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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第2页)

我们刚结识的那几天,圣卢就征服了我外婆。让外婆着迷的,不仅是他想方设法对我俩表示的百般殷勤,更是他从中让人看到的一以贯之的极其自然的态度,而自然——大概是因为人类的这种生活艺术让人联想起了大自然吧——正是外婆最看重的优点,就花园而言,她不喜欢贡布雷花园那样过分规整的花坛;就烹饪而言,她讨厌那种连里面有哪些作料都看不清楚的摆造型的菜肴;至于钢琴演奏,她不喜欢精心修饰、过于雕凿的风格,鲁宾斯坦尽管有些地方弹得不很到位,甚至弹错音符,她却对他赞不绝口。这种自然的态度,她甚至能从圣卢的衣着上体味到,那是一种游刃有余的高雅,不装腔作势,不一本正经,不上浆的衣服,显得特别灵便。她尤其赞赏的是,这个富有的年轻人置身于奢华的环境之中,却能淡然处之,不为金钱所左右,身上没有铜臭味儿,没有自以为是的做派;她甚至从一个小地方也感觉到圣卢的自然可爱之处,那就是他往往无法抑制自己的情绪,脸上会情不自禁地流露出激动的神情——通常,这种流露感情的方式,是会随着童年时代的逝去而和某些生理特征一起消失的。比如说,看到或听到一件他乐于看到或听到而事先又并没想到的事情,哪怕那只是一句恭维话,他就会显露出一副突如其来、**洋溢、不能自已而又转瞬即逝的欢乐神情,这是他无法克制,也无法掩饰的;这时,一阵红晕会透过他细腻的皮肤从脸颊泛起,眼神显得既羞怯又欢快;这种坦率而单纯的优雅表情,让外婆感慨无限——至少在我和圣卢相交的那个年代,他脸上的这种表情是很真诚的。

但我另外认识一个人(其实这样的人很多),在他身上,脸上泛起红晕这种生理上的诚恳表现,并不意味他在品行上是表里如一的;它往往只是表明这些生性卑鄙无耻的人已经兴奋得无法自持,非得把这股兴奋劲儿在别人面前显露出来不可了。最让我外婆喜欢圣卢这种自然的态度的,还在于他从不转弯抹角,总是直率地承认他对我怀着好感,他为了表明这种好感而说的话,照我外婆的说法,总是那么恰当,那么深情,她自己是说什么也想不出来的,这些话是可以和塞维涅和波塞尚相媲美的;他也会落落大方地拿我的缺点开玩笑——他挑我毛病的细心劲儿,让她感到挺有趣——但正如她一样,他这样做是满怀柔情的,而他说起我的优点来,则是热情洋溢,毫无保留,没有半点年龄相仿的年轻人通常为了显摆而表露的矜持、冷漠的意味。他对我最微小的不适,都早有准备,天气刚转凉,我还没意识到,他已经把毯子盖在了我的腿上,要是觉着我有点忧郁或是心情不好,他就不声不响地做出安排,晚上陪我陪得更晚一些。从我的健康的角度来说,也许更严格一些反而有好处,他对我照顾得这么无微不至,连外婆也觉得似乎有点过分,但其中表现出来的对我关怀备至的情意,还是让她深为感动。

我和他很快就说定了,我俩永远是好朋友,他说“我俩的友谊”的口气,就像在说存在于我俩之外的某件重要而美妙的东西。而且他很快就宣称,这种友谊是他——除了他对情妇的爱情之外——平生最大的快乐。这些话让我感到一种忧伤,我很为难,不知道怎么回答他,因为和他在一起,和他谈话——和别人大概也一样——我感觉不到独自一人时的那种快乐。独自一人的时候,有时会从内心深处涌起一些美好的印象,感到一种甜蜜的幸福感。可是,当我和别人在一起,当我开口对朋友说话的时候,整个思绪就转了个向,不是向着我自己,而是向着谈话对方去展开了,而这样逆向展开的思绪,是无法使我得到任何快感的。我一离开圣卢,就会借助于文字思维的方式,把刚才和他在一起的那段混乱的时间梳理一下;我对自己说,我有了个好朋友,好朋友是非常难得的,但我觉得最自然的快乐,毕竟是从我自身提炼出来、照亮隐匿在暗处的某样东西的那种快乐,而此刻我感到,周围那些能给我带来快乐的东西,都是我很难得到的,我内心的感受恰恰是跟那种最自然的快乐截然相反的。如果我一连和罗贝尔·德·圣卢谈上两三个小时,我便会有一种内疚、后悔、厌倦的感觉,觉得自己原该一个人待着,准备开始工作才是。可是我心想,一个人的聪明才智不是用来孤芳自赏的,即便是伟人,也总是希望受人称赞的;那几个小时里我在朋友心中树起了一个高大的形象,我不能把这看作浪费时间。我没费多大劲儿就想明白了,我应该为此感到庆幸才是。而且,正因为从未体味到过这种幸福,我就更热切地希望永远不要失去这份幸福。对于我们身外那些美好、有用的东西,我们总是格外担心失去它们,因为,我们的心不曾占有它们。

我觉得,我比许多人都更能让友谊显示它的作用(别人很看重的个人利益,我往往看得很淡,只要是对朋友有好处的事情,我总把它们放在个人利益之上)。但是,尽管感觉到了我和他人的心灵之间的差异——我们每个人的心灵之间总会有差异——没有扩大,而是在消除,我无法因此感到快乐。有时候,我的理智会告诉我,这圣卢身上有一个具有更普遍意义的存在——贵族,这个存在犹如一种内在的精神,驱动着他的肢体,指挥着他的一举一动;于是,在这种时候,我虽然在他身旁,却仿佛只有我一个人在凝望面前的一片风景,欣赏景致的和谐之美。罗贝尔只不过是其中的一件东西,是我的冥想所要探究的一个对象而已。我在他身上发现的往往是他早先的、有世系渊源的那个身份,那个他一心想摆脱的贵族身份,这使我大喜过望,但这种欣喜并不是出自友谊,而是属于智力范畴的。那种使他的亲切殷勤显得无比优雅的心智、体态上的机敏;他邀请我外婆乘坐马车、扶她上车时的潇洒神情;他生怕我受凉,从车座上一跃而下,把自己的大衣披在我肩上的灵巧劲儿,都让我从中感受到这位崇尚理智的年轻人的父辈,那些世世代代都是出色猎手的先人所具有的敏捷身手,以及他们对富有的鄙视——正是那种鄙视,让罗贝尔常常很不经意地把精美昂贵的物品慷慨地送到朋友的手中。不过,在罗贝尔身上,这种鄙视是与兴趣共存的,而他之所以对富有感兴趣,唯一的原因就是为了更好地款待朋友们。而让我感触更深的,则是这些世袭贵族认为自己比别人高出一头的自信,或者说幻觉,正因如此,有些东西他们就不可能传给圣卢,比如说,这个年轻人既无意显示自己不比别人更好,也不会生怕自己显得过于殷勤——他确实从来没有过这种想法,而有些平民的殷勤可亲尽管是极其真诚的,但由于脑子里存了这种想法,做出的动作就会又僵硬又笨拙,把事情弄得很糟糕。有时候我会责备自己,竟然把朋友当作一件艺术作品来取乐,也就是说,我观察的出发点是把他这个人的各个部分的活动看作由一个总体想法在协调统辖,每个部分都拴在这个总体想法上,但他自己并不知道有这么个想法,因而它并不影响他的人品,以及他极为看重的个人智力、道德价值。

然而在某种程度上,这个总体想法却是人品、价值存在的先决条件。正因为他是一位绅士,驱使他去结交那些野心勃勃、不修边幅的大学生的那种精神活动,那种对社会主义的向往,在他身上自有一种纯而又纯、全无功利意味的色彩,这种色彩是那些大学生所没有的。他认为自己出身于一个无知、自私的阶层,主动去接近那些大学生,和他们套近乎,诚心诚意指望他们原谅他的出身。他不知道,贵族出身对大学生恰恰是一种**,正因为他出身贵族,他们才找他,对他装出冷淡甚至傲慢的样子。

我父母向来服膺贡布雷的社会学,要是看到圣卢居然甘与那些人为伍,一定会大惊失色。有一天,我和他背靠一顶帆布帐篷,坐在沙滩上,只听得从帐篷里传来阵阵骂声,诅咒那些蜂拥而至,把巴尔贝克弄得人满为患的犹太人。“真是躲也躲不开,走哪儿都得碰到,”那个声音说道,“原则上我对犹太民族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可是这儿的犹太人实在太多了,到处都听到:‘哎,亚伯拉罕,偶臭见邪各布了[213]。’简直就像在阿布吉尔街[214]。”这个愤然申斥以色列的人终于从帐篷里出来了,我们抬头望着这个排犹主义者。不想他就是我的同学布洛克。圣卢马上要我给布洛克提个醒儿,就说他俩在中学优等生会考时见过面,当时布洛克得了二等奖,后来又在平民大学里见过。

从罗贝尔生怕伤害别人自尊心的窘态中,我能看到耶稣会教育的痕迹,但对此,我至多也只是付诸一笑罢了;每当他的那位知识分子朋友在社交礼仪方面出了差错,做了可笑的举动,尽管他本人觉得根本无所谓,但他总认为别人看见了会脸红的,于是他自己往往满脸涨得通红,倒像是他说了不得体的话似的。布洛克答应去酒店看他的那天,情形就是如此。当时布洛克说:

“叫我在这种假充豪华的商队旅馆里等人,我可受不了,那帮茨冈人会叫我恶心的,您还是关照la?ft[215]一声,先让她们都把嘴闭上,然后去给您通报。”

就我个人而言,我并不觉得非请布洛克来酒店不可。遗憾的是,他在巴尔贝克并不是一个人,而是和他的妹妹们在一起,她们又有一大帮子亲戚朋友。这个犹太群体很有特色,但并不怎么可爱。在巴尔贝克,就像在有些国家,比如说俄罗斯或罗马尼亚一样,我们从地理课上知道,犹太人在那儿受到的待遇以及融入社会的程度,都是无法与在巴黎相比的。布洛克的表姐妹和叔叔伯伯,还有他们的教友们,平日里成群结队,清一色的都是犹太人,每逢去游乐场,女的去跳舞,男的则去打牌,男男女女都自成一体,游离于其他游客之外,而其他游客,无论是康布尔梅府上的常客、首席法官的小圈子,还是大大小小的布尔乔亚,甚至巴黎来的杂货商,年年瞧着这群犹太人走了又来,来了又走,可从来不跟这群人打招呼,他们的女儿们既漂亮又骄傲,爱嘲笑人,法国味儿纯得像兰斯教堂里的雕像,她们才不屑于结交这帮没有教养的丫头片子呢——这帮只知道洗海水浴赶时髦的轻佻女子,看上去不是刚钓过虾,就是正在跳探戈。至于男人们,尽管他们的无尾常礼服很光鲜,漆皮鞋擦得很亮,但那种夸张的做派总让人想起福音书或《一千零一夜》插图画家的所谓绝招儿,他们脑子里想的是故事发生的所在国度,笔下画出来的圣彼得或阿里巴巴,却不折不扣就是巴尔贝克大佬的模样。

布洛克给我介绍他的几个妹妹,极其粗鲁地不准她们开口说话,而她们对这位哥哥简直是崇拜得无以复加,他随便说一句俏皮话,她们就笑个不停。看来犹太人的圈子很可能也和其他的圈子一样(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有许多吸引人之处,蕴含着许多优点和美德,但要对此有所体验,就得深入这个圈子中去。然而,这个圈子里的人无法在社会上赢得好感,他们感觉到这一点,认为这是排犹主义的表现,进而结成一个紧密、封闭的群体与之对抗,任何人也别想打开一条路进入这个群体。

说到la?ft,还有更让我吃惊的事呢。几天前,布洛克问我到巴尔贝克来干吗(他自己到这儿来,倒像是再自然不过的),是不是“想要认识几个漂亮妞儿”,我告诉他此行我向往已久,不过更让我神往的是威尼斯,他接口说:“那当然,和漂亮太太坐在一起喝喝冰冻果汁,装模作样地读读约翰·拉斯金爵士的《威耐斯之石》——这个阴郁的老头,再没比他更讨厌的家伙了。”布洛克想必以为,在英国不仅所有的男人都是爵士,而且字母i永远读成a?,所以Venice得读成“威耐斯”。且说圣卢,他认为这个读音上的错误并不严重,我这位新朋友从中看到的是布洛克对这些近乎社交规范的东西缺乏概念,而他自己恰恰是鄙视这些规范的(尽管他对它们相当熟稔)。罗贝尔生怕布洛克有一天知道了该说“威尼斯”,知道了拉斯金不是爵士,回想起当时的情景,会以为他罗贝尔当时一定在暗中发笑。这么一想,罗贝尔反而觉得自己像是不够大度似的(其实他是再大度不过的),于是浑身不自在起来,本该是布洛克哪天明白自己说错而感到脸红的,他罗贝尔却事先感觉到了,自己把脸涨得通红。在他想来,布洛克对这个错误一定比他看得更重。过了没多久,布洛克的举动就证实了圣卢的想法,那一天布洛克听我说到lift,就插话进来:“噢!是说lift的。”接着他用一种生硬而高傲的语气说了句,“不过也没什么关系。”这句话近乎一种本能的反应,只要是有自尊心的人,无论在非常重大的场合,还是在无关紧要的场合,都会这么说;它恰恰表明,对于嘴上说没什么关系的这个人而言,即使在无关紧要的场合,所说的那件事也是关系重大的;这句话带有一种悲剧的色彩,有时候一个稍有些高傲的人,眼看人家不肯帮忙,他好不容易维系着的最后一线希望也破灭了,他嘴里也会吐出这句令人伤心的话来:“哦!好吧,没什么关系,我会另想办法的。”这个由没什么关系引出的另想办法,有时竟然是自杀。

接下来布洛克很热情地和我寒暄。他肯定想显得跟我很亲热。不过,他问我:“你常跟圣卢-昂-布雷来往,是想攀高枝喽?——其实也高不到哪儿去,你太天真了。敢情你这会儿也热衷于赶时髦了。告诉我,你是在赶时髦吗?没错吧?”他这么说,并不意味着要跟我亲热的想法突然变卦了。这只是因为他有个缺点,按法语中不很正确的说法叫“欠教养”,这个缺点,往往是自己看不到的,更何况他以为别人是不会为此生气的。就人类而言,人人共有的优点的出现率,是比不上个人特有的缺点的。世界上最普遍的优点,大概并非良知,而是善良吧[216]。在最边远、最荒寂的地方,我们也会惊喜地看到善良之花,它犹如幽僻山谷中的虞美人,尽管长得和世上别的虞美人一模一样,却从没见过它们,长年和它做伴的是山间的风儿,它那孤独的小红帽有时在寒风中瑟瑟发抖。善良会因利害关系的渗入而瘫痪,变得麻木,但它依然存在,每当没有自私的动机阻碍它的时候,比如说在看小说或读报的时候,善良就会在人们的心田——即使那是个生活中的杀人犯,但此刻他是个人性未泯、爱看连载作品的小说迷——焕发出生机,善良之花就会向着弱者,向着正直而受迫害的人绽开。然而,人类缺点之花样繁多,亦如优点之无所不在一样令人惊叹。就是最完美的人,也总会有某个令你吃惊甚至恼火的缺点。这一位,智力超群,看问题站得很高,从来不说别人的坏话。但是,他信誓旦旦答应为您转交的一封很重要的信,被他忘记在了口袋里,然后又让您耽误了一次重要的约会,事后,他居然也不向您道个歉,就那么一笑了之,因为对自己的不守时,他一向是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另一位,温文尔雅,感觉细腻而敏锐,逢人只说让人开心的话,但您感觉到有好多事他是守口如瓶,宁可闷在肚子里的,见到您叫他特别开心,所以不管您有多累,他非得拖住您不放。第三位为人特别真诚,有时简直到了叫人受不了的地步,您跟他说您身体欠佳,没能去看他,请他多多见谅,他却非要让您知道,有人看见您去剧院看戏。而且看见您脸色挺好来着,您刚给他帮过忙,他却非要让您知道您没能真正帮上忙,另外已经有三位朋友来帮过忙,所以他并没欠您多少情。在这两种情形下,前面那第二位朋友准会做出一副样子,表示他根本不知道您去过剧院,而且别人也根本没法儿像您一样帮上忙。可我们现在的这一位,他觉得非要把事情原原本本告诉您,或者非得把话给挑明了不可,他对自己的直爽得意极了,一个劲儿对您说:“我就是这个样子唉。”

另一些人也会让您不舒服,他们不是好奇得过分,就是根本没有一丁点儿好奇心,对您说起的某件轰动一时的事情,居然茫然一无所知;还有些人收到您的信——要是信上谈的都是您而不是他的事情,他得拖上几个月才会回信。或者,他们跟您说好要来问点事儿,您怕他们来了您不在家,就只好不出门,可他们迟迟不来,就那么让您等上几个星期,原因据说是没收到您的回音(可来信上根本没说要您回信),还以为您生气了呢。某些人行事完全是一厢情愿,碰着他高兴,想来看您的时候,他口若悬河,滔滔不绝,没您插嘴的余地;可要是他觉得累了,或者心绪不好了,您再怎么引他也不管用,您管您说得起劲,他就是一副无精打采的模样,根本懒得搭理您,您说的话他只当没听见。

我们的每个朋友都有这样那样的缺点,要想跟他们把朋友做下去,就得想点办法自我安慰一下——想想他的才华,他的善良,他的温情——更好的办法是不去计较那些缺点,眼不见,心不烦。可惜的是,这种不去注意朋友缺点的好意,往往抵不过他由于盲目或以为别人盲目而肆无忌惮的放纵。他不是自己看不见,就是以为别人看不见。一个人之所以会不招人喜欢,主要原因就是判断人家会不会注意某一件事是相当困难的,所以,为谨慎起见,至少应该做到不要谈论自己。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别人对我们的看法,和我们对自己的看法,是永远不可能一致的。设想一下,我们无意间走进一座外表极其普通的房屋,看到里面居然堆满了珍珠宝贝、撬门铁棒和尸首,就此发现了他人的真实生活——掩盖在表象世界下面的真实世界,这时我们当然会非常吃惊。同样,平时我们都是凭借别人对我们说的话来构建我们自己的形象,倘若有一天突然知道人家在背后是怎样说我们的,看到了在他们心中有关我们和我们的生活的截然不同的形象,我们想必也会大吃一惊的。因此,我们每次谈论自己过后,有一点可以肯定,就是我们那些善意、谨慎的话语,人家尽管表面上很有礼貌地听了,甚至还假惺惺地表示了赞同,但最终招来的不是火冒三丈的詈骂,就是幸灾乐祸的嘲笑,反正对我们来说都不是好事。我们对自己的想法与话语之间的差异,也会带来烦恼,但相比之下,这已经算不得什么了。这种差异,通常会使人们说自己的那些话变得非常可笑,就好比有个冒牌的音乐爱好者挺喜欢一首曲子,很想把它唱出来,于是一边使劲打手势,一边做出陶醉的表情,想借此来弥补哼唱含糊不清的毛病。可是我们听他这么哼哼唧唧,只觉得可笑。

喜欢谈论自己、讲自己缺点的坏习惯,还得加上一条才算说全了,那就是喜欢在人家身上找跟自己毛病相仿的缺点来议论。而一个人议论这些缺点时,往往间接地把承认缺点的快意加进了原谅缺点的快意之中。此外,我们的注意力似乎往往容易集中到反映自身特点的一些事物上,对它们表现出异乎寻常的关注。一个近视眼会说别人“他的眼睛眯得都睁不开了”;肺病患者见到挺结实的一个人,总疑心人家肺不好;一个不讲卫生的人,爱说别人不洗澡;一个嗅觉不灵的人,总觉得别人身上有味道;妻子有外遇的丈夫看出去,每个丈夫都戴着绿帽子;在轻浮的女人眼里,所有的女人都轻浮;在附庸风雅的人眼里,人人都附庸风雅。每个毛病,也像每种职业一样,不仅要求,而且会培养有这毛病的人具备一技之长,而且这得是一种他乐于向人展示的一技之长。同性恋者认得出同性恋者,应邀出席社交场合的裁缝,还没来得及跟您交谈,先就看中了您的衣料,迫不及待地伸手过来捻一下,看看质量有多上乘。要是您和一位牙科医生谈了一会儿,请他坦率地说说对您的印象,他就会告诉您,您有几颗坏牙。在他看来,没有比这更重要的事了,而在也发现了他的坏牙的您看来,也没有比这更可笑的事了。

布洛克缺乏教养,神经有病,好攀附名流,出身于一个不受人尊敬的家庭,就如沉在海底一般,承受着难以计量的巨大压力,压力不仅来自位于海面的基督徒,还来自处于他所在阶层之上的那些犹太人阶层,这一层层的犹太人阶层,每一层都以鄙视压得紧挨在它下面的那一层透不过气来。要从一个犹太家庭越过一个个别的犹太家庭,一直上升到可以自由呼吸的海面,布洛克得花费几千年的时间。与其这样,还不如设法从另一头开辟一条通道。

布洛克说我在攀高枝,要我承认是在攀附名流的那会儿,我本可以回答他:“要真是这样,我就不和你来往了。”可是我只是说了句他真叫人受不了。于是他想道歉,但是缺乏教养的人真所谓戆人有戆福,他们想要道歉,却在收回说过的话的同时,使这些话变得更伤人。“对不起,”他现在每次遇到我都说,“我惹你生气,让你心里不受用了。我常常无缘无故地伤害别人。可是——一般而言每个人都是,特殊地说你眼前的这个朋友更是,一种奇怪的动物——你无法想象,我尽管老是这么逗你,心里却对你充满了柔情。一想到你,眼泪就禁不住涌上来。”果然只听得一阵抽泣之声。

在布洛克身上,比这些不像样的举止更叫人吃惊的,是他说起话来居然一点不知轻重,全然没个准头。他有时候苛刻之极,风头正健的作家,到了他嘴里简直一无是处:“这是个脸拉得长长的傻瓜,完全是个白痴。”有时候,他又会眉飞色舞,绘声绘色地说一些极其无聊的花边新闻,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家伙,却被他说成“确确实实是个非常有意思的人”。这种评判聪明才智、价值、地位的双重标准,总让我觉得不明所以,心存疑窦,这个谜团直到我见着他老爸布洛克先生那天才解开。

在这以前,我没想到过布洛克会带我们一起去看他父亲,因为他老是在圣卢面前说我坏话,在我面前说圣卢坏话。他还特地告诉圣卢,我一心攀附名流(而且向来如此)。“没错,没错,他认识勒勒勒格朗丹先生,高兴得不得了。”布洛克把一个名字拉长了念,既是表示调侃,又是显示一种文字趣味。

“哦!那是个了不起的人,”布洛克一边哈哈大笑回答说,一边仿佛怕冷似的把两只手插在衣袋里,在他的想象中,他此刻正瞅着一位棒到连巴尔贝·德·奥韦伊[217]都能比下去的外省绅士,端详对方的容貌衣着呢。他没法儿描绘勒格朗丹先生的模样,可这不打紧,他可以一连说几个“勒”,让这个名字听上去就像窖藏佳酿那么有味儿。不过,这种乐滋滋的主观感受,旁人是无从领略的。

他对圣卢说我的坏话,在我面前也没少说圣卢的坏话。而到了第二天,他在我们面前说了对方什么坏话,我和圣卢都知道得一清二楚,其实我俩谁也没有把他说的话告诉对方——那样做,会使我们有一种负疚感,但在布洛克想来是再自然不过。而且几乎是不可避免的,他心神不宁,思前想后,觉得反正我和圣卢早晚会知道,他还不如抢个先手。于是他特地把圣卢拉到一旁,向他坦白自己说过他坏话,他那样做是故意的,是想让人把话传给他,然后又向他赌咒发誓,“以誓言监护神克洛诺斯[218]之子宙斯的名义”起誓,他爱他,为他献身在所不惜,说着还抹了一把眼泪。当天他又趁圣卢不在的时候,向我做了忏悔,声称他那么做是为了我好,因为他认为某些社交关系对我是有害的,有些人我“犯不着结交”。然后,他带着满含醉意的柔情拉住我的手,虽说这份醉意完全是神经质的表现。“请相信我,”他说,“我若是说瞎话,若是昨天想到你时,没哭上整整一夜,就让黑精灵凯尔立马把我捉了去,叫我去穿那万劫不复的哈得斯门[219]。没错,是整整一夜,我向你发誓。唉,我懂得人心是怎么回事,我知道你不相信我。”我确实不相信他,我感到这些话是他临时编出来的,他凭凯尔的名义起誓,也没增加多少分量,因为他对古希腊的了解仅止于文学。而且,每次只要他激动起来,而且希望别人也为一桩子虚乌有的事情而激动的时候,他就会说:“我向你发誓。”这与其说是为了让人相信他说的是真话,不如说是为了满足说谎带来的歇斯底里的快感。我不相信他说的话,但我没责怪他,我从母亲和外婆那儿继承了不记恨的天性,即使比这大得多的过错,我也不会记恨,不会谴责犯错的人。

不过布洛克也并不绝对是一个坏孩子,他有时也会待人非常好。自从贡布雷的那个人种,那个包括外婆和母亲在内的至善至美的人种几近绝迹以来,我便只能在两种人之间进行选择了,其中一种是未开化的、冷漠而忠诚的正派人,他们一开口就让人感觉到他们根本不关心你的生活,而另一种人和你在一起,会对你既体贴又怜惜,情动时泪不能禁,几小时过后他会翻脸不认人,开最无聊的玩笑来作践你。但是他还会回来找你,仍是那么善解人意,那么可爱迷人,那么转眼间就跟你亲密无间得像一个人似的。我想我还是更喜欢后一种人,从道德层面来说他们也许不怎么样,可是他们至少更容易相处。

布洛克偷偷地在圣卢面前攻击我,又偷偷地在我面前攻击圣卢,这一切,都以邀请我们前去做客而告终。我说不准他起先是不是试过光叫圣卢一个人。看样子很可能是这么试过,但没有成功,于是布洛克有一天对我和圣卢两人说:“亲爱的师兄,还有您,阿瑞斯心爱的骑士,德·圣卢-昂-布雷,了不起的驯马人,既然我在乘坐飞舟的默尼埃家族帐篷近边,在安菲特里特飞沫轰鸣的海岸上和你们相遇,不知二位可肯赏光于本周的某一天到我那位大名鼎鼎、此心可鉴日月的父亲家里用晚饭否?”他对我俩发出这一邀请,是因为他希望和圣卢结成更密切的关系,让圣卢帮他进入贵族圈子。这种希望,倘若是我的,是为我着想的,肯定会被布洛克看作最令人厌恶的攀附名流的表现,正好印证了他对我的性格的一个侧面(至少到目前为止,他还不认为这是我性格中的主流)的判断;可是同一个希望,因为是他的希望,在他看来就是求知欲的一个证明,表明他渴望改善自己的社会环境和生活氛围,进而从中发现一些对文学有所裨益的东西。

布洛克在告诉老爸请了一位朋友来吃晚饭时,用一种非常得意的调侃口吻宣布客人的名字和爵位:“德·圣卢-昂-布雷侯爵。”布洛克老爹一听之下,大为震惊地喊道:“德·圣卢-昂布雷侯爵!嗬!妈的!”骂粗口在他是表达最高敬意的方式。想不到儿子竟然能结交这样的贵人,他朝儿子投去赞许的目光,其中的含义是:“真叫人吃惊,这神奇小子是我的儿子?”这道目光使我的同学兴奋不已,就像每月的膳宿费增加了五十法郎似的。布洛克平日在家里日子不怎么好过,总觉着在父亲眼里自己没走正道,整日里只知道做勒贡特·德·利尔和埃雷迪亚这些生活放纵家伙的粉丝。可布洛克现在结交上了圣卢-昂-布雷,此人父亲曾是苏伊士运河公司的董事长!(嗬!妈的!)这是无可置疑的成功。

“昨晚上萨洛蒙家没有请你?”一家子聚在一起,有人会问。

“没有,我没这份荣幸!都有些什么节目呢?”

“排场很大,有体视镜,把全套家伙都搬出来了。”

“噢!要是有体视镜,我真是太遗憾了,听说萨洛蒙这个节目精彩极了。”

布洛克先生对儿子说:“有什么办法呢,不能一下子把所有东西都拿出来,总得留点东西让人家有个盼头吧。”出于父爱,他很想差人把那架一起运来,好让儿子感动一回。可是实在时间来不及哪,或者说,他觉得时间实在是来不及了。我们那顿晚餐的时间也往后拖了,原因是圣卢脱不开身,他有个舅舅要来看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在这儿小住两天,他正在等这位舅舅。这位舅舅酷爱体育锻炼,尤其喜欢长距离散步,所以这次他从度假别墅来巴尔贝克,大半路程都是步行(晚上宿在农场),何时到达没个准确时间。圣卢不敢擅动,他平日里每天要给情妇发一封电报,现在因为不敢离开,就让我代他到安卡镇(那儿有个电报局)去发电报。他等的这位舅舅名叫巴拉梅德,这个名字是从他先祖西西里亲王那儿继承下来的。后来我在历史书上读到,中世纪某位行政官或某位主教大人都叫这个宛若文艺复兴时期——在某些人看来,这就算真正的古代了——精致的圣牌的名字,它始终留在这个家族里,一代又一代,从梵蒂冈枢机室一直传到我朋友的舅舅,了解这些史实以后,我感到的喜悦好有一比:有些人没钱收藏圣牌办陈列馆,就专门收集古老的名字(或地名或人名,地名则如同一张旧地图、一幅骑士画像、一面旌旗或一本某采邑的法典,堪称生动的活文献,人名则常可在美妙的法语结尾音节听出语言规则上的错误、带有乡俗色彩的语调乃至不正确的发音,而我们的祖先就这样一点点地改造了拉丁人和撒克逊人的语言,使它们渐渐变成一种庄严而有法度的语言),总而言之,他们靠收集种种或铿锵或柔美的名字,来为自己举办音乐会,犹如收罗低音古提琴和抒情古提琴,用这些古代的乐器来演奏往昔的乐曲,我感到的喜悦,正是这些人所感到的喜悦。

圣卢对我讲述这位舅舅早已逝去的青年时代。当时这位舅舅和两位朋友合住一套单身汉小公寓,他每天带女人回来。那两个年轻人也都是小白脸,人称他们仨“美惠三女神”。

“有一天,一位如今在圣日耳曼区,用巴尔扎克的说法,风头正健的男士(当时他可还是愣头青)表现出一种挺奇怪的趣味,向我舅舅提出要到那个小公寓去。谁知他一到,马上就开始求爱,不是向女人,而是向巴拉梅德舅舅哦。舅舅装作听不懂,找个借口把那两位朋友带了出去。他们回来时,抓住这个浑蛋,扒掉他的衣服,打得他皮开肉绽,然后把他扔出门去,而那正是零下十摄氏度的大冷天。人家发现这个倒霉蛋时,他已经冻得半死不活,司法部门前来调查,这家伙费了好大劲儿才让法院停办此案。我舅舅如今早就不干这种心狠手辣的事儿了,你简直没法儿想象,像他这么个在社交场上那么高傲的人,心里却想着一大群平民百姓,怜爱他们,保护他们,而且根本不计回报,即便人家以怨报德他也在所不惜。一会儿是为某个曾在宾馆里伺候过他的仆役在巴黎找工作,一会儿是让人教会某个农民一门手艺。这是他身上相当温情的一面,跟他在社交场上表现出来的那一面正好是相对的。”其实,圣卢本人也属于社交场上的那一类年轻人,他们已经处于一定的高度,所以人家会这样来评价他们:“还挺和气的,身上有相当温情的一面。”这是相当珍贵的种子,它很快会孕育出一种全新的看问题的方式,就是把民众看得重于一切,而自己可以置之度外;简而言之,这种看问题的方式是跟庸俗的傲慢截然对立的。

“据说舅舅年轻时,对整个他那社会阶层而言,他说什么,什么就是定规,那种气派叫人简直没法儿想象。他不管在什么场合,总是怎么觉着舒服,怎么觉着方便,就怎么做。不想那班附庸风雅的人纷纷仿而效之。他在剧场里觉得渴了,让人把饮料拿到包厢里来,于是下个星期,每个包厢后面的小包房里都摆满了饮料。有一年夏天阴雨绵绵,他有点犯风湿病,便定做了一件柔软而暖和的小羊驼毛大衣,因为只是当旅行毛毯用用,衣料上蓝橙相间的条纹也就留在那儿。没多久,高档裁缝铺里顾客盈门,都是来定制蓝色镶边的长毛大衣的。他在一处城堡已经待了一整天,晚餐时,出于某种原因不想显得太一本正经,有意穿了下午那件上装入席,于是,穿普通上装参加乡间晚宴成了时尚。要是他吃蛋糕时没用小匙,而是用了叉子,或者向金银匠定做、自己发明的一副餐具,或者干脆用手拿了,那么不这么吃就显得落伍了。他发兴再听贝多芬的某几首四重奏(他虽说常有些突发奇想的怪念头,但人绝对不笨,天赋极高),每星期都请几位乐师来为他和几个朋友演奏这几首四重奏。这一年最时髦的事情,就是举办参加人数很少的聚会,聆听室内乐。我相信他这一生都不会有烦闷的时候。他长得那么帅,身边的女人肯定少不了!我没法儿告诉您那到底是些谁,他嘴巴紧得很。不过我知道,他一直把我那可怜的舅妈蒙在鼓里。虽说如此,他对她还是很体贴的,她爱他爱得极深,她去世好几年以后,他想到她还会流眼泪。在巴黎的时候,他差不多每天都去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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