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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章(第1页)

吕不韦的第二次邀请,是在七天之后。

这一次不是夜宴是白天。他派人来请我去他的书房,说有一桩生意要谈。张季听说"生意"两个字的时候表情变得很微妙他大概觉得我上次在吕府的夜宴把话说得太直白,已经得罪了这位前丞相。但我知道吕不韦不是那种会被得罪的人恰恰相反,我上次戳到了他的痛处,他反而开始认真考虑"这个外乡人是不是有用"。

一个真正的商人,不会被冒犯击退。他只会被价值说服。

吕不韦的书房比他的厅堂小很多但更私密。墙上没有织锦,没有齐国的奢侈品只有竹简。从地面堆到天花板,每一卷竹简的编绳都磨得发亮,说明它们不是摆设。这个人在被罢相之后的每一天,都在读书。

"你上次说权力和钱在同一个体系里不能同时由一个人持有。"吕不韦开门见山,没有任何寒暄,"我想了很久。你说得对。但你说漏了一件事。"

"什么事?"

"不是不能。是可以有一个人同时持有,但那个人必须是王。王可以有钱有权。别人不可以。这就是秦国的规矩。"他顿了一下,"这就是天下的规矩。"

我不得不承认,吕不韦的修正比我的原话更准确。我说的是一个普遍原理,他补充了一个政治现实。普遍原理在政治现实面前,永远需要修正。

"侯爷叫我来不是来跟我讨论理论的吧。"

"对。"他拿起一卷竹简,在案上展开。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字是一份契约。"大秦汇你的那个机构。我知道它将来会做什么。不只是卖债券。它是大秦的钱袋子。它替大王管钱、管债、管军费。"他停了一下,"我想入股。"

入股。

公元前238年的一个前秦国丞相在被罢相之后对一个才来了几个月的外乡人说:我想入股你的金融机构。他用的不是这个词秦国的商业语言里没有"入股"这个概念但他的意思就是入股。

我本能地激活了我的尽调模式。不是因为我不信任他恰恰相反正是因为他的智力水平远超常人,我才必须比平时更小心。

"多少?"

"我出一千镒黄金买大秦汇三成收益权。"

一千镒黄金。这个数字在秦国的购买力大约相当于我想了一下两万石以上的粮食。三成收益权。吕不韦不是一个被罢免的政客他是一个把全部剩余政治资本兑换成商业筹码的前丞相。他看准了大秦汇的潜力而且他看准的时机早于任何人。

这就是吕不韦。即使被软禁在府中,即使失去了相位,即使嬴政已经不再叫他"仲父"——他的商业头脑仍在以最高速度运转。

"侯爷的条件很公道。"我说,一边在心里盘算着风险敞口。"但侯爷应该清楚大王不会希望看到大秦汇里还有前丞相的股份。"

"大王不会知道。这笔钱不在吕不韦名下。我有一批——"他斟酌了一下措辞,"——老家臣。他们会以私人身份出资。"

代持。吕不韦在两千两百年前就发明了代持。

"我需要七天。"我说。

"你上次跟大王说要了七天然后你给了他一个军功债。"吕不韦的眼睛亮了一下。"这次你又要七天你打算给我什么?"

"一份对双方都有利的合同。"

* * *

张季帮我起草了第一版合同。他用的契约格式标准的写法是:双方姓名、标的物、交割方式、违约责任,然后用刀刻在竹简上。

我把他的第一版改了。主要改了一处:在"违约责任"那一栏,我把"按秦律处置"改成了"按本约约定处置"——六个字的差别,但法理意义不同。前者把裁决权交给了秦国的司法体系而秦国的司法体系听命于秦王。后者把裁决权留在了合同自身违约的后果,由合同条款来定义,不由秦律来定义。

张季看了半天,问:"先生这个按本约约定处置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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