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甜蜜爱情出现裂缝
徐志摩和陆小曼结婚后,住在上海,慢慢地感到了生活的压力,经济拮据。陆小曼生活散漫奢侈,不做事情,家中雇用人。公公婆婆坚持不见她,她的自尊心受压抑,生了病,而徐志摩呢,要东奔西跑去兼课赚钱,来往于上海北京之间。
家庭矛盾的诞生
到上海3个月后,他们搬到法租界的花园别墅,最后又搬到福熙路四明新村,租有一座同样是三层楼的豪华住所。这是一所上海老式石库门洋房,高爽宽敞,环境幽静,治安管理井井有条。这种石库门洋房一般由一家几代一起居住,是真正有钱人家的理想选择,与上海一般的新式弄堂或公寓不同,是一种身份的象征。选择这样一所住处,绝不会是徐志摩的主意,这样的房子光房租一月就近200元,没有一定家产,不敢作此考虑。平常居家过日子的人最多选择一处新式弄堂房子或公寓,只有讲排场,把自己看作有钱人的人才这样安排自己的生活。
这所房子的结构是这样的:楼下当中叫“客堂间”,陈设很简单,当中摆设佛堂,一般没有人到这间屋子里来坐;边上那间统厢房是陆老太爷的房间;二楼亭子间是陆老太太的房间,有内外两间之分,内间是陆老太太的卧室,外间则是来了亲戚住的;陆小曼和徐志摩住在二楼统厢房前的那一间,后面一间是她的私人吸烟室,只有一张烟塌;二楼客堂才是真正的客堂,也有一张烟塌,供客人吸烟使用,中间一张八仙桌,是吃饭的地方,但只限吃晚饭。三楼亭子间是徐志摩的书房。这所房子,装饰豪华、讲究,陈设也很精致,有古玩,有花卉,有文房四宝。在陆小曼干女儿何灵琰的记忆中,这所房子是极洋派的。
这所房子,去过的人都有深刻的印象。郁达夫夫人王映霞回忆说:“……陆小曼租了一幢,每月租金银洋一百元左右,我们是寒伧人家,这个数目可以维持我们大半月的开支了。……陆小曼派头不小,出入有私人汽车。那时,我们出门经常坐黄包车,有时步行,她家里用人众多,有司机,有厨师,有男仆,还有几个贴身丫头。她们年轻俊俏,衣着入时,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主人家的小姐呢。陆小曼挥霍无度,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不顾家中需要不需要,不问价格贵不贵,有一次竟买了五双上等的女式皮鞋。家庭经济由她母亲掌握,她向我们叹苦经,说:‘每月至少得花银洋五百元,有时要高达六百元,这个家难当,我实在当不了。’我听了,为之咋舌。那时五百多元,可以买六两黄金,以现在的人民币来说,要花两万元左右。……因此,志摩只得在光华大学、东吴大学、上海法学院、南京中央大学,以至北平北京大学,到处兼课,拼命挣钱,以博小曼一笑。即使这样,还要经常欠债,徐志摩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而陆小曼则若无其事,坦然处之。”
陆小曼在上海的生活,是把婚前她在北京的生活原样搬到了上海,过去有的现在必须有:私家车,众多佣人。至于钱的问题,那是男人的问题,男人没本事就不应该娶她这样身价高昂的名媛做老婆,既然娶了,就应该老实赚钱,不能诉苦。徐志摩当初娶她,自然应该考虑到这一层,难道要喜欢了奢侈生活的她像王映霞一样步行不成?她以前没受过这样的苦,她也丢不起这样的人。
徐志摩与陆小曼安在上海的家,到底是徐家还是陆家?这也表明谁才是这个家的主人,谁说话更算数。陆小曼的干女儿何灵琰(何竞武的女儿)回忆说:“这个家究竟算是徐家还是陆家,我一直也没有弄明白。因为陆家的老太爷老太太也都住在这儿,而佣人称徐干爹为姑爷,称陆干娘为小姐,想来是陆家的了。那时干娘常常犯病,一病就晕过去,或是大叫大嚷,见鬼见神,现在想起来大约是神经衰弱。”看来徐公馆其实是陆公馆,因为所有佣人都是陆小曼家以前的,陆小曼被称作小姐而不是太太和夫人,那她就是主人了。徐志摩在这个家的地位如何?何灵琰回忆说:“干娘房间里总是阴沉沉地垂着深色的窗帘,连楼上的客堂间和小吸烟间也是如此。她是以夜为昼的人,不到下午五、六点钟不起,不到天亮不睡。每天到上灯以后才觉得房子里有了生气。……住在陆家的时候,只盼天黑,因为天黑了干娘才起来,此时上下灯火通明,客人也开始来访,记得在座皆属一时俊彦,如胡适、江小鹣、邵洵美、沈从文、张歆海夫妇、陆定山伉俪及钱瘦铁等位老伯、伯母。”在夜上海,陆小曼是过夜生活的人,王映霞回忆说:“我多半在下午去,因为她是把白天当黑夜、黑夜当白天的人。每天近午起床,在洗澡间里摸弄半天,才披着浴衣吃饭,所以她的一天是从下午开始的。在下午,她作画、写信、会客、记日记;晚上大半是跳舞、打牌、听戏,过了子夜,才拖着疲倦的身体,在汽车里一躺,回家了。上海是个不夜城,她过的是不夜的生活。”这就是大诗人徐志摩的妻子陆小曼的生活。小曼喜欢被人奉承、追捧,被人赞赏、追求,喜欢在上流社会被人看和看人,喜欢前呼后拥,喜欢热闹、兴奋、刺激的生活,喜欢明星一样的感觉。
徐志摩为了满足心爱的妻子的物质需求,一人在上海、南京、杭州等地的几所大学同时兼职任教。他还办了书店、杂志,并编辑翻译图书,一月下来能赚600-1000元,这在当时是一个很大的数目。陆小曼喜欢捧戏子,常常一掷千金。她认一对唱京戏的小姊妹为干女儿,又认一个上海坤伶小兰芳为干女儿,她喜欢这些唱戏的小姑娘。总之,她的花费太大,自己又无法控制,结果只能是增加丈夫的负担。她因为喜欢看戏,在高级戏院常年包有座位,并很大方地请朋友看戏。看戏是她生活中最重要的事情,看戏就像吸鸦片一样上瘾,如果几天不看,她就会难受得要死。陆小曼是个喜欢热闹和朋友的人,圣诞节时,她要在上海最繁华的饭店——大华饭店包饭。何灵琰回忆说:“干娘订了许多座位,约朋友共度圣诞,……那夜是我第一次去夜总会,第一次看到圣诞树和无数玩具,更是第一次看见那么多黄发碧眼的绅士淑女。……好不容易抢到一个(气球),隔座一个洋婆子吃醉了,把我的气球用香烟烧破。我正要发作,翁干爹说:‘别哭!我给你出气!’等那位太太去跳舞时,他把蛋糕上的奶油涂了许多在她留在椅背上的白色西班牙绣花披肩上,那时我只觉得翁干爹行侠仗义,令人可佩,徐干爹大约也在座,不过他人很沉静,常常容易被人遗忘了。”
她还喜欢出游,有一次他们去杭州的西湖博览会游玩,徐志摩大约有事不能去,但这些场合总有翁瑞午,翁瑞午似乎寸步不离陆小曼,他总能满足她的要求,因此小曼对这位朋友很是满意和欢喜。何灵琰回忆说:“对于徐干爹,我认识的就不太清楚了,因为他在家的时候很少(大约那时他正在北大任教不常回家)。只记得他是一位白面书生,带副黑边眼镜,下巴长长有一点凸出,人很和气,不太高谈阔论,很安静的。当他在家时好像也不太适应家中那种日夜颠倒的生活,有时他起早了,想早一点吃饭,叫用人,用人总说:‘小姐没有起来,等她起来一块儿吃吧。’他性情很好,很少发脾气,平时干娘吸烟,天亮才睡,他又不吸烟,只有窝在干娘背后打盹儿。这个家好像是干娘的家,而他只是一位不太重要的客人。”倒是翁瑞午天天报到,有些喧宾夺主的味道,又好像是这家的男主人。当何灵琰认干爹时,也将翁瑞午认作干爹。“干娘和翁干爹带我们去逛西湖,我初次领略到湖山秀丽,高兴万分。”像陆小曼这样玩,这样让男朋友登堂入室的名媛似乎也不多,这也是陆小曼的作风,比起一般名媛似乎更张扬,或许是因为光明磊落而坦**。
陆小曼喜欢漂亮的衣物,她的衣服、鞋袜、手帕、装饰多得不计其数。而许多是外国货。徐申如曾经因为她什么都要外国的、高档的而看她不惯,对她存了偏见。小曼确是如此,她已经养成了习惯,不是好东西不用。她的丝织小帕必须用外国的一个牌子,不管多么费劲也要朋友从国外捎带。有一次刘海粟出国,徐志摩写信给他:“小曼仍要绸丝帕的,上次即与梁君同去买,可否请兄再为垫付百方,另买些小帕子寄来。小曼当感念不置也。”王映霞回忆说,她买衣物从来不问贵不贵,需要不需要,喜欢就买。这些平时日常的消费志摩也不太管,可是有一次,她说她要义演,需要做一幅堂幔,做一副行头,还要做许多佩饰。这些东西她本可以借用,但因为别人都是自己的,也是虚荣吧,她非要亲自制一套不可。她的戏票朋友,如江小鹣、翁瑞午、唐瑛都有属于自己的行头,她也要,否则没面子。可是这些人都是些家财万贯的公子小姐,志摩是靠工薪养家的人,怎能与这些人相比。置这些行头可需要很大一笔钱,而志摩这个月的薪水已领取,再没有财源,从哪里给她找这笔钱去?小曼开始打恩厚之给他们寄来作为旅费的英镑的主意,她说可以先挪用一下这笔钱,过后有钱了再补上,反正现在也不出国。但志摩说这是供他们出国学习用的,如果条件允许的话,他还准备带妻子去欧洲,实现他们婚前的愿望,也给朋友一个交代,所以绝不能动用这笔钱。陆小曼软磨硬磨非要制作行头不可,志摩只好破例,挪用这笔钱,小曼的虚荣心满足了,但志摩心里却十分难受。陆小曼挥霍无度的行为,已让志摩感到头疼,并尝到些许苦涩的滋味。
朋友们的妻子中,没有一个像她这样挥霍的,人家要么像胡适的妻子那样相夫教子;要么像张歆海的妻子持家、教子、教书;要么像梁思成的妻子林徽因那样一面持家、教子,一面与丈夫一起做事业——堪察、发现、丈量、保护古建筑、写作建筑学史。唯独自己的妻子一天吃喝玩乐,挥霍无度,看戏、跳舞、抽鸦片,简直没有过日子的样子,现在他真是看不透陆小曼到底是怎样一个人了。
陆小曼一面为自己的衣物铺张浪费,可对徐志摩的衣物却很少过问,这些事都由她母亲料理。可怜的徐志摩虽然一月赚不少钱,可只有一两身衣服,而且都破旧不堪。有一天胡适的妻子看到志摩的袖子上有两个洞,领子也磨破了,要他脱下来给他缝补。当他外出或有些场合需要衣服时,张幼仪的服装店,可以给他制作一两身。陆小曼太贪玩,常常会忘了丈夫的需求,长此以往,徐志摩有些灰心、伤感,并从内心发出不满。这不是他要的生活,虽然他仍然爱着她。
生活变成了甬道,
阴沉,黑暗,毒蛇似的蜿蜒,
生活逼成了一条甬道,
一度陷入,你只可向前,
手扪索着冷壁的粘潮,
在妖魔的脏腑内挣扎,
头顶不见一线的光天,
这魂魄,在恐惧的压迫下,
除了消灭更有什么愿望?
这一阶段,徐志摩的生活就像他的诗作《生活》描写的一样消沉、痛苦又挣扎。
1928年6月中旬,徐志摩再一次出国。上次出国是为了躲避因与陆小曼恋爱引起的风波,那是为希望而分离。两年之后的这次出国,却是因为婚后对陆小曼的失望与绝望,负气而走。对外的说辞是访友(泰戈尔),实际是因为对陆小曼的失望,因为陆小曼吸食鸦片,愤而出走。鸦片是他这样的有识之士最反对的东西,可自己家就有一个瘾君子,这是怎么说,让他的面子往那里搁。他说:“你初沾上吸的时候,我心里不知有几百个早晚,像有蟹在横爬,不提多么难受。但因你身体太坏,竟连话都不能说。我又是好面子,要做西式绅士的。所以至多只是短时间绷长着一个脸,一切都郁在心里。”他难受,看不顺眼,但说服不了陆小曼。因此,他决意去外国时是他最难受的表示,也是他的抗议,希望陆小曼能够惊醒。
到了1931年,徐志摩对上海的生活已无法忍受。“上海这种疏松的生活实在是要不得。”“上海的生活想想真是糟。”这都是徐志摩对这种生活的厌恶,是徐志摩对他们共同生活的概括和感受。上海生活一年半,徐志摩感到太多的烦恼,而这一切全是因为陆小曼不正常生活引起的。陆小曼只知跳舞、唱戏、打牌、抽鸦片,过着极不正常的生活。志摩为了支付她庞大的开销,诗是写不了啦,一天只为挣钱东奔西忙,像无头苍蝇。为了生计,1927年春在上海光华大学教书,因为入不敷出,1928年春又开始在苏州东吴大学兼课。虽然与朋友一起办了新月出版社和新月杂志,但那只是为了出版同仁的书籍,并不赚钱。因为小曼的原因,他感到生活上不了轨道,因此烦恼。他出国唯一希冀是陆小曼能明白他的苦衷,提起勇气做人。希望通过离别,让她猛醒。
徐志摩虽然负气而走,但在国外的5个月里,无时无刻不在思念着小曼。他爱她,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除非她与别人私奔,否则他就会这样痴情地爱下去。刚刚离开中国国土一天,他就千叮咛万嘱咐。第三天到了日本就给陆小曼买了一束手绢,还嘱咐好友济远从日本带一筐大樱桃给小曼。每天给陆小曼一封长信报告自己的行踪,抒写对陆小曼的思念,又怕信长了令小曼心烦,又想通过外出的机会多说服小曼。刚离开一周就格外想家。他说:“昨天我想你极了,但提笔写可又写不上多少话;今天我也真想你,难过得很,许是你也想我了。”
可是陆小曼并没有因为徐志摩的出国有所警醒,就像当初《福尔摩斯小报》事件以后,她也没有因为徐志摩的缘故有所收敛,还是大摇大摆、心安理得地过她一贯的生活。徐志摩不在的日子,她外出时由翁瑞午陪同,他们一起出入于高级酒店、舞厅、赌场,她像贵夫人一样,对灯红酒绿的生活习以为常、自鸣得意,徐志摩当然早被抛在脑后,他的那些哲理话也被抛到九霄云外。她太忙了,每天都有约会,那么多朋友需要她,她是上海上流社会的重要人物。徐志摩曾不满地说:“为什么你不肯听我的话,连极小的事情都不依从我,倒是别人叫你上哪儿你就梳头打扮了快走。……你这无谓的应酬真叫人不耐烦,我想想真的气,成天遭强盗抢。婚前如此,婚后照样。”
徐志摩先去了美国,后又到了欧洲,在欧洲给陆小曼写了一百封信,这就是后来让陆小曼丢了的那些信。在英国,他重返康桥,写下了著名的诗篇《再别康桥》: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招手,
作别西天的云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