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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第1页)

003

确实,她觉得斯万在智力上并不像她想的那么高明。“你总是那么不动声色,我都说不出你是怎么个人。”比较让她赞叹的是他对金钱那么漠视,对每个人都那么彬彬有礼,以及他举止的优雅。其实即使是比斯万更了不起的人物,比如说一位学者,一位艺术家,他之所以能为周围的人所赏识,认为他的智力比常人高明的看法之所以能被接受,往往并不是这些人钦佩他的思想,那在他们是无从谈起的,唯一的原因是他们敬重他的和蔼可亲。斯万身上让奥黛特敬重的,也只是他在社交界里的地位,不过她并不希望他设法把她引荐给社交界。也许她觉得他未必能做到,甚至害怕一谈到她,人家就会说些她不愿意让人知道的事情。她一再要他答允绝口不提她的名字。她对他说,她之所以不愿进入社交圈,是因为她曾经跟一个女友吵翻,那人为了报复她,就一直在背后讲她的坏话。斯万听了觉得不以为然:“不见得人人都会认识你那个女友呀。”——“怎么不会?事情会一传十、十传百,社交圈里的人可坏着呢。”一方面斯万弄不懂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但另一方面他知道,社交圈里的人可坏着呢和丑事一传十、十传百这两句话,一般人总认为是错不了的;那总该有它们适用的场合吧。奥黛特的情形,敢情就是这样的一个场合?他暗自这么在想,但想了没多久,因为他也有父亲当年的毛病,一个难题考虑久了脑子就会变得麻木。不过社交界既然让奥黛特这么害怕,它恐怕未必会引起她很大的兴趣去涉足其间,它实在跟她所熟悉的那个圈子相距太远了,她甚至不可能对它有个清晰的想象。然而,尽管她至今在某些方面确实很单纯(比如说,她经常和一个歇业的女裁缝来往,几乎每天都要爬一回她家又陡又暗、发出臭气的楼梯),她却渴望能有品位,不过她对品位的观念,跟社交界人士是有所不同的。对社交界人士而言,品位是为数不多的几个人所产生的一种影响,以他们为中心,这种影响可以在他们的朋友以及朋友的朋友的圈子里扩散到相当远的程度——以亲疏关系为准,与这个核心相距愈远,影响就愈弱——影响所及的那个圈子中的人物,他们的名字形成了一份特殊的人名录。出入社交圈的男男女女,记忆中都有着这份人名录,他们在这种事情上博闻强识,并从中萃取一种趣味,一种拿捏分寸的修养,就以斯万为例,他无须借助他的社交阅历,单凭在报上看一眼有哪些人出席某个晚宴,马上就能说出这个晚宴品位如何,正如一个有文学修养的人,只消看上某人写的一个句子,就能准确地判断此人文学格调的高下。但是奥黛特属于不具有这些观念的那种人(不管社交圈里的人对他们作何看法,反正这种人为数极多,而且看来各个社会阶层里都有),他们把品位想成了别的什么东西,具体面貌,则因各人所属阶层不同而大异其趣,但它们——奥黛特想象中的品位也好,让戈达尔夫人肃然起敬的品位也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人人有份,谁想要谁就能有。另一种品位,即社交圈中人的品位,说实话谁想要也是可以有的,但绝非立等可取。奥黛特说起某人时会说:

“他去的都是有品位的地方。”

要是斯万问她,她这么说指的是哪些地方,她就会神情有些不屑地回答说:

“自然就是有品位的地方啰!哦,以你的年龄,也该懂什么叫有品位的地方了,你让我怎么对你说才好呢?比方说吧,每个星期天早晨的皇后林荫道,五点钟的布洛涅森林湖畔,星期四的伊甸园剧院,星期五的赛马场,还有那些舞会……”

“什么舞会呢?”

“巴黎的那些舞会呗,我说的当然是有品位的舞会。哎,你知道在证券经纪所的那个埃班热吧?对,你该知道的,他在巴黎挺出名的,这个金头发大高个的年轻人打扮得可时髦呢,纽扣孔里总插朵花儿,浅色的短大衣,后背一条笔挺的线缝;每次新戏首演他都去看,还总带着那个爱打扮的老妖精。啊!有天晚上他举办舞会,巴黎的时髦人物全都在那儿。我多想也能去啊!可是得凭请柬才能进门,我可弄不到请柬。话又说回来,我后来想想还是不去的好,那儿人挤人的,就算去了还是什么也看不见。其实呢,还不就为能吹嘘一下去过埃班热府上吗?你知道,我呀,可没这么虚荣!再说,你看吧,一百个说自己去过那儿的女人,至少有一半压根儿没进门……让我吃惊的倒是你,这么个风雅的人物,竟然会没去。”

可是斯万不想去纠正她的品位概念了;他心想,自己的概念也未必更真确,跟她的一样傻,毫无重要性可言,把这样的东西灌输给自己的情妇实在没什么好处。这样一来,几个月过后,对他前去拜访的朋友,她是否感兴趣就只取决于他能不能为她拿回请柬或票子,让她可以进入赛马骑师过磅的围地,去看赛马,去看首场演出。她希望他多攀些这种有用的关系,不过有一回在街上看见德·维尔巴里西斯侯爵夫人身穿黑色羊毛长裙、头戴束带软帽以后,她又觉得这些人也不见得就有品位了。

“亲爱的,她那模样就像是在剧院里引座的,或者给人家看门的老太婆!哼,侯爵夫人!我不是侯爵夫人,可你要不事先付我一大笔钱,休想让我穿得这么寒碜出门上街!”

她不懂斯万何以会住在奥尔良沿河街的那座宅邸里,她觉得这房子配不上他的身份,但不敢跟他直说。

没错,她曾经声称自己爱好古董,说到她最喜欢的就是整天泡在那些小玩意儿上,去淘旧货,觅有年头的东西。虽然她有如面临一件荣誉攸关的大事(而且像在恪守某条家训似的),执意绝口不回答有关她白天干些什么的问题,在这一点上讳莫如深,但她有一次对斯万说起一位女友,奥黛特应邀去她家做客,只觉得整座屋子都是那个年代的味儿。斯万问她是哪个年代,她又说不上来。想了好半天,她才回答说是中世纪风味。其实她的意思无非是说那座房子有很多门窗嵌板之类的木构件。过了一阵,她又对他提起这位女友,语气有些犹豫,神情却颇狡黠,这种语气和神情我们并不陌生,比如说你头天晚上刚和某人一起进餐,此人的名字谁也没听说过,可是瞧晚宴东道主的神气,仿佛以为此人名头挺大了,说话的对方应该知道自己是在和谁说话,那么你援引此人的话时,就会有这种语气和神情。且说奥黛特对斯万说:“她有一间餐厅……是……十八世纪的!”不过她觉得这餐厅很难看,光秃秃的,仿佛建筑还没竣工,女士们坐在里面看上去很丑,这种风格想来不会行时。后来,她第三次说起这位女友,并且把这间餐厅的设计师的地址告诉了斯万,她说等她有了钱,想请他来看看能不能也给她设计一间餐厅,当然不是跟那一样的,而是她做梦也想,可惜现在的宅子太小,根本安放不下一座大餐厅,里面要有高高的餐具柜,文艺复兴时期的家具以及跟布洛瓦城堡里一样的壁炉[146]。就在这一天,她无意间把自己对斯万住在奥尔良沿河街的看法漏了出来;原因是斯万先批评了奥黛特的女友所热衷的是仿古风格,而不是路易十六时期的样式。“其实,”他说,“尽管这种样式不时兴了,它还是可以让你觉得很可爱的。”奥黛特接口说:“你总不见得想叫她也像你一样,住在破家具和旧地毯中间吧。”在她身上,布尔乔亚顾忌舆论的本色和交际花附庸风雅的趣味相比,毕竟前者占了上风。

凡是喜欢摆弄小玩意儿,喜欢诗歌,鄙夷斤斤计较,渴望荣耀和爱情的人,都是她眼中的精英,优越于其他人。一个人不用真的具有这些趣味,只消如此声称即可;某人在共进晚餐时告诉她,自己喜欢闲逛,喜欢把玩陈旧的古玩,还说自己和这个商业化的时代格格不入,因为他不会为自己谋利,他其实是应该属于另一个时代的,等等等等,那她回到家就会说:“这个人真了不起,那么敏感,那么细腻,我以前可没想到!”她一下子对此人青眼有加,引为知交。但像斯万这样具有这些趣味而嘴上不说的人,却遭到了她的冷遇。诚然,她也承认斯万不看重钱,不过她会噘着嘴添上一句:“他呀,就是另一回事喽。”原来,她凭想象判断某人是否淡泊名利,无须观其行,只消听其言。

斯万常常感到自己无力使奥黛特的梦想成为现实,所以他想至少应该做到让她乐于和他在一起,不去反对那些浅薄的想法,尽管她的趣味可谓无所不俗,他却从不表示异议,反正只要是出于她之口的,他都喜欢,甚至为之入迷,因为这个女人的内心世界,正是透过这种种带有个人色彩的小地方展现在他眼前,使他得以看见的。所以,当她因为要去看《托帕兹女王》而脸带喜色,或者生怕错过一个花展,一次午茶——王宫街茶室的这种配松饼和吐司的英国式午茶,她认为对一个淑女而言,偶尔缺席一次都是极大的失礼——而目光变得既严肃又不安,并且很固执的时候,斯万就会像我们看到一个天真无邪的孩子或者一幅神情惟妙惟肖的肖像画时那样心软得要化开来似的,觉得奥黛特的心灵世界充分地显露在了她的脸上,忍不住要去捧住这张脸吻她的香唇。“噢!我的小奥黛特要我带她去看花展,她想让人欣赏她的美貌,行,我一定照办,在她面前我敢不从命。”斯万视力稍有不佳,所以在家工作时得戴眼镜,到社交场合为保持仪容,就换成单片眼镜。她第一次看见他眼眶里夹着个镜片时,情不自禁开心地说:“我觉得一个男人呀,没得说的,戴上这个就有风度多了!你可真儒雅!你看上去整个儿就是个绅士。就缺个爵位喽!”说最后那句话,她略微有些遗憾。斯万喜欢奥黛特这样,好比假定他爱上了一个布列塔尼姑娘,他就会兴致盎然地看她戴着头饰,听她说她信鬼。在这以前,正如许多艺术品位与感官享受分道扬镳的男人一样,斯万分别满足两者的做法之间,存在着一种奇怪的不协调现象,他愈是欣赏风格细腻的艺术作品,陪在他身边的女人愈是举止粗俗,他会领一个小女仆坐在楼下包厢里,去看一场他想仔细聆听的颓废派歌剧的首演,或者印象派画家的某次画展,而且心里在想,换了一个上层社会的淑女,她不见得会懂得更多些,却未必肯这么安安分分地不出声气。可是自从他爱上奥黛特,和她情投意合以来,他恨不得跟她两人合一心才好,于是就尽力让自己去喜欢她所喜欢的东西,不仅模仿她的习惯,而且以她的观点作为自己的观点,觉得这样做其乐无穷,不过,由于这些观点并不曾扎根于他知性的土壤,它们在他心中唤起的就只是他的爱情,正因如此,他越发喜欢它们了。他之所以去看《塞日·巴尼纳》,找机会去听奥列维埃·梅特拉指挥的音乐会,都是为了感受想奥黛特所想、分享她的趣味的甜蜜滋味。她所钟爱的文艺作品或旅游景点,自有一种吸引他靠近她的魅力,他觉得,那些完美的杰作固然有其内在的魅力,但唯其无法让他联想到奥黛特,比之前一种魅力就少了一份神秘感。况且,他既已听任年轻时代的精神信仰趋于式微,进入社交界后所受的怀疑主义思潮的影响,不知不觉地渗透了进去,他认为(至少有过很长一段时间是这么认为的,以致现在还常这么说),我们趣味所指的对象本身并无绝对价值可言,一切都与所处的时代和社会阶层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都由当时的风尚而定,其中最低俗的东西,价值未必就比一般人认为最高雅的东西来得低。他觉得,奥黛特把出席花展开幕式的请柬看得这么重要,并没有什么可笑之处,不见得比他当初应邀在威尔士亲王府共进午餐时受宠若惊的样子更矫情,甚而至于,他认为她对蒙特卡罗或里基山的一往情深,相比于他对她想象中很丑陋的荷兰,以及她觉得死气沉沉的凡尔赛宫的兴趣盎然,也未必有多么不合情理。因此,他决定不去荷兰和凡尔赛了,心里乐滋滋地想着这是为了她,只要能和她同感觉、共爱好,他在所不惜。

韦尔迪兰府上的社交圈,就如所有围绕着奥黛特、在某种意义上是使斯万得以看到她、与她交谈的渠道的物事一样,让斯万感到喜欢。那儿的一切娱乐消遣,吃饭,听音乐,打牌,化装夜宵,乡间出游,剧场看戏,乃至极其难得的为那些讨厌家伙举办的盛大晚会,其中最本质的内容就是有奥黛特在场,就是能见到她,能和她谈话;韦尔迪兰夫妇邀请他到府上做客,真是给足了他面子,他在小圈子里比别处感到更怡然自得,他试图把一切都归功于它,因为他自以为是心甘情愿毕生和它如此常有来往的。不过,虽说他不敢设想——生怕自己不会相信——他将永远爱奥黛特,至少他假设自己将永远和韦尔迪兰夫妇过从甚密(这个命题,从理论上说,比较不致引起他在智力方面的异议),因而他觉得在未来的岁月里,自己还将继续每天晚上遇到奥黛特;这也许并不完全等同于永远爱她,但在目前,在他爱着的时候,能相信自己不至于有一天见不到她,他就于愿足矣。“多么迷人的环境啊!”他想,“这才叫真正的生活呢!这儿的人比社交场上的那些人聪明得多,艺术修养高得多!瞧人家韦尔迪兰夫人,尽管她的小小的夸张显得有点可笑,可她对绘画、音乐的爱那么真挚,对艺术杰作那么充满**,对艺术家那么满心想让他们感到愉快!她对社交界人士的观点不准确;可是社交界对艺术家的观点难道不是更不准确吗!和戈达尔交谈,也许我并不能指望听到才智过人的妙语,可是尽管他喜欢用同音词做些无聊的文字游戏,和他谈话还是极为愉快的。至于那位画家,当他有意要做出惊人之举时,那副自命不凡的样子是叫人有点讨厌,可话得说回来,他是我见过的最有才气的一位艺术家。还有,对,在那儿你会感到自由自在,想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不受拘束,无须客套。在这个沙龙里每个人的心情天天都是这么愉快!今后,除了难得遇到的某些特殊情况,我的去处必定非此地莫属。我将越来越习惯于上这儿来,把我的生活和这儿联系在一起。”

他以为韦尔迪兰夫妇与生俱来的种种优点,其实都是他因对奥黛特的爱情而在他们府上所体验到的种种欢愉在他们身上的影像,因此,这些优点每每随着欢愉变得更坐实、更深刻、更至关重要。有时,韦尔迪兰夫人对斯万的照拂本身就让他感到幸福;比如有天晚上他看见奥黛特和某位男客谈得特别来劲,心里很不是滋味,不想主动去问她是否乘他的车回去了,可韦尔迪兰夫人挺自然的一句话,就让他的心情复归于宁静和愉悦了:“奥黛特,您送斯万先生回去,是吗?”——又比如,眼看夏天到了,他先惴惴不安地思忖,不知奥黛特会不会撇下他独自去度假,不知还能每天都见到她吗,就在这时,韦尔迪兰夫人来邀请他俩一起去她的乡间别墅度假——不知不觉之间,斯万让感激和关切之情渗入了自己的心智,影响了自己的观念,他声称,韦尔迪兰夫人是位伟大的女性。有个当年在罗浮宫学院的同学跟他说起几位才华出众的卓越人物,他竟回答人家说:“我觉得韦尔迪兰夫妇胜过他们一百倍。”他透着前所未有的庄重神气说:“他俩都是高尚的人,说到底,世上最要紧的鉴别标准就是看一个人是不是高尚。你瞧,人无非就是两类:高尚的人和其他的人;到我这年纪,是该好好琢磨一番,要爱怎样的人,鄙视怎样的人,是该有个主心骨了,为了弥补以前和其他人在一起虚度的时光,我要永远和我所爱的人们在一起,至死不渝。唉!”最后那声轻轻的感喟,正是一个人在甚至没弄清楚是怎么回事就开口说一件事时的语气,他说的这件事,并不一定确有其事,但他感到非得这么说一下才痛快,而且他听着自己的声音,只觉得那仿佛不是自己,而是别人在说话似的,“我已经选定了,我爱的是这些心灵高尚的人,我将永远生活在这种高尚的光圈中。你问我韦尔迪兰夫人是不是真的很聪明。我可以明确地告诉你,她已经向我证明了她心灵的高贵,你想想,一个思想境界不高的人,心灵能达到这样的高度吗?她对艺术的理解确实相当深刻。不过这也许还不是她最让人钦佩之处;她对我无微不至的关心,她对每个人的爱护有加,她那令人可亲又气度非凡的举止,无不透露出她对生活的理解要比任何哲学论著都更为深刻。”

他或许心里也明白,父母的有些老朋友也像韦尔迪兰夫妇那样纯朴,自己年轻时的一些同学也那样热衷于艺术,而且他还认识一些别的心地高尚的人,而自从他在人生真谛中选择了纯朴、艺术和高尚以来,他就不曾见过他们。不过,这些人不认识奥黛特,而且即使认识了她,也未必会费心去撮合他俩。

就这样,在整座韦尔迪兰殿堂里,恐怕再也找不出第二个像斯万一样爱他们,或者说自己相信在爱他们的信徒了。然而,韦尔迪兰先生说过他总觉着斯万看不顺眼,他说这话,不仅表达了他的想法,而且说中了他妻子的心思。这不,斯万对奥黛特的感情个人色彩太浓,浓到忘了每天得把详情向韦尔迪兰夫人汇报这茬儿;这不,对于韦尔迪兰夫妇的殷勤好客,他居然态度那么矜持,不来吃晚饭的理由常常叫人没法信得过,大家只能认定他是不想错过某个讨厌家伙的饭局;这不,尽管他处处小心不漏风声,可他们还是逐步了解到了他在上流社会的地位颇为引人注目。所有这一切,都引起他们对他的愤慨。但更深层的原因还不在于此,因为他们很快就感觉到,在他身上有一种矜持而神秘的气质,表现在他尽管不作一声,但始终认定德·萨冈亲王夫人的衣着并不怪诞,戈达尔的笑话并不好笑,总之,虽然他向来彬彬有礼,对他们的教义从无异议,但是他们不可能将自己的教义强加给他,使他完全皈依他们的宗派,这种不可能性,他们从未在任何别人身上遇到过。即便他和那些讨厌家伙常有往来(其实凭良心说,他真正爱的还是韦尔迪兰夫妇和这个小圈子,这种感情跟对那些人的感情相比,相差何止百倍千倍),他们也是可以原谅的,只要他像像样样地当着所有信徒的面,同意就此跟他们一刀两断。可是他们心里明白,这无异于要他宣誓放弃宗教观点,他们是决计无法让他就范的。

和他们应奥黛特的要求而邀请的一位新来的相比,两人真有天壤之别,这位新来的,尽管奥黛特本人也只遇见过没几次,他们却一致对他寄予莫大的希望。他就是德·福什维尔伯爵!(后来发现,他原来是萨尼埃特的连襟,这使众信徒们大吃一惊:这个管档案的老头儿样子那么猥琐,他们一直以为他所处的阶层比他们低,谁也想不到他竟然属于一个富有的、相对而言颇为贵族化的上层社会。)当然喽,福什维尔的赶时髦显得有些粗俗,和斯万全然不同;当然喽,他绝对不会像斯万这样,把韦尔迪兰府上的沙龙置于一切别的沙龙之上。然而,斯万由于天生敏感而正直,所以在韦尔迪兰夫人发起对他的熟人的无端指责时不会随声附和,福什维尔可不管这一套。至于那位画家有时自负而庸俗地高谈阔论,或者戈达尔壮起胆子说旅行推销员的那个笑话时,斯万尽管和他们两人都挺要好,尽管在心里往往对他俩感到抱歉,可就是鼓不起勇气厚着脸皮为他们叫好,福什维尔则不然,其中一位的高论他尽管没听懂,但凭自己的智力水平刚好够得上对这位艺术家惊为天人、赞叹不已,而另一位的妙语连珠也让他乐开了怀。福什维尔光临韦尔迪兰府上的第一次晚宴,他的性格魅力就大放异彩,而斯万的地位则一落千丈。

在这次晚宴上,除了那些常客外,还有一位巴黎大学的教授布里肖先生,他是在温泉结识韦尔迪兰夫妇的,要不是大学的职务和课程过于繁忙,实在难得有空,他是很愿意常来府上做客的。其中的原因,在于他有一种好奇心,一种对生活的迷信;这种好奇和迷信,加上对自己的研究对象的某种怀疑主义态度,不论在哪个行当,总会使某些聪明人,比如不信医学的医生、不信拉丁文翻译练习的中学教师,赢得见解通达、思想敏锐,甚至才华卓越的令誉。他装出一副在韦尔迪兰夫人府上搜集可资对照的实例,为在课堂上讲授哲学和历史做准备的样子,首先因为他认为哲学和历史无非是人生的预习而已,而他自以为在这个小圈子里具体而微地看到了他迄今为止仅在书本上读过的东西;其次,也许还由于他一向被灌输这样的观念,久而久之,无形中对某些话题抱有一种敬畏的心态,所以和大家一起放肆地谈论这些话题,就感到自己是放下了大学教授的架子,其实,他之所以会觉着话语孟浪,还是端着个架子的缘故。

晚宴上,德·福什维尔先生被安排坐在韦尔迪兰夫人右首,为了这位新来的,韦尔迪兰夫人在衣饰打扮上可着实花了番工夫,所以晚宴一开始,德·福什维尔先生就恭维女主人说:“这条白长裙别致得很。”大夫本来就目不转睛地瞅着他,满心想弄明白有了个“德”到底管什么用,而且挺想有机会吸引对方的注意,好跟他多亲近亲近,这会儿耳边冷不丁飘来个“白”字,他刚好抓个正着,头也来不及从餐盆上抬起来,赶紧接嘴说:“布朗什[147]?布朗什·德·卡斯蒂利亚[148]?”然后脑袋保持不动,从眼角里向两边投去含着笑意、怯生生的目光。这时斯万想挤出个笑容可就是没法挤出来,那副苦恼的表情,让人一瞧就明白他觉得这个笑话很无聊;福什维尔却恰如其分地流露出一种高兴的心情,既表示他能够欣赏笑话的妙处,又表明他懂得社交场面上的规矩,韦尔迪兰夫人觉得这种坦率的做派挺有风度。

“您对这样一位医学专家作何感想?”她问福什维尔。“跟他简直没法严肃地谈两分钟话。敢情您在医院里对病人也这么说话?”后面那句话,她是转过脸去对大夫说的,“这样好呀,没人会整天闷得慌了。我看我得申请住到你们医院去。”

“我想刚才是听到了大夫说起,恕我措辞不雅,那个老泼妇布朗什·德·卡斯蒂利亚。是这样吗,夫人?”布里肖问韦尔迪兰夫人,这位夫人已经乐不可支,闭住眼睛,猛地把脸埋进两只手中间,从捂得紧紧的指缝里传出窒息的尖叫声。“天哪,夫人,我可没想吓着晚宴的贵宾,此刻很可能有他们在座,subrosa[149]……而且我承认,我们这个不可言喻的雅典——哦,多像雅典啊!——这个雅典共和国不妨把巴黎警察局长第一人的美名加在卡佩家族这个信奉蒙昧主义的女人头上。是这样,亲爱的东道主,错不了,就是这样,”他亮开嗓子一字一顿地说,不容韦尔迪兰先生提出异议,“《圣德尼编年史》的权威性是无可置疑的,其中对这一点记载得很清楚。对身份卑贱的在俗教徒来说,没人能比这位圣徒之母更适合选为他们的保护主了,何况照絮热和圣贝尔纳之流[150]的说法,这个儿子她看在眼里还觉得不怎么样呢;任谁和她在一起,都得挨她训斥。”

“这位先生是谁啊?”福什维尔问韦尔迪兰夫人,“看他那样子可是一流的角色。”

“怎么,您居然不认识大名鼎鼎的布里肖?他在整个欧洲都很著名呢。”

“噢!这位就是布雷肖,”福什维尔大声说,他没听清那名字,“以前经常听您说起他,”他说着,瞪大眼睛瞅着这位著名人物,“能和一位知名人士共进晚餐,的确很有意思。噢,您邀来和我们同桌进餐的宾客,都是精心挑选过的吧。怪不得在您府上永远不会感到乏味。”

“哦!您知道吗,”韦尔迪兰夫人谦逊地说,“尤其重要的,是大家觉得可以相互信赖。大家想说什么就说什么,热热闹闹,从来不会冷场。所以呀,今儿晚上布里肖还不算什么哪;您知道吗,有一回也在我家里,他真是妙语连珠,叫大家佩服得五体投地。嘿!到了别人家里,他就像换了个人,没有半点风趣可言,你不逗他,他就不吭声,简直讨厌。”

“真有意思!”福什维尔惊讶地说。

布里肖的这种机敏风趣,在斯万年轻时的朋友圈子里是被看作十足愚蠢的,尽管它可以跟真正的聪明智慧并存。至于教授的风趣,语出惊人而又旁征博引,要是让斯万觉得很聪明的好些社交圈朋友听见了,他们说不定还会感到妒羡呢。不过这些朋友毕竟早已在潜移默化之中影响着斯万,把他们喜好什么、厌恶什么的品位灌输给了斯万,事关社交生活的方方面面自不待说,就连跟这种生活只有附带关系,按说应属于智力范畴的内容也包括在内:比如说,谈吐。这种影响已经根深蒂固,所以布里肖开的玩笑在斯万听来,只觉得是在卖弄学问,既庸俗又粗鄙,简直令人作呕。再说,他自己向来举止文雅得体,瞧着这位尚武的大学教员对每个人说话都爱用那种军人的粗鲁语气,他也颇为反感。最后,终于让他失却平素的宽容气度的,也许还是韦尔迪兰夫人对福什维尔的那股亲热劲儿,奥黛特这晚上不知哪儿来的怪念头,居然把这个福什维尔给带了过来。她在斯万面前也有些不好意思,刚进门那会儿她问过他:

“您对我带来的客人印象如何?”

斯万呢,认识福什维尔这么久,还是第一次知道他也能博得女人的青睐,而且他还是个挺帅的男人,脱口回答说:“叫人恶心!”诚然,他并没妒忌奥黛特的意思,可是他的心情是比往常坏一些。布里肖正说起布朗什·德·卡斯蒂利亚的母亲[151]和金雀王朝的亨利先在一起过了几年才结婚,他想让斯万怂恿他把故事说下去,就用一种很有军人风度的口气问他:“是这样吧,斯万先生?”平时一个人用到这种口气,不是要让乡下人能听懂,就是想给当兵的打打气,不料斯万置女主人的恼火于不顾,干脆截住布里肖的话头,回答说希望在座诸位原谅,他对布朗什·德·卡斯蒂利亚不感兴趣,倒是有几个问题想请教画家先生。原来,画家先生下午去看过一个画展,展品是韦尔迪兰夫人一位刚去世的朋友的遗作,斯万希望从他(斯万欣赏他的品位)那儿知道,在这些遗作中,除了先前作品中那种令人叹服的娴熟技巧之外,是否确实还有些别的东西。

“仅就这一点而言,他的确很了不起,不过恐怕并不如有些人说的那么高雅吧。”斯万含笑说。

“高雅……高雅得开风气之先喽。”戈达尔插嘴说,像煞有介事地举起双手。

举座一片哗然。

“您看我说得没错吧,和他在一起就没法说正经事儿,”韦尔迪兰夫人对福什维尔说,“他会在您毫无准备的当口,冷不丁给您来开个玩笑。”

可她注意到,唯独斯万脸上没有一丝笑容。说实话,戈达尔当着福什维尔的面开他的玩笑,他是不大痛快。而那位画家,要是单独和他在一起的话,本来大概会用一种斯万感兴趣的方式回答的,这会儿却宁可对已故大师的技巧说上一个段子,以博得宾客们的赞许。

“我走近过去,”他说,“想看看那是怎么画的,我把整张脸都凑在了画布上。嘿!真是绝了!你压根儿就没法说出究竟用的是什么东西,是胶水、红宝石、肥皂、青铜、阳光还是……”

“添一作十二喽。”大夫喊道,可是已经太晚了,没人理会他这莫名其妙的打岔。

“瞧上去就像什么也没用,”画家接着说,“就跟你没法参透《夜巡》或《女施主》[152]的奥妙一样,至于手法,简直比伦勃朗和哈尔斯还棒。你们还别说,我敢发誓,那里面什么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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