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我该走了。”
“你要留下来吃完饭再走。这是礼貌。”她两手垂立在身旁,低头看着地上,“趁现在这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有些话我要告诉你。我的信仰没有西蒙那么坚定。我不敢说我相信世界末日来临的时候,有信仰的人就能够上天堂。愿主宽恕我,但我就是没办法完全相信这一切。不过,我倒是相信世界末日一定会来临,那一天已经快到了。我们会失去生命,而且……”
我说:“黛安……”
“听我说完。让我说完心里的话。我相信世界末日一定会来临,我也相信很多年以前杰森对我说过的话。他说,有一天早上,地平线会升起一个巨大而肿胀的太阳,有如地狱之火。在几个钟头或几天之内,属于地球的日子就结束了。我希望到了那天早上,我不是孤孤单单的一个人……”
“每个人都这样希望。”我心里想,也许莫莉·西格兰是例外。到了那一天,莫莉会像那部老电影《海滩上》一样,手上拿着一瓶毒药。有很多像莫莉那样的人都会是那样的结局。
“而我不会是孤单单的一个人,我会和西蒙在一起。然而,泰勒,有一句心里话我要告诉你……愿上天宽恕我……当我脑海中浮现出那一天的画面时,我发现自己身边那个人似乎不是西蒙。”
门突然砰的一声打开了。是西蒙。他手上空空的,说:“刚刚到楼下去才发现,原来晚餐已经准备好了。我们还帮你这位口渴的访客准备了一大壶冰茶。下来吧,和我们一起吃饭。东西多得很,尽管吃。”
我说:“谢谢你,好像很不错。”
总共有八个大人住在农场里,包括艾伦夫妇、丹·康登夫妇、慕艾萨克夫妇,还有西蒙和黛安。艾伦家有三个小孩,慕艾萨克家有五个,所以加起来总共有十七个人。厨房隔壁的房间里有一张很大的搁板桌,我们一大群人围着那张桌子。整个房间闹哄哄的,气氛很愉快,一直闹到“丹叔叔”宣布要祷告了才静下来。大家立刻交握着手掌,低下头。
丹·康登是这群人的领袖。他长得很高大,脸色阴沉,长着黑色的络腮胡,相貌丑陋,有点林肯总统的味道。他在祷告中强调说,让陌生人分享食物是一种美德,即使这位陌生人不是我们邀请来的。阿门。
从他们后来的交谈中,我发现艾伦弟兄是他们这群人当中的第二号人物,很可能也是起争执的时候最强势的人。泰迪·慕艾萨克和西蒙似乎都听他的,不过,做最后裁决的人还是康登。有人问,汤会不会太咸?康登说:“刚刚好。”有人问,最近天气热不热?康登说:“就我们这个地方来说不算反常。”
这几家人都是从约旦大礼拜堂流亡出来的。“丹叔叔”解释说,他们都不是原来的教友。他们不像那些狂热的时代主义教派分子。那些人去年都逃亡到加拿大的萨克其万省去了。不过,他们也不像巴伯·柯贝尔牧师那些人一样,信仰不够虔诚。柯贝尔他们那一群人都太容易妥协了。这几家人搬到康登的牧场来,是希望能够和城市隔开个几公里,远离城市的**,在修行的平静中等待最后时刻的来临。他说,到目前为止,整个计划还蛮成功的。
后来,他们开始讨论一些琐碎的事情,例如卡车的电池坏掉了、屋顶到现在还没修好、化粪池好像快要满了。当大家都吃饱了,准备离席的时候,我松了一口气,那些小孩子显然也是。艾伦家有个小女孩叹气叹得太大声,被康登狠狠瞪了一眼。
那些女人开始清理餐盘。在康登的牧场里,这是女人的工作。当餐桌都收拾干净了,西蒙对大家说,我该走了。
康登说:“杜普雷大夫,你在路上不会有事吧?现在每天晚上都有人在公路上抢劫。”
“我会把窗户关得紧紧的,踩着油门不放。”
“那可能是个好办法。”
西蒙说:“泰勒,如果你不嫌麻烦的话,能不能送我到栅栏那边去?今天天气很暖和,我想散个步,然后慢慢走回来。回来的时候我可以用手电筒。”
我说好。
然后,大家排成一排,很诚恳地跟我说再见。小孩子们有点扭捏不安,跟我握过手之后,他们就一溜烟跑掉了。轮到黛安的时候,她对我点点头,眼睛却看着地上。我伸出手。她跟我握握手,眼睛却不看我。
我开车载着西蒙离开牧场,爬上山坡,大概开了半公里。他有点坐立不安,好像有话要说,可是却不发一语。我不想催他。夜晚的风有一股清香,而且很凉爽。我们开到小山坡的坡顶,看到一排破破烂烂的栅栏和仙人掌。他叫我停车,我就停下来了。他说:“谢谢你载我一程。”
他打开车门走出去,却站在那边犹豫了一下。
我问他:“有话想跟我说吗?”
他清了清喉咙:“你知道吗?”他讲得很小声,几乎快要被风声盖过去了,“我爱黛安,就像我爱上帝一样。我知道这样说听起来有点亵渎。长久以来我一直都有这种感觉。不过,我相信上帝让黛安降生在这个世上,是为了让她做我的妻子。这就是她人生全部的意义。所以,最近我在想,这就像是铜板的两面。爱她就是我爱上帝的方式。泰勒·杜普雷,你觉得有可能吗?”
那天晚上,我没有碰上歹徒,也没有遇到公路劫匪。
自从时间回旋刚出现那几年开始,天上就不再有星星,也没有月亮,因此夜晚变得更黑暗,也更危险。歹徒在偏僻的地方埋伏下手的技巧越来越高超。在夜间开车遭到抢劫或谋杀的概率也就高得吓人。
开回凤凰城的路上没什么车,大部分都是往来于州际间、防护严密的十八轮大卡车。大部分时间,路上只有我一辆车。车灯仿佛在眼前的夜色中凿开一片光明的区块。我只听得到轮胎摩擦地面的声音,还有呼啸而过的风声。这大概是天底下最寂寞的声音了。我想,这大概就是车上都会有收音机的原因了。
还好,那天晚上,路上没有劫匪也没有杀人犯。
那天晚上没有。
我在弗拉格斯塔夫城外的一家汽车旅馆过夜,第二天早上再赶到机场和万诺文会合。他和一群安全人员在机场的官员候机楼里。
飞往奥兰多的路上,万诺文讲话的兴致似乎很高。在飞机上,他一直在研究南部沙漠的地质学。他被一颗石头迷住了。先前回程前往凤凰城的路上,他在一间卖纪念品的小屋里买了那颗石头。当他在一整箱的化石里挑三拣四的时候,整个车队只好停在路边等他。他得意扬扬地在我面前炫耀那颗石头。那是一块从光明天使景点所采集的页岩,四四方方,长、宽、高各约二点五厘米,其中一面有一个螺旋形的白垩凹洞。他说,这块从大峡谷挖出来的石头,是一千万年前三叶虫的遗迹。大峡谷那一大片巨石嶙峋、沙土遍地的荒野,远古时代曾经是浩瀚的海洋。
他这辈子从来没有见过化石。他说,火星上没有化石。除了地球,除了古老的地球,整个太阳系里找不到半颗化石。
到了奥兰多,有人带我们坐上另一辆车的后座。这又是另一个护航车队,准备开往基金会园区。
安全人员为了清查周边地区耽搁了大约一个钟头。车队在黄昏的时候正式启程。上了高速公路,万诺文打了个大哈欠,连忙跟我说不好意思:“我不太习惯一口气做这么长时间的运动。”
“我在基金会看过你用过跑步机,你的体力好像还不错。”
“跑步机怎么能跟大峡谷比。”
“没错,好像不能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