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目相对。
姜灵汐看著林默的眼睛,看著近在咫尺的那张脸,看著那近在咫尺的嘴唇。
心里有个声音在说——
再近一点。
再近一点就——
。。。。。。。。。。。。。。。。。。。。。。。。。。。。。。。。。。。。。。。
(以下是作者的一些心里话,作者说放不下,就放章末了,各位见谅。)
写到这一章的时候,我对著屏幕发了很久的呆。
按照原大纲,我是要让姜灵汐和林默分开的。让林默先出去打拼,让姜灵汐在村里继续发育。
毕竟姜灵汐现在的实力还不够。
虽然“天煞孤星”貌似能让大军损失惨重,但这是个武道世界,战场上那些斩首战术她是防不住的。
可写著写著,我恍惚了。
恍惚间,我好像真的看见那个女孩从屏幕里走出来。她就站在我面前,眼眶红红的,声音小小的,看著我,哀求我——
“能不能。。。。。。不要分开我们?”
我沉默了,我就盯著屏幕,沉默了很久很久,久到眼睛被屏幕的光刺得发酸。
然后我连夜把大纲改了,把已经码的几万字存稿刪了。
我也不知道这算不算衝动,可能吧,但那一刻我就是觉得,我不能让他们分开,我必须必须要让他们在一起。
没办法,我只是个哥布林。
就是那种最卑微、最丑陋、只配躲在暗处,偷看別人幸福的哥布林。看著別人的故事,做著別人的梦,幻想著有一天自己也能拥有那样的人生。
所以我开始写小说。
我想啊,也许笔下的人物能替我活一遍,替我去经歷那些我永远没机会经歷的美好。
可我失败了。
事实就是,我只是个丑陋猥琐的哥布林。
看著书的数据一天天往下降,降到快够不著全勤的门槛,而我一点办法没有。
我也知道数据有波动很正常,可我看別人,掉到一定程度就稳住了,我不是,我还在往下掉,从来没升过。
也许我真的写得很差吧,差到平台一点流量都不给,天天在砍。今天书城给量,差点跌破400。
也许作为哥布林的我,只配一辈子躲在暗处,看著別人幸福。然后在深夜里,回到我那破破烂烂的小山洞,在梦里寻找那些遥不可及的东西。
唉。
可再怎么说,我也不能把失败情绪带到书里。我既然把他们写出来了,就得给他们一个好结局。就算我写得再差,也得让他们好好的。
好了,时间不早了。
我该回山洞做梦了。
愿每一个看到这里、听我嘮叨到这里的你,往后日子,都能幸福美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