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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002(第1页)

II002

后来我进了中学,每次上课,只要老师刚转过头去,我就马上跟一个新朋友悄悄交谈,我的第一个问题总是问他有没有上剧院去看过戏,还有他是否认为最了不起的演员就是戈,接下去是德洛内,等等。如果他认为费伯弗尔还比不上蒂隆[53],德洛内则不如柯克兰[54],那么柯克兰这个名字就会失去岩石的刚性,一下子变得伸缩自如,挤进二流的档次,德洛内的名字则眼看被赋予奇妙的灵活性和顽强的生命力,倏地退居第四位,这一切都使我变得柔软和肥沃的脑子里重又有了发芽开花、生机勃勃的感觉。

可虽说我对演员如此着迷,虽说有天下午看见莫邦从法兰西喜剧院出来竟会让我如此激动不已,感受到阵阵爱的折磨,但一旦望着一位明星的名字在剧院门口闪闪发光,或者见到街上驶过一辆双座轿车,辕马的额带上装饰着玫瑰,车窗里露出一个我心想大概是演员的女人的脸,那我就更是心情激**难以平静,徒然而又痛苦地竭力去想象她的私生活。我把最有名的女演员按才华排出座次,萨拉·伯恩哈特,拉贝玛,玛德莱娜·布罗昂,让娜·萨马里[55],她们个个都让我仰慕。而叔公认识许多这样的女演员,他还认识好些我难以跟女演员分辨开来的交际花。他把她们请到家里做客。我们之所以只在一星期中的某几天去看他,原因就是在其他那几天,那些女客有时会去做客,而我们这些亲戚是不会想跟她们打照面的——至少叔公对我们这么想;叔公对那些也许这辈子就不曾结过婚的漂亮寡妇,对那些名头挺响但多半只是假名的公爵夫人过于随便的做派,他把她们介绍给我外婆时满口恭维甚至把家传的首饰送给她们的殷勤态度,早已使他不止一次地跟我外公失和了。常常会这样,家里人谈话提到某个女演员的名字,我就听见父亲笑着对母亲说:“你叔叔的一位女朋友。”当时我想,这样的女人会让有身份的男人苦于不得其门而入,来信一概不理,求见一律挡驾,就这样叫他们熬上好几年,而我叔公却有能耐让我这样的愣小子免受这份煎熬,在自己家里把我介绍给旁人无法接近,却是他密友的那位女演员。

于是——我找了个借口,说是原先换过上课时间的那门课,现在又换回来了,课时排得很不凑巧,弄得我好几次都没法去看叔公,而且以后也未必抽得出空——在一个平时我们不去看他的日子,趁家里午饭吃得比较早的机会,我出得门来不是去看海报柱(家里允许我一个人去看的),而是直奔叔公家。我注意到他家门口停着一辆双套马车,两匹马的眼罩上各有一朵红色康乃馨,车夫上衣的纽扣眼里也插着一朵。在楼梯上我听见一个女人的笑声和说话声,我按了门铃,先是一阵静默,然后是有人关上内室房门的声音。男仆来开门,一见是我神色有些尴尬,对我说叔公这会儿很忙,恐怕不能接待我,可当他进去通报时,我刚才听见的那个声音说道:“噢,当然!让他进来;就一分钟,我会很高兴的。他在你书桌上的那张照片,跟他妈妈,你的侄女,真是像极了。她的照片就在他的边上,对吗?我很想见见这孩子,哪怕看一眼也行呀。”

我听见叔公在咕哝,在生气,最后男仆总算让我进去了。

桌子上跟往常一样放着那碟小杏仁饼;叔公穿的也是平时的那件法兰绒上衣,但在他对面坐着一个年轻女人,身穿一袭粉红色的长裙,戴着一条长长的珍珠项链,她正把一只橘子的最后一瓣放进嘴里。我拿不准应该称呼她夫人还是小姐,脸红了起来,眼睛也不怎么敢往她那边看,生怕要和她说话。我过去亲了叔公。她笑吟吟地看着我,叔公对她说:“我侄孙。”没告诉她我的名字,也没对我说她的名字,想必是因为,自从他和外公不开心之后,他尽力想避免让家人和这类朋友建立任何联系。

“他长得真像他母亲。”她说。

“您也就不过在照片上见过我侄女罢了。”叔公没好气地应声说。

“这话您就差了,亲爱的朋友,去年您生病的那会儿,我在楼梯上跟她打过个照面。没错,我就看了她一眼,您的楼梯也够暗的,可就这样我已经看出她有多可爱了。这小伙子的眼睛跟她一样漂亮,还有这儿。”她用手指在自己前额下部比画了一下。“您侄女和您同姓吗,朋友?”她问我叔公。

“他像他父亲。”叔公嘟囔着说,他既不愿意直接把我介绍给她,也不打算告诉她妈妈姓什么,间接地让她和我相识。“跟他父亲还有我可怜的母亲一模一样。”

“我不认识他父亲,”粉衣女郎微侧着头说,“也从没见过您可怜的母亲,我的朋友。您还记得吧,我们是在您母亲刚去世不久相识的。”

我稍稍有些失望,因为这位少妇跟我有时在家里遇到的其他漂亮女人,尤其是一位表兄的女儿,没有什么不同,这位表兄家我是每个新年的第一天都要去的。叔公的这位女友,就是穿着更考究些,至于炯炯有神而又亲切和蔼的目光,真诚坦率而又多情动人的神态,都跟她们一个样。她既没有剧照上那些女演员令我心仪的舞台风度,也没有想象中像她这样的女人的妖媚表情。要不是看到双套马车、粉红长裙和珍珠项链,要不是早就听说叔公结识的都是一流的角色,我恐怕不会相信她是一个交际花,更不用说是一个有名的交际花了。我暗自在想,供她马车、公馆、首饰项链的百万富翁,居然为一个看上去这么单纯、这么文雅的人儿不惜挥金如土甚至倾家**产,他究竟图什么呢?而想象她过的生活有多么伤风败俗,也许要比这种伤风败俗体现为某种具体的情状更让我心神不宁、局促不安——这种伤风败俗就像一部小说、一桩丑闻的秘密那样叫人看不透,这桩丑闻让她抛下薄有家产的双亲,成为沦落风尘的女子,也让她变得美艳照人,在交际场上声名鹊起,而她面部的表情动作,说话的声腔语调,却依然跟我认识的所有那些女人一个样儿,让我不由自主地把她看作一个好人家的姑娘,虽说她早已没有家了。

我们来到叔公的书房,因为有我在场,叔公神色有些尴尬,他递上烟卷给她。

“不,”她说,“亲爱的,您知道我抽惯了大公爵送我的烟。我告诉他了,说你挺眼红。”说着她从烟匣里抽出几支印有烫金外文字母的纸烟。“哎,”她突然说,“这小伙子的父亲,我应该在您家里见过呀。他不就是您侄女婿吗?我怎么会把他忘了呢?他待我非常好,文雅极了。”她说得既谦虚又诚恳。可我知道父亲待人矜持冷漠,想到他那副板着脸的神气(现在却被她说成文雅极了),我不禁为他这种礼貌不周却受人盛赞的名不副实感到难为情,就像眼见他做了什么不得体的举动一样。后来我才体会到,这些生活悠闲而又心思缜密的女人所扮演的角色有一种动人之处,就是她们把自己的雍容大度、聪明才智,把一种带着令人伤感的美的梦想——因为她们就跟艺术家一样,不去实现这个梦想,也不把它放到现实生活的背景中去——以及一种她们自己并不看重的金子般贵重的东西,用作一种珍贵而精细的镶嵌,充实了男人粗粝的、有欠雅致的生活。就像眼前这位,她在叔公穿着法兰绒便装接待她的吸烟室里,而轻盈的体态,粉红色的长裙,珍珠的项链,无不散发着她与某位大公爵的友情所派生的优雅,同样,她说了句关于我父亲的很平常的话,但说得那么优雅得体,就使这句话有了一种措辞上的特点,一种弥足珍贵的意味,而她那道略带谦恭和感激意味的目光,又宛如给这句话镶上美丽的钻石光芒,使它变成一件极其高雅而又富于美感的珍品。

“好了,好了,你该回去了。”叔公对我说。

我站起身来,感到有一种无法抗拒的冲动,想去吻这位粉衣女郎的手,可是我又觉得这未免过于孟浪,有点像去抢东西。我的心怦怦直跳,暗自思来想去:“该去做呢,还是不该去做?”随后我干脆不去想该不该做,只想我能做些什么。一时冲动之下,我把刚才为自己找的种种理由抛在了脑后,发疯似的不顾一切地把嘴唇贴在她伸给我的手上。

“他多可爱啊!已经懂得献殷勤,讨女人的欢心了:像他的叔公。将来准是个十足的绅士。”她故意开口小些,把绅士这个词儿说得带点英国口音。“照我们邻居英国人的说法,改天他能来共进acupoftea吗?只要上午给我发份‘蓝件’[56]就行。”

我不知道“蓝件”是什么东西。她说的话我有一大半听不懂,可又生怕其中藏着个问我的问题,不回答会很失礼,于是我始终打起精神在听,听得累极了。

“不,这不行,”叔公耸耸肩膀说,“他可忙着呢。他很用功,每门功课都得奖,”他说后半句时,声音放得很低,唯恐我听见他说谎,会出来否认。“谁说得准呢,说不定他会是个雨果第二,或者成为沃拉贝尔[57]之类的人物,您说是吗?”

“我崇拜艺术家,”粉衣女郎回答说,“真正了解女人的,只有艺术家……只有他们,还有像您这样杰出的人士。请原谅我的无知,朋友。沃拉贝尔是谁?小客厅玻璃书橱里放的那套烫金的书,就是他写的吗?您该记得吧,您答应过借给我的,我看的时候一定很当心。”

叔公最不喜欢把藏书借出去,他一声不吭,把我领进过厅。我被对粉衣女郎的爱慕冲昏了头,发疯似的在叔公满沾烟味的两颊上狂吻,叔公呢,神色颇为尴尬地对我暗示(却又不敢明言)最好别把这次来访告诉爸爸妈妈,我热泪盈眶地对他说,他的好意我永远不会忘记,有一天我一定会向他表明我的感激之忱。不会忘记倒是不假,过了两个小时,我说了几句闪烁其词的话以后,发现我被赋有的新的重要性,并没能给爸爸妈妈留下一个明晰的概念,我以为不如把刚才那次过访原原本本告诉他们,也许情况会明朗些。我没想到这样一来会给叔公惹出麻烦。我怎么想得到呢,我可是不愿意这样的呀。我觉着这次过访没什么不对的地方,就想当然,以为爸爸妈妈也会这么想。这种事不是天天都会遇到吗,有位朋友请我们别忘了代他向一位女士致歉,因为他本人不能给她写信,而我们却没把这事放在心上,认为他就是保持缄默,那位女士也未必会在乎(既然我们不在乎)。我和大家一样,总把别人的脑袋想象成一个反应迟钝而又来者不拒的贮存袋,你无论往里面放多少东西,它也不会有什么特别的反应;我以为把叔公介绍我结识朋友的消息放进父母的脑袋,也就把我自己对这次介绍所抱的好感,如我所愿地同时转达给他们了。遗憾的是,我父母要对叔公的行为做出评价时,他们依据的原则与我原本设想的迥然不同。父亲和外公跟叔公大吵了一场,这是我事后听说的。几天过后,我在街上遇见叔公坐在敞篷马车上,痛苦、感激、内疚之情一时涌上心头,我真想把一切都告诉他。但唯其心思如此纷繁,所以我就觉得单单摘帽致意没有意思,反而会让叔公以为不过是平常的礼貌而已。我决意不做这个感情不到位的动作,把脸别了过去。叔公却以为我是听父母的话故意不理他,他无法原谅他们,以后好多年,直到他去世,我们谁也没再去看过他。

于是我不再去阿道夫叔公已经锁掉的起居室了。我在厨房后间周围待上一会儿,只见弗朗索瓦兹出现在她那小庙的平台上冲着我说:“我让帮工待会儿把咖啡和热水端上来,我得赶紧上奥克塔夫夫人房间去了。”我决定进屋,直接上楼回房间去看书。帮厨的女工是一个法人性质的角色,她犹如一个常设机构,以其一成不变的职权,保证一种通过具体执行人的相继交替而体现的持续性和恒定性:因为没有一个帮工在我们家连续干满过两年。有一年我们大吃芦笋,那个整天忙着剥壳的帮工,是个病恹恹的可怜姑娘,还怀着孕,我们到贡布雷过复活节那会儿,她的肚子已经很大了,让我们觉得惊奇的是,弗朗索瓦兹居然还差遣她在街上奔走,在家里干活,因为姑娘身前挂着这么个神秘的兜兜已经显得有点吃力了,这玩意儿眼看又日长夜大,即便她穿着宽松的罩衫,还是看得出它饱满得相当可观了。宽松的罩衫,让人联想起乔托壁画上某些象征性人物身穿的宽袖长外套。这些照相版的画片,是斯万先生送我的。让我们注意到这种相似的也正是斯万先生,他要问到这个帮厨女工时,就说:“乔托的博爱怎么样了?”再说这可怜的姑娘也够呛,妊娠期胖了好多,肥得整个腮帮子鼓鼓囊囊地挂了下来,确实挺像阿雷纳礼拜堂里那些结实得像男人一样的童贞女(画得有些像肥胖的收生婆),她们据说就是种种美德的化身。而我到现在才发现,帕多瓦的这些美德与罪孽,其实还有一个地方跟我们家的女帮工相像。这个女人由于腹部带有象征性而显得形象高大起来,但看神情似乎她并没有领悟到其中的意义,脸上既没表现出美感也没流露出睿智,仿佛那就只是个沉甸甸的包袱似的。同样,阿雷纳礼拜堂名为Caritas[58]的壁画上的那个强壮主妇,看上去也没有意识到自己是这一美德的化身,这幅壁画的复制品挂在贡布雷的自修室墙上,博爱居然可以由这张精神饱满、相貌平平的脸来体现,真叫人想不到。画家想象丰富,让她脚踏着大地的宝藏,而那神情又全然像在踩葡萄榨汁,或者不如说像攀着一堆钱袋往上爬;她把自己火热的心献给,更准确地说是递给天主,就像一个厨娘从地窖的气窗拿一把开瓶塞的起子递给等在窗口的男仆。妒忌也理应更有某种妒忌的表情才是。不过在这幅壁画上,所谓的象征符号依然占据着相当地位,而且表现得非常真实,伸出芯子对着妒忌的嘴唇咝咝作响的那条蛇,又粗又大,妒忌张得大大的嘴巴全都塞满了,非得鼓起脸部肌肉才能含住,那模样就像孩子在吹气球,妒忌的注意力——连带我们的一起——整个儿集中在它嘴唇的动作上,根本顾不上妒忌的念头。

尽管斯万先生对乔托笔下的这些形象倍加赞赏,我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无心欣赏自修室墙上这些他特地带给我的画片,在我眼里,博爱毫无博爱可言,妒忌则看上去像医学书上专门说明舌头生肿块或插入手术器械引起的声门或悬雍垂压紧的插图。至于公正,她那张一本正经、令人忧伤的脸,简直就是贡布雷虔诚而冷漠的漂亮女人的写照,我去望弥撒时常见到的布尔乔亚太太,其中有好些预先就是不公麾下的后备队员。后来我才明白,这些壁画给人印象至深的奇特之处,它们那特殊的美,就在于象征在其中所占据的地位,而既然象征化的思想无从表达,象征也就没有作为象征来表现,而是作为实在的事物,作为切身体验或亲临其境的事物来表现的,这样就赋予作品一种更为客观、更为准确的含义,使它具有一种更为具体、更为感人的训谕意味。在可怜的帮厨女工身上,我们的注意力不也是始终被她沉甸甸的肚子所吸引吗;其实临终的人也是如此,他们的思绪往往会转向死亡实际的、痛苦的、隐晦的、内省的这一面,死亡向他们显示、让他们严峻地感受到的这一背面,跟我们称之为死亡的概念并不一样,却更像一个无力承受的负担,一种呼吸的困难,一种渴饮的需要。

帕多瓦的这些美德和罪孽,想必是很现实的,因为在我看来它们就像这个怀孕的女仆一样是活生生的,我还觉得她本身也颇有几分讽喻的意味。如果一个人表现出了某种美德,而他或她的心灵却并没有(至少表面上没有)参与表现,那么这种不参与也许除了美学价值以外,还有一种现实意义——即使不是心理学上,至少也是俗话所说的面相学上的意义。后来,当我有机会在实际生活中,例如在修道院里,遇到真正体现博爱精神的圣徒般的人物,我发现他们往往看上去像急诊外科医生一样动作轻捷、注重实效、表情冷漠、态度生硬,在他们的脸上看不出对人间苦难的悲悯和柔情,也找不到一丝直面苦难的恐惧,这些没有一点温情的脸,这些乍一见令人反感的脸,却因其真正的善良而变得那么崇高。

帮厨女工上楼端来咖啡——这一来,她无意间就让弗朗索瓦兹显得比她高出一筹,正好比有了谬误作为对照,真理越发闪现出光辉——但这咖啡按妈妈的说法只能叫热水,然后她又把热水送到我们各人的卧室,说是热水其实只是温暾而已。我躺在**,一书在手,放下的百叶窗把阳光挡在外面,房间里的凉意是透明而不稳定的,兀自在轻轻地颤动着。百叶窗虽说放下了,可是一绺阳光还是有办法让它那黄色的翅膀飞进来,一动不动地停在窗叶边和窗玻璃之间,宛如一只栖息的蝴蝶。房间里的光线,看书已经有些勉强,我之所以会感觉到阳光灿烂,是因为卡米在神父街上敲钉(弗朗索瓦兹告诉过他,姑妈没在休息,可以有点声音)满是灰尘的箱子,而这声音在热天所特有的嗡嗡作响的空气中传来,仿佛有许多亮闪闪的星星在飞向远方;给我带来阳光灿烂感觉的,还有那群飞来飞去的苍蝇,它们在我面前表演的小合唱,犹如夏天的室内乐;这音乐用以唤起夏天感觉的,不是人类音乐的旋律——你一旦在夏天偶尔听到过这样的旋律,以后它就会让你回想起这美丽的季节;一种更内在的关系把这音乐和夏天联结在一起;这音乐诞生于晴朗的日子,而且注定和这样的日子一起重现,这音乐中包含着些许夏日之精华,不仅在我们的记忆中唤醒晴空的形象,而且让我们确信晴朗的夏日又回来了,让我们真切地感觉到它触手可及的存在。

屋里的阴凉比之于街上的骄阳,犹如影子比之于光线,也就是说两者同样是明晰的,而且这种阴凉为我的想象提供了夏天的全部景象,而倘若在散步时,我的感官恐怕就只能得到一些片断的印象;因此这种阴凉和我的平静显得那么和谐,我的心(刚被书上看到的情节所感动)好比一只平静地放在流水中的手掌,经受着充满生机的湍流的冲击和嬉戏。

不过外婆让我别老待在屋里,哪怕天气燠热得眼看就要变天,哪怕暴风骤起或阵雨飘然降临,她总是劝我出去活动活动。我放不下手上的书,就是到了花园,也还继续往下读;大栗树下有个用草帘和帆布遮荫的凉棚,我捧着书坐在凉棚最里面,觉得这样一来,就会消失在那些拜访父母的来客眼皮底下了。

我的思想难道不也像这样一个所在,我置身其中观察外界发生的事情,不也会感觉到自己仿佛消失了吗?当我看见外界的一个事物时,我看着它的这一意识,会停留在我和它之间,给它滚上一道细细的精神的镶边,使我永远无法接触到它的实体;我触摸到它之前,它已经以某种方式挥发殆尽了,好比你拿着一个炽热的东西去靠近潮湿的物体,你不会触摸到它的潮气,因为它早就蒸发了。我沉浸在小说中,眼前浮现出一个场景纷呈、色彩绚丽的屏幕,我的意识也同时展示在上面,从藏匿心底的隐秘憧憬,到花园那头远远望见的外部景象,全都显示在屏幕上,在我心灵深处,首先有个始终处于变动之中的调节器,它左右着其他的活动,这就是我对手头这本书(无论是什么书)的丰富哲学内涵,对其中的美的信念,以及拥有它们的渴望。我有时在贡布雷,在博朗日的杂货铺里买书,这家铺子离家太远,所以弗朗索瓦兹经常去的是卡米那儿,极少光顾博朗日的铺子。这家铺子在文具和图书方面备货更充足,琳琅满目地挂满了形形色色的小册子和大部头著作陆续出版的分册,把两扇铺门装点得比教堂大门更神秘、更引人遐想。我之所以会在杂货铺跟前瞥见某本书就买下它,是因为我听老师或同学提起过,说这是一部值得一读的作品,当时在我眼里,这位老师或同学已经窥见了真理与美的堂奥,对这些真理与美我有所预感却又无法理解,洞悉其中的堂奥,正是我心中又朦胧又执着的目标。

在读一本书的时候,这一核心信念由内心世界向外部世界,朝着发现真理的方向不断推进。继之而来的是我参与其间的情节所引起的种种情感,这些下午呈现在我眼前的层出不穷的戏剧性场景,往往是在整个一生中也遇不到的。那些都是我在读的书里发生的场景;诚然,其中的人物,正如弗朗索瓦兹所说,并不是真人。但是一个真人的欢乐或不幸让我们体验的情感,总要通过某个欢乐或不幸的形象的中介才能被感受到;第一个小说家的过人之处,就在于他认识到,在我们的情感机制中,形象是唯一最本质的元素,把真人略去的做法既干脆又简洁,而这种简化又恰恰正是问题的关键所在。一个活生生的人物,无论我们对他多有感情,总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我们的感官所感知的,也就是说,对我们而言,他还是不透明的,他那滞重的分量是我们的感觉所无法承受的。如果他发生了什么不幸,也只是有关他的整体概念中的一小部分会让我们感动,而他也唯有作为整体概念的一部分才得以存在,才能够有它的意义。小说家的创举,就在于想到用一个等量的非物质的,亦即我们心灵所能领会的部分,来替换心灵无法洞察的那些部分。当我们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一页一页往下看的时候,既然我们对这些小说中新创造的人物的一切情绪都是感同身受,觉得这一切都是附丽于我们而存在的,既然这些情绪已经攫取了我们急促的呼吸和热切的目光,那么这些人物的行为和情感是否真实,又有什么关系呢?一旦我们受小说家引导而处于这种状态,就如所有纯粹内心状态的情形一样,一切感情都会变得十倍的强烈,于是他的小说就会像一个梦那样使我们心潮起伏,但这个梦比我们睡觉时所做的梦印象更清晰,记忆更持久,它一小时在我们心中所能激起的幸福与痛苦,我们在生活中也许要花好几年才能领略到其中一部分,而其中最强烈的情绪,我们也许永远领略不到,因为它们引起的过程非常缓慢,慢到我们无法觉察得到。(在生活中,我们的内心情感也是这样在变,这正是人生最大的悲哀;但是我们只有在阅读和想象中了解这种悲哀:在现实中,内心的变化类似于某些自然现象的演变过程,是相当缓慢的,即使我们能做到持续不断地注视每个不同的状态,这种变化仍然是无法感觉到的。)

小说中展开情节的场景在我面前半映半现,它固然比不上书中人物的命运那般打动我的心,然而与我掩卷举目所见的情景相比,它对我沉思的影响毕竟要深远得多。有两年的夏天,我坐在贡布雷炎热的花园里,手捧小说陷入遐想,眼前依稀是一片山清水秀的景色,我在那儿看见许多锯木厂,还在清澈的溪底看到锯下的原木在一丛丛水芹下腐烂;不远处,色彩鲜艳的花儿沿着矮墙攀缘而上。一个梦境经常出现在我的遐想中,梦里总有个女人要来爱我,因而这个梦在两个夏天里沁着溪流的凉意;无论那是个怎样的女人,只要我一想到她,姹紫嫣红的花丛立刻就会涌现在她身旁,好像来做陪衬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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