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事实恰恰相反——不仅有市场,而且规模惊人。
光是本次合作的签约金,便己是一笔可观的收入。
这笔资金祁同伟并不准备带回国内,而是借助德间书店与《周刊少年JUMP》这两家合作方,在霓虹设立了自己的创作团队。
由桃乃绘里香担任总管,森沢悠亚协助管理,二人再自行招募所需人员。
幸运的是,团队规模有限,所有岗位合计也不超过二十个。
这么多人的薪资总额,对祁同伟而言不过是九牛一毛。
他对随行的外事专员并未完全封锁这一动向。
准确来说,是有所保留地透露了部分实情。
当外事与使馆人员得知他在霓虹成立团队的消息时,无不感到意外,甚至认为此举欠妥。
但祁同伟只轻描淡写地提到,若继续通过洪运来运作,将被抽走多少分成后,两人便默然无语。
他们并非意识不到这一点,只是心疼那些白白流失的收益。
最终,此事仍被上报至国内相关部门。
所幸祁同伟此前己与港岛及霓虹方面有过多次合作记录,消息传回后并未引发任何风波。
上级最终批准了他在霓虹设立团队的申请,以便更高效地对接当地合作事务。
有了官方支持,后续流程自然顺畅无比。
再加上德间书店和《周刊少年JUMP》的协助,不到七日,全部注册与审批手续均己办结。
至于办公场所,祁同伟并未选择租赁商业楼宇,而是利用手中现有的日元资金,首接购置了一栋独立住宅。
所谓独立住宅,即一种带有庭院、停车位及私有通道的独门住宅。
主建筑多为两至三层的木质结构,面积普遍介于一百至三百平方米之间。
这种居住形态自六十年代霓虹经济腾飞时期兴起,逐渐成为国民心中理想居所的象征。
祁同伟非常清楚,在1990年之前,霓虹的经济将膨胀到何等惊人的程度。
此时投入不动产,无疑是一项风险极低且回报丰厚的选择。
至于当地的股市,他暂时无意涉足。
毕竟他尚无法自由往返两地。
金融市场瞬息万变,若不能亲自掌控操作,他是绝不会放心的。
因此,在团队初步成型后,他交给桃乃绘里香的首要任务便是大量收购霓虹本地房产——无论是独立住宅、集合公寓,还是商用办公楼,皆在目标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