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维,”
雷恩语气沉了下来,
“我知道,儘管你恨他,但是这么多年来,肯定还是把奥尔夫当做兄弟的。”
哈维闻言,硕大的脑袋止不住地点著。
周围的兽人兄弟,要么连他一同厌恶,要么就是惋惜他交友不慎,没人能理解他这些年的挣扎。
没想到……老大他,竟然这么懂!
“所以,”
雷恩继续忽悠道,
“让你看著他的脸『处理掉他,不止你心里过不去,你也对不起你的父亲。”
见哈维猛猛点头,雷恩露出了“计划通”的笑容。
“这份挣扎……就让我替你分担吧!”
“老大!!”
哈维被雷恩一番话感动得无以復加,嗷的一声,张开那双宽大的臂膀,就要给雷恩一个抱。
“停!”
雷恩连忙闪身,他现在还真扛不住哈维这一下子。
“別整这一套,”
他拍了拍哈维坚实的臂膀,
“好兄弟,在心里。”
哈维见状,也照著雷恩的样子,把胸口拍的啪啪作响。
在心里!
见哈维这幅態度,雷恩就放心了。
毕竟,脑子,可是好东西。
这些天,吃了这些魔物,他多少也算是有了些经验。
魔物最常用的部位,往往就是食用功效最显著的部分——
比如,大蜘蛛的腿、纺器,触手怪的触手,猪布林的脑子(?)
没错,最后一个是反面案例。
而这个奥尔夫,儘管是字面意义上的杂种,但好歹也流淌著黑暗精灵的血脉。
这意味著,他是天生的魔法使用者。
虽然每个冒险者都是天生具有魔力的佼佼者,但大部分人,往往只能把体內的魔力注入到身体部位或武器中,也由此產生了各种职业。
而在所有职业中,有能力直接或者藉助法杖將魔力外化成魔法的,少之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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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法师和牧师,在哪里都是稀缺的职业。
这也能侧面说明为什么精灵族会受追捧,即使拋开美貌不谈,单单魔法天赋就足够令人羡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