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人盯著他看了两秒,然后点了点头。
“算我一个。”
脖子上有疤的拉丁裔也站出来了。他没说话,只是看了陈哲一眼,走到黑人旁边。然后是那个金髮女人。她走得很慢,脚步很轻,像猫一样。在陈哲面前站定,盯著他看了两秒:“不是为了钱。”
“你是干什么的?”
“收尸人。”陈哲说。
弗兰克看著陈哲,顿时感到疑惑,对方什么时候成的收尸人?
而陈哲只是想要找一个让人不怀疑的由头罢了。
金髮女人盯著陈哲又看了两秒,然后点了点头,走到一边。
又有两个人站出来了。
一个白人小伙子,二十出头,脸上还有几颗青春痘。一个黑人中年人,四十岁左右,左腿有点病。
五个人。
陈哲看著剩下那些人。有的低下头,有的移开目光,有的站在原地没动。他没说什么,转过身看著弗兰克。
“够了。”
弗兰克点了点头。
陈哲转回来,看著那五个人。
“今天晚上。八点。东威廉斯堡,福斯特街47號对面的停车场。到了別进去,在街对面等著。”
他从口袋里掏出那叠钱—从银行取出来的,崭新的百元大钞—数了五张,递给那个黑人。
“定金。事成之后给剩下的。”
黑人接过钱,数了数,塞进口袋里。
隨后,陈哲望著自己兜里提现出来的现金,不由感慨自己这钱就是不经花。
正好两千六美金。
这一票干完,恐怕连房租都要交不起了。
“不过,不亏就是了。”
陈哲心中暗想。
丹尼斯想要来找自己,这一点,陈哲之前也有所防范,甚至因为这个原因,他还特地去找本尼西奥要了信物。
想必对方看到信物,不会不给那个远在墨西哥的毒帮一个面子。
然而现实不是契词夫的戏剧,这个信物就算攥在陈哲手里,也並不是一定就要给丹尼斯看的。
没有铺垫。
没有步步逼近的杀机。
决战————必须要先发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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