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入耳,裴矩微愣。
反应过来后,他一口拒绝,“男女有別,岂能同行。”
谁知她说得是真是假?
虽然她生得明眸善睞,顾盼神飞,令人见之难忘,但裴矩自詡是守礼君子,自然注意分寸,免得落人话柄。
何况,好人家的姑娘怎会男装打扮,腰佩长刀?
恐怕是个女土匪。
哎呀!
美少年拒绝的样子可真是赏心悦目!
谢珊珊双手托腮,“老板娘可以证明我的目的是京城。”
“我作证。”老板娘適时地开口,“谢姑娘原籍姑苏,確是前往京城寻亲,路引上写得一清二楚,还是衙门今儿出具的。”
裴矩依然摇头,“於礼不合。”
他拿著手帕掩口咳嗽,眼眸微垂,眼尾泛红,煞是惹人怜惜。
“既如此,那便大路朝天各走一边。”谢珊珊懂得变通。
次日一早,吃罢早饭离开客栈,骑著马,远远跟在裴矩主僕的骡车后面,谁也管不著。
没错,他们乘的是骡车,而不是马车!
车上竖立一面黄旗,旗面上大书“奉旨会试”四个大字。
裴矩主僕停车,谢珊珊也下马歇息。
待他们歇完继续赶路,谢珊珊也翻身上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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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坐在骡车前室上驾车,隔著帘子跟车厢里的裴矩说道:“老爷,那位谢姑娘一直不远不近地跟著,接下来咱们得小心,莫入了土匪的圈套。”
裴矩慢慢地道:“从姑苏起,白天走官道,傍晚入住驛站,夜间不宿山野。”
行程免不了耽误一点,胜在安全。
昨晚若不是错过了驛站,也不至於住进客栈,遇到那位谢姑娘。
清风正有此意。
按朝廷规定,举人进京赶考由驛站免费提供食宿马匹,能省下一大笔费用,何乐而不为。
谢珊珊异能傍身,耳聪目明。
听到他们主僕的对话,不禁啼笑皆非。
居然把自己当成女土匪了?
不愧是古人。
原主的身体才十五岁,她前世虽然和原主一样活到三十二,但每日活在丧尸的威胁中,无暇谈情说爱,对裴矩的喜欢也无关风月。
他长得好看,谁不想多看两眼?
末世来临前的那些大明星,都没他风姿卓越。
又行一个时辰,裴矩主僕停车饮骡。
巧得很,恰是谢珊珊昨日晌午歇脚之地。
前后没有旅店可以打尖,清风从车里取出风炉用砂銚子煎药,又点一堆篝火烤早上从客栈买来当乾粮的烧饼。
柴炭均是他们车上自带的。
谢珊珊在距离他们半里左右的河边跳下马,鬆手让小黑自行吃草饮水,自己则拿抽出腰刀,砍一根长度合適的树枝,用匕首把一头削尖。
江南气候温润,仍是草色青青,未见凋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