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瞄准。”陈哲说。
杰姆尼愣了一下:“什么?”
“別用准星。看著罐子,枪自然会跟著你的眼睛走。”
杰姆尼盯著那个罐子,枪口还在晃,但幅度小了一点。
“扣扳机。慢慢扣,不要等。”
杰姆尼扣下扳机。
“砰。”
枪声比刚才响多了,杰姆尼整个人往后仰了一下,枪口跳起来,差点脱手。那颗子弹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打在左边的墙上,溅起一簇碎砖。
杰姆尼喘著粗气,两只手死死攥著枪,手指关节发白。
“稳住。”陈哲说,“再来。”
杰姆尼深吸一口气,重新举起枪。这次稳了一点,枪口还是晃,但至少没有刚才那么厉害。他盯著那个罐子,扣下扳机。
“砰。”
罐子跳了一下,没倒。子弹从边上擦过去,在罐身上留下一道凹痕。
杰姆尼放下枪,转过头看著陈哲,脸上的表情像是做了什么了不起的事。
陈哲没说话,只是走过去,把那排易拉罐重新摆好。
“再来。”
杰姆尼举起枪。
砰。砰。砰。
第三枪打中了,罐子飞出去老远。第四枪偏了。第五枪又打中了。每一枪打完他都要喘一口气,手越来越稳,枪口晃动的幅度越来越小。
打完一匣子弹,杰姆尼把枪放下,两只手垂在身侧,手指还在微微发抖。他转过身看著陈哲,额头上全是汗。
“我打了几个?”
“三个。”
杰姆尼的嘴角翘了一下:“还行?”
“还行。”
杰姆尼靠在柱子上,从口袋里掏出烟,又抽出一根,点上。这次手没抖。
他把枪递还给陈哲。
陈哲接过来,退出弹匣,拉开套筒,检查了一下枪膛,然后把枪插回腰后,暂且结束了练靶。
与杰姆尼相別之后,陈哲坐上公共运输汽车,前往布鲁克林区程式设计师们的聚会。
现如今,他唯一把握不住的变数,就是这群程式设计师中的一人。
书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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