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
一样东西带著风声飞来,精准砸在怀里。
硬邦邦的。
诺亚一惊,下意识伸手抓住。借著帐篷缝隙透进来的月光,看清了手中之物。
半块黑麵包。
虽然被咬过,虽然依旧发霉,但此刻却散发著致命诱惑。
猛地抬头。
白天那个叼草根的老兵,正侧躺在不远处的草铺上。背对著这边,声音低沉沙哑。
“吃吧。”
鲍里斯。
诺亚记得这个名字。听说是活过了三次衝锋的老兵油子。
“谢……谢谢。”
诺亚狼吞虎咽,甚至没咀嚼就硬生生吞下。噎得直翻白眼,抓起地上水壶灌了一口脏水。
“为什么?”诺亚擦著嘴,声音很轻。
鲍里斯翻了个身。
月光照亮了那张满是沟壑的脸。一道狰狞伤疤从额头斜跨过鼻樑,直到下巴,將整张脸劈成两半。
“看你眼神像条狼崽子。不像白天那个哭鼻子的废物。”
鲍里斯吐掉嘴里草根,眼神却没看诺亚,而是盯著帐篷顶端的破洞。
“记住了,小子。在这个鬼地方,想活命,就別当英雄。”
“军官让你冲,你就喊得最大声,跑得最慢。看见敌人別急著拼命,先找死人堆。往脸上一抹血,往地上一躺。只要不被踩死,就能活。”
诺亚愣住。
从小听到的故事里,英勇的骑士都是衝锋在前,视死如归。
“那……那是逃兵。”
“逃兵?”
鲍里斯嗤笑一声,眼中满是嘲弄。
“那是贵族老爷们的说法。他们坐在后面喝著红酒,搂著女人,当然希望咱们这群傻子去填线。”
鲍里斯坐起身,指了指自己胸口那道恐怖伤疤,又指了指帐篷外那面在夜风中猎猎作响的王国旗帜。
“看看这玩意儿。这是老子第一次衝锋留下的。为了所谓的王国荣耀。”
“结果呢?抚恤金被剋扣,粮餉发的是霉麵包,武器是生锈的铁片。咱们的命,在那些老爷眼里,还不如一匹骑士的战马值钱。”
“往前冲是死,往后退也是死。咱们只是在夹缝里,偷一条命回来。”
诺亚沉默。
手中紧紧攥著剩下的一小块麵包屑。
世界观在崩塌。
原来那些高歌猛进的史诗,剥开华丽外衣,里面全是爬满蛆虫的腐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