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木屋,天已擦黑。
张晓峰累得骨头缝都发酸,也顾不得生火做饭,先把怀里揣的那包树叶小心取出,放在通风阴凉的屋角。
早上带出去的两个冷饭糰早已凉透,他胡乱塞进肚里垫了垫,就借著最后的天光开始处理猎物。
这成年公林麝约莫二十多斤,去皮去內臟后,净肉有十二三斤。他手法麻利地將肉按部位分割成条块。摊放在案板上,准备明儿背下山。
骨架完整剔出,上头还连著不少筋肉,这可是熬汤的好料。心肺肝肾也都洗净,另放一处。
忙活完这些,天色已全黑。他点上煤油灯,这才正经开始做饭。
灶膛里柴火“噼啪”燃起,照亮了他疲惫却亢奋的脸。他將林麝骨架剁成小块,扔进大铁锅,加水没过,又扔进几片野薑片、一点盐、一把干辣椒。盖上木锅盖——陈木根给他做的,任其在灶火上慢慢熬煮。
趁著燉骨的功夫,他把林麝的心、肝、肾(都不大,加起来不到一斤)仔细洗净,切成薄片。回来时顺手拔的一把野蒜苗,洗净切段。
到工具棚找来那口缺口的铁锅洗了洗,另起一个小灶眼。热锅下油,油热后倒入內臟片,快速滑炒。待变色,撒盐,倒入野蒜苗,“刺啦”一声,浓香爆起。简单翻炒几下,便盛了满满一大碗。
那边大锅里的骨头汤已滚开,奶白色的汤水翻著花,香气混著姜辣味飘满屋子。张晓峰將昨晚的剩米饭倒进去一部分,搅匀,熬成浓稠的骨汤粥。
忙活完,他摆开碗筷,就著昏黄的灯光,开始享用这顿难得的“庆功宴”。
先喝一口骨汤粥,滚烫鲜浓,带著骨髓特有的醇厚和姜的暖意,从喉咙一直暖到胃里。再夹一筷子炒內臟,野蒜苗的辛香完美压住了內臟的微腥,留下满口脆嫩咸鲜。骨架上的肉早已燉得酥烂,用手抓著啃,筋肉附著在骨头上,越啃越香。最后喝上一大碗浓稠的骨汤粥,米粒吸饱了汤汁,顺滑暖胃。
这一顿,他吃得缓慢而专注,每一口都细细品味。不仅仅是为了填饱肚子,更像是在用这顿丰盛的食物,犒劳自己白日里那长达十多个小时的艰苦追踪与潜伏,庆祝那份沉甸甸的、藏在屋角的惊人收穫。
吃饱喝足,倦意如潮水般袭来。他强打精神收拾好灶台,將剩余的骨汤粥和炒內臟放锅里盖好,便回屋倒头沉沉睡去。
第二天凌晨三点左右,心里还揣著事。他自然醒来。
生火,他將骨汤粥、炒內臟和骨头都热了热。凌晨的山间寒气重,这滚烫油润的一餐下肚,驱散了最后一丝寒意,也让他彻底清醒过来。东西太好吃,他竟把剩下的全吃光了。
收拾停当,他背起装著林麝肉的背篓,怀里揣著那个用报纸和树叶仔细包裹的麝香囊,腰间別著那张卷好的林麝皮,趁著夜色还未完全褪去,踏上了前往清江乡黑市的山路。
到达河滩乱石坡时,天色仍是墨蓝,但“鬼市”已如往常般甦醒,影影绰绰,人声低语。张晓峰刚放下背篓,还没喘匀气,一个熟悉的身影就推著自行车挤了过来,正是王爱国。
“张兄弟!巧了!”王爱国脸上带著笑,压低声音,“我本打算先在这集上转转,等天亮了再去你山里瞧瞧。没想到你这会儿就来了!”
张晓峰也笑了:“王大哥,赶早不如赶巧。今儿有点好肉。”他掀开背篓上盖的布,露出里面红白相间、纹理细致的林麝肉。
王爱国眼睛一亮,蹲下身仔细看了看,又凑近闻了闻:“这肉……看著不像寻常野猪肉,也不像麂子肉。啥玩意儿?”
“林麝肉。”张晓峰低声道,“昨天在林子里碰上的。”
“林麝?”王爱国显然听说过这东西,“好东西啊!这肉可比野猪肉细嫩,膻味也轻!厂里领导就好这口稀罕野味!”他麻利地掏出隨身带的小秤,“兄弟,还是老规矩,我信你。这肉看著新鲜,按一块钱一斤算,咋样?比野猪肉高不少了。”
一块一斤!这价比张晓峰预想的要好。他这背篓里大约十三斤林麝肉,就是十三块钱!
“成,王大哥爽快。”张晓峰点头。
王爱国付钱,十三块皱巴巴却实实在在的票子递给了张晓峰。
王爱国將肉仔细包好,捆在自行车后座,又跟张晓峰聊了几句,便推著车准备去採购其他物资。
张晓峰也打算收拾离开,他真正的“重头货”还没动呢。
刚把空背篓背上肩,一个声音从旁边传来,不高,却透著股老练:“后生,稍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