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默看著这份公函。他把纸面上的每一个字、每一个標点、每一处格式又扫了一遍。
没有红光。
零违规。
这份公函——从格式到內容——找不出任何毛病。发文主体、行文关係、函的使用场景、公章位置、字號选择、版心尺寸——全部合规。
他把公函放在桌面上。拿起保温杯。喝了一口水。放回杯垫。十三厘米。
然后他做了三件事。
第一件。他拿出手机。查了交通运输厅的发文登记。政务內网的发文台帐是公开的。
交函〔2025〕187號——在台帐里。登记日期四月二十七日。经办人——综合规划处李志鹏。审签人——
名字是空的。
审签人栏——空白。没有填。
这不违规。因为“函”是平行机关之间的行文。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十五条——函可以由部门负责人签发。也可以由综合部门负责人签发。审签人栏的填写规范——各单位的內部管理制度不同。有的要求填。有的不要求。
交通运输厅的內部制度怎么规定——江默不掌握。
所以这个“空白”——他无法判定是否违规。
不构成红光触发条件。
但这个空白——让他注意到了。
第二件事。他查了交通运输厅目前的领导分工。
郑国安——留置。
宋立群——留置。
目前主持交通运输厅日常工作的——排名第三的副厅长。赵国良。
赵国良。江默在帆布袋里的笔记本上查了一下。十一个名字的关係图里——没有这个人。
不在图上。不代表乾净。只代表——现有的档案里没有他的足跡。
第三件事。江默拨了公函上的联繫电话。
响了四声。
“综合规划处。”
“我是省住建厅江默。交函187號——关於五月二日的协调会——是你经办的?”
电话那头顿了一下。“对。是我。江厅长。”
“参会人员建议名单上只有我一个人。协调会通常涉及多部门。只邀请一个厅的一个人——你们厅里是怎么考虑的?”
“这个——江厅长——我们赵副厅长的意思是——沿江高速的前期审批主要涉及住建厅的施工图审查环节——其他部门的协调事项——后续再——”
“好。我问三个问题。第一。会议室编號。你说的第三会议室——在主楼七楼?”
“对。”
“第二。会议议程有没有?”
“有。我可以发您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