里挤出来,断断续续的,“斯科特街……一七……一七三號……”
“几楼?”
“三……三楼……”
那人鬆开手。杰姆尼的头磕在舞台上,咚的一声。
“记住了,”那人的声音从头顶传来,“今晚要是有人敲门,別开。要是开了,你知道会发生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