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取暖而兼烹茶、温酒之用,而皆烧炭。于是晋·羊作兽炭,唐·杨国忠作兽炭,洛中子弟作炼炭,以次起矣。
家庭捕鼠之历史周,猫为野畜
鼠为害于家庭最烈,而古尤甚。古虽王家墙皆板筑,无砖石,易作穴。古无猫,《诗》:“麀鹿噳噳,有熊有罴,有猫有虎。”
以猫与野兽并列,足证周时猫尚为野畜,未驯为家畜,故蜡祭迎猫。
诗曰:“穹窒薰鼠。”又曰:“洒扫穹窒。”穹窒者,笺云:“鼠穴也。”又,《韩非子》云:“社鼠熏之则焚木,灌之则涂陁。”
足见当时畏鼠之烈。
周以狗捕鼠
古于薰灌之外,则以狗捕鼠。因捕鼠之故,有以相狗为专业者,相其能与否也。《周礼·秋官·犬人》:“凡相犬牵犬者属焉。”《吕氏春秋》云:“齐有善相狗者,其邻假以买取鼠之狗。期年乃得之。
畜数年而不取鼠,以告相者。相者曰:‘此良狗也,其志在獐麋鹿豕而不在鼠。欲其取鼠也,则梏之。’其邻梏其后足,狗乃取鼠。”又,《庄子·徐无鬼》:“吾常相狗也。”又,《参同契》:“狸犬守鼠。”又,《晋书·刘毅传》:“既能搏兽,又能杀鼠,何损于犬。”是皆古以犬捕鼠之证也。
以狸捕鼠
次则用狸。狸者,狐类。《诗·豳风》:“取彼狐狸,为公子裘”
是也。微大于猫,而能食猫。猫见之则不敢动。故猫亦日狸奴。其皮青黑而作波文,无他色者。《法言》所谓“辩人狸别,其文萃也。”
故至今仍以为裘。性尤嗜鸡,乡间名曰鸡豹子。后人因猫亦名狸奴,辄疑狸即猫者,误也。《本草》云:“狸有数种,有斑如猫,而圆头大尾者为猫狸,善窃雉鸡。”旧为野兽,在周时曾驯为家畜,用以捕鼠。《庄子》:“骅骝骐骥,一日千里。捕鼠则不如狸狌。”
《韩非子》:“令鸡司夜,使狸捕鼠,皆用其能。”《说苑》:“骐骥,一日千里。此至疾也。然使之捕鼠,曾不如百钱之狸。”
是狸能捕鼠,故有卖者。又,《孔丛子》:“孔子弹琴,见狸作猫者讹字。方捕鼠。”又,《吕氏春秋》:“以狸致鼠,以冰致蝇,虽工不能。”是皆以狸捕鼠之证。惟狸性凶狠,虽能捕鼠,而害亦多,故至汉即不畜之。《淮南子》:“狸执鼠,而不可脱同托于庭者,为搏鸡也。”盖是时驯猫之事,已告成功,故即舍狸。
最后用猫
猫之驯为家畜,不知确始于何时。东方朔云:“飞鸿骅骝,天下之良马,然用以捕鼠于深宫之中,曾不如跛猫。”是西汉时已以猫捕鼠。再证以《淮南子》之不畜狸,必是时驯猫之事已告成功。猫虽勇毅,而性温良,畜之久而无弊,故汉晋时虽甚少,至唐时其族卒大繁,遂为家畜不可离之物。与鸡狗同。而狸复变为野畜。
然在魏晋时,殊不多见。如《世说》:魏武爱子仓舒蹙额忧鼠啮其衣。简文帝对客,有大鼠登床。谢虎子上屋薰鼠。苦鼠之事,见于记载者甚多,而不言贵猫。足证此时猫族,孳乳尚未繁。至唐则家有户育,《妆楼记》云:“猫一名狸奴,张搏好猫,一曰东守,二曰白凤,三曰紫英,四曰祛愤,五曰锦带,六曰云图,七曰万贯,每视事退至中门,则数十头曳尾延颈,盘接而入。”《唐书·高宗王废后传》:“我後为猫,武后为鼠,我当啮其喉。”
而韩愈有《猫相乳记》。又俗以猫洗面过耳有客至,见《酉阳杂俎》,尤足征社会皆有,与今日同。
今人家偶无猫,则鼠立猖獗,以是知古鼠祸之烈。乞之其邻。而宋黄山谷《乞猫诗》最驰名。诗云:“秋来鼠辈欺猫死,窥瓮翻盆搅夜眠。闻道狸奴将数子,买鱼穿柳聘衔蝉。”又,陆游《赠猫诗》:“裹盐迎得小狸奴,尽护山房万卷书。”宋以后吟咏者益多。盖自猫族大繁后,而鼠祸立轻。此亦家庭治安上之一大纪念也。
古妇人见男子则以帐自蔽
《家语》:“孔子见南子,隔帏闻环佩璆然。”《风俗通》:“泰山太守李张举六孝廉,函封未发,张病物故。夫人于柩前下帷,见六孝廉。”《晋书·谢道韫传》:“夫弟献之,常与宾客谈议,词理将屈,道韫遣婢白献之曰:‘欲为小郎解围。’乃施青绫步鄣自蔽,申献之前议。”又,“会稽太守刘柳闻其名,请与谈议,道韫素知柳名,亦不自阻。乃簪髻素褥,坐于帐中。柳束修整带,造于别榻。”是自周迄晋,凡妇人见外客,皆以帐自蔽也。乃对家中男子,亦隔以帐,《邺洛鼎岐记》:“卢虔后妻元氏,升堂讲老子《道德经》,虔弟元明隔纱帐以听之。”是嫂叔也。
古嫂叔不亲授受则有之,更隔以纱帐,不太拘乎?乃至唐妇人出入,亦拥以帏。《天宝遗事》:“宁王有乐妓宠姐善歌而色美,客不能见,李白醉戏曰:‘王何惜示于众。’乃设七宝花帐,召宠姐歌于帐后。”又,《物怪录》:“犊车入中门,白衣姝一人下车,侍者以帏拥入。”是又惧座上客及门外男子窥见也。
古家庭对于各项禽虫之征验
《西京杂记》:“樊将军哙问陆贾曰:‘自古人君受命,各有瑞应,信乎?’贾曰:‘有之’。夫目即眼跳得酒食,灯火华得钱财,干鹊噪而行人至,蜘蛛集而百事嘉,小既有征,大亦宜然。故目则咒之,火华则拜之,干鹊噪则喂之,蜘蛛集则放之。况天下大宝乎?”又,《酉阳杂俎》:“猫洗面过耳有客至。”
按:猫洗面者,以舌舐其掌使润,再以掌拭面使净。过耳者,拭面时过耳上也。干鹊者盖南方,此本迷信之事,而家庭日所常有。
每见猫洗面则曰有客,喜鹊鸣,灯花结,喜蜘蛛下,则曰报喜。惟眼跳则恶之,与汉不同耳。
谓嚏喷为人道之历史
《终风》诗曰:“愿言则嚏。”言夫不见礼,愿言我而嚏也。
郑康成笺云:“今俗人嚏,云人道我。此乃古之遗语也”云云。
可证自周迄汉,皆谓嚏喷为人说我也。又,《汉书·艺文志》:“杂占十八家,三百一十三卷,内《嚏耳鸣杂占》十六卷。”是嚏可占吉凶也。宋《懒真子》云:“俗说以人嚏喷为人说。”是宋时仍有此俗语,至今不息。家庭妇女只要嚏,即云某人说我。以无理俗语,三千年仍旧,可谓久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