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鹤的父母在他四十岁之前相继离世。母亲先走的,心梗,走得很突然,他赶到医院的时候人已经没了。父亲隔了两年也走了,走得安安静静,睡了一觉就没再醒来。他把父母也葬在了老家的墓园里,和许愿、许愿的妈妈、外婆隔了几排松树。
他现在没有亲人了。刘小雨和文豪每年过年都会给他打电话,问他去不去过年,他说不去了,你们好好过年。刘小雨说那我们来陪你,他说不用,我挺好的。
后来刘小雨也不劝了,只是每年除夕给他发一张照片,是他们一家三口的合影,站在阳台上拍的,背后是烟花。他每次看到那些照片都会笑一下,回一句“新年快乐”,然后把手机放下,继续给绿萝浇水。他知道刘小雨过得很好,知道文豪还是会把全世界的花生都剥好放在她手边,知道他们的孩子一年比一年高。知道这些就够了。
就这样,祝鹤从二十七岁活到了四十七岁,又从四十七岁活到了六十七岁。三十年过去了,四十多年过去了。他一个人住在那套老房子里,每天早上七点起床,洗脸刷牙,用那把用了四十年的旧梳子把花白的头发梳整齐。
然后走到床头柜前,拿起那个相框──她还是二十七岁的样子,白裙子,嘴角弯弯的,头靠在他肩膀上。他每天看那张照片的时候表情都是一样的──不悲不喜,只是安安静静地看着,像每天都要确认一遍她还在这里。
看完了说一句“早啊,许愿”,然后走进厨房给自己煎一个溏心蛋。他的手已经不如年轻时稳了,偶尔还是会手抖,盐放多的时候他就想,她如果在,一定会用筷子把多余的盐粒挑出来,嘴里还要念叨他──这么多年了还是掌握不好火候。
吃完早饭,给毛毡小猫的小碗里换一碗干净的水。那个小碗是圆滚滚用过的,蓝色的,碗沿上有几道猫牙齿留下的划痕。他把旧水倒掉,换上新水,用手指轻轻摸了摸毛毡小猫的脑袋。然后拿起喷壶,给那两盆早就枯萎只剩土壤的花盆浇点水。
他真的不擅长养花,绿萝在很多年前的那个冬天就已经枯死了,但他还是每周浇水,保持着这个习惯,好像只要花盆还在,她就在某个地方看着他浇花的背影。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地过去,日历一页一页地撕掉,从一年到十年,从十年到几十年。时间在他身上刻下了很深的痕迹──头发全白了,稀疏地贴在头皮上。
后背微微佝偻,走路的时候要用一根旧拐杖撑着,那把拐杖是他自己用旧拖把杆削的,握柄处被手磨得油亮。耳朵不太灵了,邻居跟他说话要凑近了大声喊,他听不太清的时候就点点头笑一下。
眼睛也花了,看报纸要戴上老花镜,但每天看那张照片的时候他从来不戴眼镜──那个画面他闭着眼睛也能描出来,每一根头发丝,每一道衣领的褶皱。
小区里的年轻人换了一茬又一茬。没有人知道这个老头子是谁。老一辈的人偶尔会在闲聊里提一嘴,说那个祝老头年轻的时候好像是个明星,但谁也没当真──明星怎么会住在这里。
新搬来的年轻人只知道这栋楼住着一个姓祝的老头,每天下午会搬一把藤椅坐在楼下的花园里晒太阳,膝盖上放一张照片和一只毛毡小猫玩偶,有时候对着空气说话,有时候自言自语地说“今天超市鸡蛋打折,我买了两盒”。他们私下里叫他“老疯子”。那个天天拿着一张照片和小猫玩偶自言自语的老疯子。
祝鹤九十七岁那年秋天,天气转凉了。他穿了一件洗得发白的旧毛衣,是很多年前刘小雨给他织的,袖口已经磨出了线头,胸口还有一小块洗不掉的油渍,但他舍不得扔。他像往常一样搬着藤椅下楼,坐在花园里那棵银杏树下。树叶变黄了,风一吹,金黄的叶子慢悠悠地飘下来,落在他膝盖上,落在他银白的头发上。
他靠在椅背上,眯着眼睛看那些叶子飘下来。阳光很好,透过银杏叶的缝隙洒在他脸上,晒得他暖洋洋的。
他把手放在膝盖上,手背上是褐色的老年斑,血管一根一根凸起来,指甲也变厚变黄了。那只毛毡小猫窝在他膝盖上,白色的羊毛毡已经泛黄了,蓝色的珠子眼睛还是亮晶晶的。老照片被他握在手里,边缘磨得起了毛边,相纸已经泛黄卷了角。
他有点累了。想把眼睛闭上一小会儿。阳光太暖和了,银杏叶太好看。
恍惚间,他看到一个穿白色连衣裙的女生站在银杏树下。阳光从她身后照过来,把她整个人都染成了金色,裙摆被风轻轻吹动,她伸出手把被风吹乱的发丝别到耳后。她歪着头看自己,眼神和许多许多年前坐在篮球场边的长椅上、看那个穿白色球衣的少年投三分时的眼神一模一样。然后她笑了,那个笑容很轻很轻,像落在水面上的花瓣。
她对他伸出手。那只手骨节分明,手腕很细,指甲剪得圆圆的,和她十六岁那年在沙坑里抬头看他、他递出手拉她时的样子一模一样。
他说,你来了。你不是说要很久吗。
她说,已经很久了,我来接你了。
她伸出的手停在他面前,掌心向上,手指微微弯曲,像当年在沙坑前他对她伸出手的姿势,一模一样,只是这一次,是她朝他伸出手。就像当年他对她伸出手,说“有我在”一样,这一次换她来接他。
祝鹤看着那只手,看了很久很久。然后笑了。他慢慢地、用尽这辈子最后的力气,把手伸过去。他闭上眼睛,那只手落进她的手心里。她的手是温热的,和十六岁那年他把她从沙坑里拽起来时,她手心的温度一模一样。
银杏叶又落了一地。毛毡小猫从他膝头滑落,轻轻落在草地上。老照片还握在他手里,风吹过来,把照片翻开──背面是他潦草的字迹,铅笔写的,字迹已经模糊了,但还勉强认得出那一笔一划:“愿望成真。”
他笑着,永远闭上了眼睛。
小区物业第二天来收藤椅的时候,发现他已经走了。表情安详,嘴角带着笑,好像只是睡着了做了一个很好的梦。
几个年轻人站在旁边看了一会儿,有人说要不去找找他有没有家人。另一个摇头,说他早没家人了,一个人住了好几十年。又有人说,他以前是不是那个明星,叫什么鹤?没人答得上来。
年头太久了,他活得太长了,长到世间早已无人记得他是谁。忘了他是华清物理系的骄傲,忘了他是那个年少时意气风发的少年,忘了他在操场上奔跑投篮的样子,忘了他拿过所有能拿的奖、站在过所有人都仰望的位置。连同那些关于他的话题和争吵,一并被岁月的尘埃掩埋。
他活了九十七岁。
长命百岁还差三年。许愿的愿望成真了吗?可能提前许下的愿望还是差了那么一点意思吧。不过足够了。
但如果许愿知道──这个愿望实现的时候,祝鹤是这样孤独地走完了一辈子,一个人守着那两盆枯死的绿萝,守着那只永远不会再呼噜呼噜叫的毛毡小猫,守着那张从二十七岁看到九十七岁的照片,每天对着空气说话,从二十七岁到九十七岁,整整七十年,一个人。她还会许下那个愿望吗?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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