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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第1页)

004

斯万出门做客,常常在晚餐前才匆匆赶回家。在下午六点,这个曾经让他伤心的时刻,他不再心心念念想知道奥黛特正在做什么,也不再在意她究竟是在家招待客人还是出门去了。他有时会想起好多年前有一天,他怎么设法透过信封看奥黛特写给福什维尔的一封信。可是这个回忆令他感到不快,或者说加重了他的羞辱感,为了摆脱这一回忆,他轻轻**一下嘴角,或者索性摇摇头,意思是说:“这跟我有什么相干?”的确,他觉得以前常用的假设是不对的,根据这个假设,生活弄得一团糟,全是他充满妒意的猜想造成的。奥黛特实际上是无辜的,现在他断定这个假设(它当时是对他有帮助的,在那段因爱情而病的漫长时光中,它让他觉着这病是臆想的,从而减轻了病痛)是不成立的,他的嫉妒才是真确的,尽管奥黛特爱他爱得比他想的更深,但她骗他也骗到了家。当初他在痛苦万分时,赌咒发誓只要有一天不再爱奥黛特,不再怕惹她发火,不再怕她知道他爱她已不能自拔了,他就要扬眉吐气地跟她说个明白(仅仅出于弄清真相的动机,就好比要解释清楚一个历史上的疑点)。当年他拼命拉铃、敲窗,就是没人开门的那天,也就是她写信给福什维尔说她有个舅舅来了的那天,福什维尔到底是不是在跟她睡觉。他一直盼着妒意消停以后能把这个饶有兴味的问题弄个明白,可当他不再嫉妒了,这个问题在他眼里也就索然无味了。当然这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他对奥黛特这个人已不复感到妒意以后,他在拉佩鲁兹街小屋跟前敲不开门的那个下午,却仍在撩拨着他的妒意。斯万的嫉妒,在这一点上跟有的疾病有些相像,那种疾病的病灶和感染源并不在某些人身上,而是在某些地点、某些寓所,嫉妒的对象与其说是奥黛特,不如说是往昔他敲遍奥黛特寓所门窗的那一天、那一刻。不妨说,斯万曾经有过的爱情消逝前的余音,全都凝固在那一天、那一刻里了,他也只有在那儿还能寻见爱情的余音。他早就不在意奥黛特是否欺骗过他,或者是否还在欺骗他。然而有那么几年,他仍在寻访奥黛特当年的仆人,无法排遣那份痛苦的好奇心,执意要知道很久以前的那天六点钟,奥黛特究竟是不是跟福什维尔在睡觉。尔后,好奇心过去了,但由它引发的调查却没停息。他依然想弄清楚那些他不再感到好奇的事情,他的旧我虽说已极度虚弱,但仍凭借着忧虑的惯性,在机械地运转,尽管忧虑已然消停,他甚至都想不起来自己曾怎么焦虑来着——当初这焦虑是沦肌浃髓的,他觉得这辈子再也别想摆脱它了,除非自己的心上人死去(而在本书稍后的地方,我们会看到一个冷酷的反证,证明死亡丝毫不能消减嫉妒的痛苦),他那堵塞的生活道路才能疏通。

他所企望的,并不只是有一天能弄清楚奥黛特究竟做了些什么,使他生活得如此痛苦;他心底里还埋着一个心愿,那就是在不再爱奥黛特,因而也就不再怕她的时候,要向她报复,而恰巧他也有机会遂这个心愿:他爱上了另一个女人,一个他没有任何理由嫉妒但还是嫉妒的女人。他嫉妒这个女人,仅仅因为他除了这种爱法已不会去爱,他只能用对奥黛特的爱法去爱另一个女人。他的妒意说来就来,不一定非要这个女人对他不忠,而只要有个什么理由,比如说在一个晚会上和他离得远远的,看上去却挺开心,他的妒意就会油然而生。这就足以唤醒他心头旧日的焦虑——爱情的赘疣,抵消爱情机能的可悲的赘疣,泯灭他身上那种难以抗拒的冲动(探明这个年轻女子对他的真实感情,她藏而不露的欲望,内心深处的秘密),这焦虑在他和他所爱的人中间横亘了一个个又冷又硬的疑团,这些因奥黛特或奥黛特之前的某个女人而起的疑团,使老去的情人只能通过激起妒意的女人这个存在于臆想中的泛指的、古老的概念,去了解他如今的情妇,把新的爱情大而化之地纳入这个影子般的概念。诚然,斯万也常觉着自己因嫉妒而把想象中的不忠信以为真,但转眼间他又想起当初就是用这个理由为奥黛特辩解的,而结果证明是错了。因而,他爱过的这个女人不在他身边时所做的那些事,在他看来不再是那么清白的了。他以前起过誓,一旦不再爱这个女人(他不曾想到她日后会成为他的妻子),就要毫不容情地冷淡她,把她晾在一边,以此来为自己长期受辱的自尊心报仇,现在他可以实施报复而没有了后顾之忧(即使奥黛特跟他较真,中止以前对他来说弥足珍贵的单独交谈,那对他又算得了什么?),他却不想这么做了;爱情消逝了,表明自己不再爱的欲望也随之消逝了。他为奥黛特备受煎熬的时候,满心想着有朝一日能让她看看,自己爱上了另一个女人,可是到了这一天,他却火烛小心,生怕妻子起疑知晓他另有新欢。

当初喝下午茶的时分,我怏怏不乐地眼看吉尔贝特离开,提前回家去,眼下我却可以和她一起去喝茶。以前她和母亲一起外出散步或看戏,不来香榭丽舍的日子,我孤零零地在草坪上、木马旁转悠,现在斯万先生和夫人却允许我和他们一起外出,马车上有我的一个座位,他们甚至会问我喜欢去哪儿,去剧场看戏,去吉尔贝特的同伴家上舞蹈课,去斯万夫妇的朋友府上参加一个社交聚会(斯万夫人管它叫小meeting[86]),还是去参观圣德尼修道院的墓地[87]。

斯万夫妇带我外出的日子,说好我去他们家一起用午餐,按斯万夫人的说法就是lunch[88];约定的时间是十二点半,而那一阵我们家十一点一刻就用午餐了,所以我总要等爸爸妈妈都吃好离开餐桌以后,才出门向那时尚的街区而去,那一带平时就很冷清,中午时分街上更是空****的。只要天晴,即使在寒意逼人的冬天,我也在大街上来来回回地走着,不时再系系夏尔韦时装店的那条漂亮领带,瞧瞧脚上的漆皮高帮皮鞋有没有弄脏,直等到十一点二十七分。我远远地朝斯万家的小花园望去,只见光秃秃的树身在阳光里像雾凇似的闪闪发亮。没错,花园里是只有两棵树。但在非同寻常的时刻,景色也都焕然一新了。对斯万夫人家进餐的憧憬,渗入大自然唤起的愉悦心情(日常习惯的打破,甚至肚子饿,都使愉悦感变得更强烈),并没有减弱这种愉悦感,而是控驭了它,使它变成了社交场合的配饰;平日里感觉不到的美,仿佛在这一时刻展现了在我眼前:晴空,寒意,冬日的阳光,好似蛋奶羹上的那层奶油,一如覆在斯万夫人寓所这座神秘殿堂上的古色古香的光泽,淡红,透明,沁着凉意,而殿堂里面却是温暖如春、馨香四溢、鲜花盛开。

十二点半,我终于决定进入这座屋子,心想它就像圣诞老人背上的大袜子,准会带给我意想不到的欢乐。(不过圣诞这个词,斯万夫人和吉尔贝特是不说的,她们都说Christmas[89],Christmas布丁啦,Christmas礼物啦,Christmas期间外出啦——这样的外出使我倍感痛苦。回到家里,我觉着说圣诞节不够体面,便也说Christmas,让父亲感到可笑之极。)

起先只遇到一个仆人,他领我穿过好几个大客厅,把我引进一个小客厅,里面空无一人,但窗户透进午后蓝莹莹的光线,已给它蒙上了梦幻的色彩;我独自待在里面,陪伴我的是那些兰花、玫瑰和紫罗兰,它们——就像挨在我身边,却又不认识我的侍女——默默不语的那种情状让人久久难以忘怀,一屏水晶玻璃后面,小小心心地搁着一盆炭火,灼红的炭块在白色大理石火盆里熔融,宛如一颗颗炙热无比的红宝石在塌陷,而那些怕冷的花儿正迎着火盆,接受这暖意的抚爱。

我先是坐着,但听到开门声马上站立起来;进来的是第二个仆人,然后是第三个,他们神色庄重地进进出出,只是来给火盆添点炭,或往壶里加点水。他们都离去后,门关上,我又是独自一人了,但我知道斯万夫人早晚会打开这扇门的。是啊,炭火犹如在克林索尔的熔炼室里[90]那般销熔的这个候见小客厅,比任何神奇的魔宫更令我心绪激**。又响起一阵脚步声,我没立起身来,大概又是一个仆人吧,不想是斯万先生来了。“怎么,就您一个人?真没办法,我可怜的妻子压根儿不知道钟点。十二点三刻。平时还得晚些。待会儿您瞧她那不慌不忙的劲儿,倒像她来早了似的。”他神经性关节炎又犯了,样子看上去有些滑稽,有这么一位不守时的妻子,去了布洛涅树林就想不着回家,到了裁缝家里就忘了时间,从来不知道准时用餐的妻子,斯万的胃是遭了些罪,可是他的自尊心得到了回护。

他把新添的收藏品拿给我看,告诉我它们的精妙之处,可是我过于激动,加上不习惯到这时候还没吃饭,脑子里虽然兴奋得很,却又像空了似的,我虽然还能说话,却根本听不见他说些什么。况且,斯万收藏的这些精品,既然在他家里,对我而言不啻午餐前那珍贵时刻的一个部分。即使见着《蒙娜丽莎》在这儿,我也未必会比看到斯万夫人的一袭家居长裙或她的嗅盐瓶感到更欣喜。

我继续等候,独自一人,或者和斯万一起,吉尔贝特也常过来和我们做伴。瞧着一批批神情肃穆的仆人进进出出,我只觉得斯万夫人的莅临是一件隆重的大事。我侧耳静听每一下声响。可是凡事莫不如此,大教堂也好,大海的怒涛也好,舞者的纵跃也好,都是眼见不如心想的;这不,几个身着号衣的仆人如同舞台上的龙套鱼贯上场为王后开道(甚至有和王后亮相抢风头之嫌)过后,斯万夫人穿一件獭皮紧身短大衣,悄没声儿地走了进来,只见她的面纱后面隐隐显出冻得发红的鼻子,全然不如我想象中那般光彩照人。

她要是上午不出门,就会穿一件双绉晨衣进客厅,在我眼里它比哪件长裙都更优雅。

有时候斯万夫妇俩整个下午都待在家里。午餐吃得晚,过不多一会儿,我原以为应当跟平时不同的这个下午居然也就很快过去了,只见一抹斜阳染红了花园的墙面,仆人们擎来大小不一、形状各异的烛台,分别放在半圆桌、独脚小圆桌、墙角柜或茶几上,烛光照得它们好像陌生的祭礼的圣坛。客厅里的谈话没有让人激动的内容,我起身告辞时心头有些怅然,一如儿时望过午夜弥撒后的感觉。

但这仅仅是精神上的失落。在这屋里,当吉尔贝特没和我在一起,而我知道她马上就会进来,接下去几个小时她都会向我报以话语,应以目光(那种专注的、含着笑意的、我曾在贡布雷第一次见到的目光),我心间就不由得充满了欢愉。至多,在看她沿着小楼梯走进楼上房间的时候,会有一丝妒意掠过脑际。我留在客厅,犹如女明星的情人留在正厅的前座,忐忑不安地揣想后台或化妆间里的情景;我就楼上房间的布局向斯万咨询,问题提得含蓄而不着痕迹,但语气中毕竟难抑忧虑之情。他告诉我吉尔贝特是去熨烫衣物的房间,表示可以陪我去看看,还答应下次吉尔贝特再去,他一定让她带我一起上去。听到他后面那句话,我心头如释重负,对我而言,那种使我们觉着心爱的女人变得非常遥远的、瘆人的心理距离,顷刻间就无影无踪了。望着他,心头涌上一股满含柔情的暖流,我觉着这份柔情比我对吉尔贝特的爱情更浓烈。作为女儿的主人,他把她给了我,而我,有时遭她拒绝的我,并不直接拥有斯万间接具有的这种权威。说到底,我爱她,见到她我就**不安,渴念某种还没得到的东西,而这时这种**和渴念,使我们在心爱的人身边体会不到爱的感觉。

不过,待在家里的时间并不是很多,我们常常出门去。有时斯万夫人在换装出门前先弹会儿钢琴。那双纤美的手,从双绉晨衣粉红或白色,通常色泽明亮的袖口里伸出,抚过琴键的手指间流淌出的,正是平时目光中(而不是心间)流露出的那种忧郁。有一天,她给我弹了一段凡特伊的奏鸣曲,就是有斯万最喜欢的小乐句的那段。可是,第一次听一首较为复杂的曲子,我们往往并没听到什么东西。我也是在后来,第二遍第三遍听人弹奏这首奏鸣曲时,才意识到它原来是我所熟悉的。所以,说“第一次听到”并没错。要是一个人在听第一遍时真如他所觉得的那样,什么也没听出来,那么第二遍、第三遍不就成了第一次吗?没有理由非要到第十次才听出点名堂来呀。第一遍听的时候,问题可能并不在于理解,而在于记忆。我们的记忆,相对于我们聆听时纷至沓来的印象而言,是非常不管用的,就好比一个人在睡梦中想到许多事情,醒来却什么也想不起来,或者说就像一个前听后忘记的老糊涂那么健忘。面对头绪繁多的印象,我们的记忆力无法立刻把它们储存下来。记忆是对于听过两遍或三遍的作品,渐渐地形成的,这就好比中学生把课文念了好几遍,临上床时还觉着没记住,可第二天醒来却全都背了下来。而这首让斯万和他妻子倾心于其中一个乐句的奏鸣曲,在这一天以前我始终没能清晰地感觉它,就像一个名字,你拼命再想,可就是想不起来,脑子里是空白的,一小时过后,你已经不再想了,这个刚才怎么也想不起的名字,却倏地一下跳了出来。真正的艺术珍品,都是不会一下子让人记住的,而且这些作品最先触动我们的,凡特伊的奏鸣曲最先触动我的亦是如此,并不是作品最可贵的部分。斯万夫人为我弹奏那个有名的乐句时,我不仅以为这部作品对我来说也就是这样了(于是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没有用心去听它)——在这一点上我跟有些人一样愚蠢,他们看过威尼斯圣马可教堂穹顶的照片,就以为身临其境也没有什么可以惊叹的了——而且,当我从头至尾再听一遍这首奏鸣曲时,我仍感到眼前几乎一片茫然,犹如一座远处或雾中的建筑那般朦胧。因而,对这类作品的了解,是个令人伤感的过程——凡须在时光中展现的事物无不如此。凡特伊奏鸣曲中最隐蔽的东西展现在我眼前的那一刻,我最初听懂并喜欢的东西就开始在不知不觉中被习惯所裹挟,撇下我逃遁而去了。这首奏鸣曲给我带来的东西,我只能在一个又一个相继的时段去爱抚,因而我无法整个儿占有它:它就像生活一样。然而,这些杰作毕竟不像生活那么令人失望,它们并不一上来就把最美的东西展现给你。在凡特伊的奏鸣曲中,我们最先感受的美,也是我们会最快感到厌倦的美,而且由于同样的原因,它往往是与我们已知的美最接近的。而当这样的美离我们而去时,某个短句阒然在向我们迎来,但它的构思过于新颖而奇特,恍惚间我们一时没法儿把它看真切,没法儿靠近它爱抚它;然而此时,它终于过来了——我们天天在它跟前经过而浑然不觉它的存在,它仅凭自身的美不足以为人所见、为人所知,兀自等待了那么多时日的这个短句,终于姗姗地来了。它最后来临,也将最后离去。我们会对它爱得最久,因为我们是过了那么久才爱上它的。一个人要想稍稍深入地理解一部作品——比如我要理解这首奏鸣曲——所需的时间,比之于一部真正创新的杰作从问世到得到公认,其间所历经的那些年头、那些世纪,仅仅是一个缩影、一个象征。天才不愿看到周围的人群无视他的杰作,也许会对自己说,同时代的人缺乏必要的审美距离,为后世而写的作品理当留待后人去读,有些画站得太近没法儿欣赏,不就是这个道理吗?其实,他何必这么软弱,唯恐人家对他评价不公呢?评价不公是不可避免的。天才的作品之所以难以立即为人所推崇,就因为写出这样作品的人是特立独行,和常人不一样的。这样的作品,总是先培育出为数极少的知音,然后才拥有一个人数较众的读者群。贝多芬的四重奏(第十二号、十三号、十四号和十五号[91])历时五十年才孕育、造就了一批贝多芬四重奏听众,从而(跟所有杰作的情形相似)取得一种突破,即便不说让作曲家的价值为世人所公认,至少形成了一支有欣赏水平,亦即真正喜爱它们的听众队伍——而在作品问世之际,这样的听众是寥若晨星的。所谓后世,就是作品的后世。作品(为简单起见,那些不仅能为自己,而且还能同时为其他天才培养未来的高水平受众的天才,不在考虑之列)应该为自己创造后世。倘若把作品封存起来,直到后世才公之于众,那么就这部作品而言,这样的后世就不是后世,而是同时代的一群人,只不过是生活在五十年以后罢了。所以,艺术家若要让自己的作品走上自身的轨道,就不能把它藏之名山,而必须让它行之于市,直至遥远的将来。这个将来,才是杰作真正的归宿,不高明的评论家,差就差在想不到这个将来,高明的评论家时时把将来放在心上,但有时又因顾虑太多而误事。类比平行线会聚到视平线的透视原则,我们不难想象,绘画、音乐领域迄今为止所有的革命,毕竟都还是有某些规律要遵循的。相继呈现在我们眼前的种种艺术形态——不协和音曲式、中国水墨画法、印象主义、立体主义、未来主义,之所以都显得是对先前形态的颠覆,只是因为我们在看那一形态时,没有意识到时光流逝会产生一种同化作用,一种使雨果和莫里哀变得很接近的同化作用。不妨设想一下,一个对未来、对岁月带来的变化全无概念的年轻人,听到占星家预卜他的中年际遇时会觉得多么荒唐,多么不可思议。当然占卜不一定准,而正如天才未必能促成或阻止可能性变为现实,预言未能实现并不说明预言者智力平庸;同样,对一部艺术作品来说,如果在审美标准中加入时光的因素,我们对它的评价势必会掺进某些带有随机性,因而不再那么真有兴味的东西。一个人可以是天才,却不相信真会有铁路、有飞机,一个人可以是杰出的心理学家,却识别不了情妇或朋友的虚情假意——而最平庸的人也看得出他们在骗人。

虽然我并没有领悟这首奏鸣曲的妙处,但斯万夫人的演奏叫我听得出了神。她的触键,如同她的晨衣,如同那楼梯的芳香,如同她的短大衣和**,属于一个独特而神秘的世界,那是我们这个世界,这个可以靠理性来分析才华的世界所远远不能企及的。“凡特伊的这首奏鸣曲很美,是吗?”斯万对我说,“林间的夜晚,小提琴的琶音中沁出丝丝凉意。您说这有多美妙;月光下一片寂静的情景,仿佛就在眼前。既然月色的清辉能让树叶停止摇曳,那么我妻子用月光疗法来松弛肌肉也就不足为奇了。这个小乐句所描绘的,不正是处于催眠状态的布洛涅树林吗?海边又另有一种气象,万籁俱寂,只有海浪轻轻拍岸的声响,在回应着琴声。巴黎就不同啰;您能看见什么呢?诡谲的灯光映在高大的建筑物上,夜空仿佛被无色亦无险的大火所照亮,您感到的只是一种惹人遐想、猜摸不透的茫无边际。而在凡特伊的小乐句,在他的这首奏鸣曲里您看不到这些,那是在布洛涅树林,在gruppetto[92]中可以清晰地听见有个人在说:‘这点亮都够看报了。’”斯万的这番话,并不见得对我日后理解这首奏鸣曲有所帮助,我们听音乐时实在太容易受旁人的影响了,而他很可能是误导了我。但是从他说的另一些话里,我明白了当初他不止一次地在巴黎近郊的餐馆,在夜色朦胧的叶丛下听到过这个小乐句。每回听到,他都亟想领悟其中的深意,可是留在他心头的却是这个小乐句周围静谧、盘绕、色彩斑斓的叶丛(他觉着这个小乐句好似叶丛的灵魂,因而心心念念地想再能见到这些叶丛),那就是他以前没能享受的春天哦。当时他兴奋,他忧伤,他没有宁静的心境去感受春天的气息,而这个小乐句始终为他保留着那美妙的气息(就好比为病人准备的点心,他没有胃口,但点心还为他留着)。布洛涅树林那些夜晚的感受,他在凡特伊的奏鸣曲中得以重温的美妙感受,不能指望奥黛特来向他复述,尽管她当时和那个小乐句一起陪伴着他。奥黛特那时仅仅在他身旁(而不像凡特伊的乐句那样在他心间),因而无从领略——即便她的理解力再强上一千倍——我们任何人都无法(至少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这么相信)表达出来的感受。“确实很美妙,”斯万说,“乐声就像湖水,像镜面那样清澈,让人看得见倒影。凡特伊的乐句向我展现的,是我当时没有留意的东西。听着它,那时的忧虑甚至爱情,全都忘在脑后了,它让我想起的不是这些。”——“夏尔,您这么说,我可觉得您是要惹我不高兴了。”——“惹您不高兴!女人可真有意思!我就不过想对这位年轻人说,音乐表现的绝不是——至少对我来说——什么意志自身[93]或无限的综合,而是,比如说,动物园[94]棕榈棚里身穿常礼服的维尔迪兰先生。我身在这个客厅,却千百次地随着这个小乐句神游阿莫农维尔餐厅,哦,这可要比陪德·康布梅尔夫人一起用餐有趣得多。”斯万夫人笑了起来。“人家都说这位夫人对夏尔迷恋得很哩,”她对我解释说,这语气让我想起前不久提到代尔夫特的弗美尔时(她居然知道这位画家,着实让我吃了一惊)她对我说的话:“我想告诉您,我先生当初追我那会儿,对这位画家着迷得很哩。对不对啊,我的小夏尔?”——“别把德·康布梅尔夫人说得这么不堪吧。”斯万嘴里这么说,心里乐滋滋的。——“大家都这么说,我才这么说的嘛。再说,我虽然不认识她,可听人家都说她聪明。我相信她一定很pushing[95],一个聪明女人有这德行,真叫我吃惊。不过人家说她喜欢您,您听着不会不受用吧。”斯万装作没听见似的一声不响,这是一种默认,也是暗自得意的一种表现形式。“既然我弹琴让您想起了动物园,”斯万夫人半嗔半笑地说,“这位小伙子要是也乐意,我们待会儿就去那儿得了。天气这么好,您又该有许多妙不可言的感想喽!说到动物园,我顺便想起一个人,这位年轻人一直以为我们挺喜欢布拉丹夫人,其实我对她躲还躲不及呢!把她当作我们的朋友,我听着觉得丢份。您想想,连从来不讲别人坏话的戈达尔大夫都说她讨厌极了。”——“有这么糟吗?其实她也就不过长得像萨伏那洛拉[96]罢了。就是巴托洛米奥[97]画的萨伏那洛拉。”斯万有这癖好,爱在画像和真人之间寻找相似之处,这个癖好无可厚非,因为即使被认为最具个性特点的表情,也有——比如恋爱中的情人原以为心上人的一颦一笑只是他独有的,结果却伤心地发现并不是这么回事——某种共性,在不同的时代都能看到类似的表情。可要是真听斯万的,那三王来朝行列里就不光有戈佐利[98]颠倒年代画进壁画里去的美第奇家族,还有一群并非戈佐利,而是斯万的同时代人的肖像,也就是说,壁画上不仅有耶稣降生十五个世纪以后的人,而且有画家本人降生四个世纪以后的人。按斯万的说法,巴黎的头面人物,没有一个不在那队行列中露脸的,就像萨尔杜那出戏[99]的有一幕里,巴黎有头有脸的人,名医、政客、律师,全都冲着剧作家和女主角的面子,受着时尚的驱使,轮流客串,粉墨登场。“可她跟动物园有什么相干呢?”——“当然有喽!”——“敢情您以为她的背部也跟猴子一样,是天蓝色的?”——“夏尔,您越说越不像话了!我没想猴子,我在想那个森加莱人[100]对她说的话。您告诉他吧,那可真是句妙语。”——“这事挺蠢的。您知道,布拉丹夫人跟任何人打招呼,都喜欢用一种她自以为潇洒的、居高临下的口气。”——“我们泰晤士河畔的邻居管这叫patronizing[101]。”奥黛特插嘴说。——“她最近去动物园,那儿有几个黑人,我妻子说是森加莱人,她对人种学可比我在行得多了。”——“得了,夏尔,别开玩笑。”——“我没在开玩笑。得,布拉丹夫人招呼其中一个黑人说:‘您好,黑佬!’”——“她是随口一说!”——“可是那黑人不喜欢人家这么喊他,‘我是黑佬,’他生气地冲着布拉丹夫人说,‘你就是白佬!’”——“可真逗!我就爱听这故事。是不是挺妙啊?我想得出布拉丹大妈那模样。‘我是黑佬,你就是白佬!’妙!”我表示非常想去看一下那个喊布拉丹夫人白佬的森加莱人和他的同伴。其实我对他们根本不感兴趣。可我心想,去动物园就能走过当年让我对斯万夫人心仪不已的刺槐小道,柯克兰(我一直没有机会让他看到我向斯万夫人鞠躬致意)的那位混血儿朋友没准会瞅见我和她并排坐在马车的后座上。

吉尔贝特离开客厅去换衣裳的当口,斯万夫妇向我夸赞女儿身上许多难得的优点。我的所见所闻,似乎也恰恰证实了他俩所说的话:我注意到,正如她母亲所说,吉尔贝特不仅对朋友,而且对仆人、对穷人都悉心呵护,体贴入微,以予人快乐为乐,以令人不快为忧,在许多小事上都可以看出她的一片苦心。有一回她给香榭丽舍卖麦芽糖的那个女人绣了点东西,连一天也不肯耽搁,冒雪送了过去。“您都没法儿知道她的心地有多么善良,她是不说出来的。”做父亲的说。吉尔贝特这么小小年纪,看上去却比父母都要理智。斯万说起妻子那些有头有脸的朋友时,吉尔贝特扭过头去一声不响,但脸上没有丝毫责怪之色,因为对她而言,父亲是不可以批评的,即使稍有微词也是容不得的。有一天我跟她讲起凡特伊小姐,她说:

“我不想认识她,原因很简单,她对自己的父亲不好。人家都说她伤透了他的心。对此您也和我一样没法儿理解,是吗?我爸爸要是死了,我是活不下去的,我想您也会这样,这是再自然不过的感情。一个人怎么能忘记自己一直爱着的人呢?”

还有一次,她对斯万特别亲热,等斯万走开了,我对她说起我的感觉。她对我说:

“是这样,可怜的爸爸,今天是祖父的忌日。他心里不好受,我相信您是会理解的,在这些事情上,您和我们的感情是相通的。就为这,我想尽量比平时乖一些。”——“可他从没觉得您不乖呀,您在他眼里是十全十美的。”——“可怜的爸爸,那是因为他太好了。”

斯万夫妇对女儿的称赞,让我想起第一次看见她之前,她在我心目中的形象就出现在巍峨的大教堂前,融入了法兰西岛的景色,而后她在我身上唤起了青春的梦,也给我带来了回忆,她的倩影时时映现在我去梅泽格利兹那边的斜坡小路上,粉红色的山楂树篱跟前。我禁不住问斯万夫人,吉尔贝特在同伴中间最喜欢谁,我尽力让自己的口吻显得漫不经心,仿佛家里的一个熟朋友随口问问小女孩喜欢什么似的。斯万夫人回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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