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来了。”
尸魂界,瀞灵廷外西1区的润林安,一间还算体面的民宅內,一名样貌英俊的男子正满脸惆悵地望著走进门的女死神。
“我来了。”
女子留著龙鬚刘海,脑后束著一条马尾,面容俏丽,鼻樑上架著一副红框眼镜,整个人透著一股冷艷的气质。
“你本不该来的。”
沈亿忍不住捂脸,这叫什么事啊。
“可我还是来了。”
女子走到沈亿面前,伸出手。
“我已经上岸了,放过我吧。”
沈亿继续装深沉,今天他绝不屈服。
“他们要是知道《死神阿炳》是你写的……”
女子推了推眼镜,语气冷冷地补了一句。
“你居然敢威胁我!”
沈亿勃然大怒,虽然你是护廷十三队八番队的副队长,但这里是平民区……好吧,平民区也归死神管。
“他们要是知道你还写了《创世之子》……”
女子不为所动,继续施压。
“这是我刚写的《学校风云》!”
沈亿果断认怂,从怀里掏出一叠早已写好的稿子。
矢胴丸莉莎那张冷艷的俏脸上这才绽出笑容,接过文稿,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看著这个比男人看得还起劲的女人,沈亿不忍直视,这叫什么事啊!
前世他是怎么穿越的,沈亿完全没有印象。
反正一觉醒来就出现在尸魂界,要么是突然穿越,毕竟这年头卡车司机都快转职成穿越投送员了,要么就是猝死的,不过那样更好,死的时候毫无意识,省得遭罪。
总之,无论他情不情愿,穿越到尸魂界已是既成事实,他只能接受。
作为老二次元,《死神》,或者说《境·界》这本曾经的三大民工漫,沈亿还是很熟悉的,虽说后面的千年血战篇有些烂尾,但比起隔壁那两个战力崩坏、频频爆雷的傢伙,至少算是平稳落地。
更別提他穿越前就是个三流作家,所以沈亿下意识套上了主角人设,觉得自己要么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天才,要么自带外掛,到时候脚踩蓝染,痰吐友哈巴赫,左手搂著四枫院夜一,右手揽著松本乱菊,背后还能靠著妮露。
要不是穿越的时间线太早,初代葱娘也能领回家。
毕竟自己作为穿越者,总不能黑崎一护还是主角吧?
那自己岂不成了路人甲?
读者老爷们会有意见的,他长再帅也没代入感啊!
带著这份自信,沈亿踏进了真央灵术院,就等著一举扬名。
然后他就被刷下来了。
事实证明,他真的只是个普通人,哪怕穿越了,也依旧是个普通人。
哦,不对,他现在是在尸魂界,应该是个灵魂,按这边的说法要叫“整”?
不得不接受现实的沈亿最终只能生活在瀞灵廷外围,为了生存,他重操旧业写小说赚钱。
没法比,他虽然被刷下来,但並不是那种光喝水就能活的整,要不然他也不会自信满满的去真央灵术院。
而流魂街也不是什么绝对安全的地方,尤其是编號越往外的地方,生活条件越恶劣,大名鼎鼎的更木剑八就是从北80区的更木一路杀出来的,哪怕是更为靠近的西3区,原剧情中也成了蓝染实验的主要地点。
所以为了能安全的活到大结局,初期沈亿只打算住在1区这个更靠近瀞灵廷的地方,只不过一开始穷得叮噹响,他也只能先写一些让人血脉僨张的热血战斗小说,赚取租金。
不得不说,能在无宣传、无平台的情况下靠口碑传播开来的热血战斗小说,到了异世界,依然相当能打,很快沈亿就赚了不少钱。
结果却被矢胴丸莉莎撞上了。
如果读者是尸魂界的普通居民,沈亿稍微打扮一下,哪怕套个斗篷,衣服一掀,顾客挑完后也不会特意去观察卖书小贩的长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