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为这场远程吵架感到心灰意懒。套路,全是套路,你心想。新鲜劲儿一过,全是套路。你抬起头,墙上的海报是颜斯林送给你的,“神的游戏”。
恋爱是神的游戏,不堪解释,也不堪不解释。
6
夜里十一点半,一声笔记本电脑被扣上的巨响,隔壁房间的迷幻音乐好像停了。颜斯林被建筑史作业搞得焦头烂额,走过来敲你的房间门,问你要不要一起下去喝一杯。
你们迅速披上外套,换鞋,出门,去楼下200米以外的高马。
一排美式酒头,橡木桌子,爱迪生灯泡,昏暗的光线里隐隐传来台球清脆的碰撞声。人们的谈话犹如一层绒毯,时不时凸起一声口哨或者大笑。
颜斯林把羊毛大衣脱掉,挂在门口,他穿着一身黑底带暗花的嬉皮士衫,戴黑框眼镜,问酒保要了一杯东岸IPA。酒保是个身材很好的黑人,也是你们的邻居,就住在楼下,正在和你们的室友谈恋爱。那室友是个柬埔寨姑娘,叫May。特别喜欢自己做饭,但永远不洗碗,油碟脏碗往水槽里一扔就不管,让人头疼。
没有比啤酒更适合这种夜晚的饮料了,你们需要它解解乏,提提神,微醺着回去继续写论文。喝酒的时候,颜斯林有时候话多,有时候又只是坐在你身边玩手机,冷不丁地突然被搞笑视频逗得双肩乱颤。
你们是“发小”,连父母都是朋友的那种。不是所有的青梅竹马都会产生爱情,现实中,恐怕恰好相反。爱的化学,恰好源于陌生感、新鲜感,源于“不了解”。而你们太熟了,三岁的时候就被大人一并扔进浴缸洗澡,放进同一个儿童房里睡觉。一个上铺一个下铺,他的袜子会掉下来糊在你鼻子上,你还被他放的屁给臭醒过……这样的熟悉,已经不具备爱情的土壤,但你们比亲人还亲。
像许多富裕家庭的孩子一样,颜斯林的父亲是常年缺席的,但真正的噩梦不是父亲的缺席,而是他的在场。那是90年代初,遍地黄金,他父亲的生意像一座座高楼拔地而起,脾气也跟着水涨船高。每次他父亲一回来,家里从保姆到狗都变得战战兢兢,墙壁好像都站得更直了,安安静静,生怕出错。
每顿饭都变成考验,从早茶到夜宵,一桌子脑满肠肥的叔叔、弟兄、左膀、右臂、干爹,起码六十张脸,每天不带重样的,光是挨个儿叫一遍都让人嗓子发哑。不论他多么不情愿,父亲一定会把他拽进各种饭局里去,强迫他一直陪坐,直到大人们转场去会所。
场面的支撑全靠酒,润滑剂是小孩,缺一不可。谈话内容空洞至极,除了父亲,大人挨个儿从圆桌探出头来,用最夸张的词汇和语气把他捧成王子,少爷。人间的谄媚相是他从小最熟悉的一种脸色。一捧一杀之间,颜斯林搞不清楚自己到底是天使,还是地上的一坨屎,因为无论别人怎么把自己吹上天,父亲永远皱着眉,抽烟,脸朝着反方向,后脑勺长出一张嘴,丢出三个词来定性儿子:废物、丢脸、烂泥。
“真的,真的扶不上墙,”父亲摇摇头,喷出一口烟,“读书不行,做事不行,花钱都不行!你看他都花在什么事上……”
父亲这话只有一半是说给他听的,另一半说给母亲听。母亲厌恶乌烟瘴气的饭局,从来不去,她热衷艺术品投资,飞去各地看展,穿梭于各种酒会,风雅做足。从小颜斯林跟着母亲坐飞机去各地参拍,私人银行客户经理也时不时组织“鉴赏会”请他们去看古董,母亲都会带上他。
还不会说话的年纪,在北京一场青年画家联展上,颜斯林鬼上身一样不肯离开母亲半步,非要进去;进去了又鬼上身一样被一组抽象油画给迷住了,在画前咿咿呀呀不肯走,看着看着便哭起来,张牙舞爪的,流着鼻涕眼泪往画上扑;保安大惊失色地跑过来,说弄脏了画,不让走人,非要赔。母亲气不过,懒得纠缠,当即买走,权当倒霉。
画买了便扔在地下车库,十年过去,卖房子的时候清理家产,颜斯林翻出来一看,什么时候买的?那画家身价翻了不止200倍,已经成了藏家热捧对象,有头有脸。颜斯林瞪着那画,到现在仍觉得汗毛倒竖,着实笔力惊人,胆气极大。母亲说当初你就是被这画吓得哇哇大哭……鼻涕眼泪都给抹上去了。颜斯林不记得有这回事了,但卖掉那套三联画,扣去十倍通胀,把成本还给母亲,扬眉吐气了一回。他拿这笔钱去了美国,加上奖学金,在美国生活足够了。他发誓,再也不要花家里一分钱。
长大后他才知道,父母的婚姻并不简单。母亲是大家闺秀,父亲家境贫寒,一开始根本不受待见。两人走到一起,是母亲任性的结果,几近净身出户,嫁妆只带了十套旗袍。多少在这一点上,他继承了母亲的烈性。父母婚后,现实并未静好,母亲前十年抱怨父亲倒插门没出息,后十年抱怨父亲忙挣钱不顾家。随着家族企业壮大,两家人的关系越来越复杂,两个舅舅在父亲的公司掌管命脉,彼此博弈,心机算尽。
木心说他发现《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但凡有人聚集的地方,就有《红楼梦》式的人际结构存在。颜斯林小时候不懂,长大后渐渐懂了。母亲讲《红楼梦》,讲到五十多回贾府过元宵节,热热闹闹又烟消云散,隐喻由盛转衰的那一幕,掩卷而泣。那时他太小,还不明白其哀,只会甜甜地抱上去蹭母亲的耳坠,说:“姐,我们今天去哪儿呀?”
据说人类感觉通道的觉察阈限如下:
视觉:晴朗黑夜中30英里处看到的一根燃烧的蜡烛;
听觉:安静条件下20英尺外手表的嘀嗒声;
味觉:一茶匙糖溶于2加仑水中;
嗅觉:一滴香水扩散到三室一套的整个空间;
触觉:一只蜜蜂翅膀从1厘米高处落在你的面颊。
颜斯林一早醒来,总能闻见母亲今天用了什么香水,尽管他的卧室在二楼。如果用木香调,意味着要去吃早茶;如果是花香调,意味着是去服装店。高级裁缝定期从米兰或东京飞过来,和母亲一起挑选布料,量尺寸,商量款式,花上三四个小时定做衣服。那三四个小时是最快乐的时光,颜斯林淹没在面料之海,丝绸、呢绒、皮革……质感的汪洋,贴近,贴近,鼻尖凑上去,吸闻面料的不同气味,观察纤维与纹路,想象里面藏着宫殿。
脱掉校服,露出高定小套装,领口扎着丝质小领结,这让颜斯林即使在有钱人扎堆的“贵族小学”里,还是鹤立鸡群,备受嫉妒。整个小学时代,颜斯林都在霸凌的阴影下度过,这些你都知道,你知道他们如何剥掉颜斯林的校服扔到窗子外面去;他的座位不是湿的就是黏糊糊的,那是被别的孩子泼的甜饮,干了像粘胶一样。体育课换运动鞋,鞋子里被人塞了几只死飞蛾,他一脚踩进去,周围几双目光突然炸成爆笑……颜斯林察觉到什么,抽出脚来一看,恶心得浑身发抖,当场呕吐;而周围的男孩笑得更凶了。
三年级的一个冬天,中午午休时间,男生去踢球,颜斯林跑到琴房弹琴,四个男生却突然闯进来,二话不说,门一关,把他按在角落里扁了一顿,拳头像冰雹。就因为午餐的时候颜斯林要了最后一份红烧牛腩,后面那孩子没吃上,只能吃鸡腿。
那天颜斯林回家,突然撞到父亲正坐在沙发上,跟左膀右臂商量怎么搞定政府关系,愁得一张张老脸皱成根雕,烟灰缸堆成金字塔。太不是时候了,当着外人的面,被撞见儿子这么狼狈地滚回来,颜父一股无名火正愁没处撒,断然一声暴喝:“别木在那儿,头昂起来,地毯都脏了!”
颜斯林一看:脚下的Oushak象牙色地毯像尸皮般冷漠,被两滴鼻血破了相,暗红色不可挽回地渗进羊毛纤维。这是母亲从佳士得拍回来的,父亲见了就气,在他看来买的这些玩意儿都是“屁”;现在弄脏了,更气。
“还不快滚!”父亲又是一声大吼,颜斯林被吓得肩膀一缩,低着头躲开。眼泪吧嗒,吧嗒,滴了几步,赶紧擦掉。鼻血已经擦不掉了,请了高级地毯维护师来清洗,基本上恢复如初,但颜斯林知道它还在那儿,一直在,始终提醒他那天的耻辱。
半夜,下属走了,父亲把小颜斯林从**拎起来,拎到客厅里。小颜斯林穿着泰迪熊睡衣,半梦半醒地揉着眼睛,父亲啪的一巴掌将他的手从眼睛上打掉,劈头盖脸地问:“你姓什么?”
“……颜……”
“再说一遍!你姓什么?!”
“……颜。”
“什么颜?!”
“颜面的颜……”
“知道就好!给我记着!丢什么都不能丢了颜面!你姓颜!你是颜家的儿子,得有个颜家的样子!”
司机就在门口,垂着头,装没听见。父亲骂完,深夜上车,扬长而去,车门砰地一关。那是颜斯林记忆中唯一一次,单独和父亲相处。他觉得父亲的唾沫星子跟子弹一样,哒哒哒哒射出,砸在眼皮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