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是缺这个厂。
一间破服装厂,一年能赚几个钱?
他一天签到就是一个亿,这厂他一辈子都赚不到他一天的钱。
他在意的是態度!
是他妈的態度!
钱是他出的,两百万,连眼睛都没眨一下。
借条是他拿回来的,事是他摆平的。
现在好了,债没了,人安全了,厂保住了。
然后呢?
然后就没了?
连提都不提一句?
王冠希想起了很多事。
想起了小俊出生那年,他正好高考。
周丽娟那段时间忙著带孩子,连他报志愿的事都没顾上问一句。
他一个人填了志愿,一个人去了魔都,一个人在那边待了快十年。
每次打电话回家,周丽娟说的最多的话就是“小俊今天考试考了多少分”“小俊又长高了”“小俊报了什么兴趣班”。
偶尔问一句“你吃饭了吗”,然后就没了。
从来没问过他想要什么、过得好不好,这也是他大学毕业后,一直留在魔都不肯回来的原因。
王冠希以前还不觉得有什么。
现在想想,大概从那时候起,在这个家里,他就已经不是重心了。
甚至,连边缘都算不上。
王冠希在心里冷笑了一声。
他不是没留后手。
成万华还欠著银行一百万呢。
这笔钱,也是说好了他来还的。
如果成万华真的不认帐,他也不是没办法。
实在不行,找洪森帮个忙,去嚇一嚇他这个继父。
洪森收了那五十万的额外好处,这点小忙不会不帮。
但王冠希不想走到这一步。
如果真的走到这一步,那就没意思了。
他坐在那,又等了五分钟。
成万华跟小俊玩了一会,转过头看了王冠希一眼,笑著说:“冠希,晚上留下来吃饭吧,让你妈回去做几个菜。”
周丽娟也说:“对,晚上留下来吃,妈给你做红烧肉。”
就这些。
“转让”两个字,始终没人提。
王冠希站起来,拍了拍裤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