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周美成《秋蕊香词》云:“闻知社日停针线。”是自唐迄宋,妇女至社日皆休假。又,《梦华录》:“社日妇女,皆归娘家;外舅姨舅,皆以新葫芦为遗,俗云宜良外甥。”是妇女至是日,皆归宁也。
社日箫鼓饮燕之盛况
韩愈诗:“愿为同社人,鸡豚宴春秋。”张诗:“桑柘影斜春社散,家家扶得醉人归。”杜甫诗:“明年大作社,拾遗还在否?”陆游诗:“社日取社猪,燔炙香满村。”周子谅诗:“鸡豚上戊家家酒,莺燕东风处处花。”读此诗,则唐宋时社日饮食醉饱之乐,有若目睹。刘禹锡诗:“枫林社日鼓。”梅尧臣《社日诗》:“树下赛田鼓,坛边祠肉鸦。”范成大诗:“社下烧钱鼓似雷,日斜扶得醉人回。青枝满地花狼藉,知是儿孙斗草来。”读此诗,则祭社时箫鼓沸天之声,有如耳闻矣。而一年两举,故燕子有春社来秋社去之语。凡节皆有定日,惟社腊无定日:周用甲日,汉用午日,魏用未日,唐以来用戊日。
唐宋之端午、中秋
自汉以来,至五月五日故事独多。盖以此日为阳极之日,《风土记》:“端者,始也,正也。五日午时为天中节,故作种种物能辟邪恶。”在汉时以五彩丝系臂,名长命缕,见于《风俗通》。
在晋时作赤灵符著心前,可辟兵,见于《抱朴子》。然故事虽多,在社会似不为娱乐之节,至唐则渐盛。
——竞渡:《荆楚岁时记》:“俗以五日为屈原投汨罗日,伤其死,故以舟楫拯之。其舟轻,谓之飞凫。”
——斗草:《岁时记》:“五日四民并蹋百草,故有斗百草之戏。”又,《刘公嘉话》:“谢灵运须美,临刑,施为南海祗洹寺佛像须。唐中宗朝,安乐公主五日斗百草,欲广其物,令驰骑取之。”
由此二事,可证唐时端午日民间之娱乐。又,《旧唐书》:“孙伏伽谏曰:‘太常官司于民间借妇女裙襦五百余具充妓服,拟五月五日于玄武门游戏,非所以为子孙法。”夫必社会于是日游戏,然后官司设游戏于玄武门,与民同乐。至若饮菖蒲酒,剪艾为人,悬门户上,以角黍相馈遗,虽其来已久,然至唐则家家如是。
宋仍与唐同,不具述。
至八月十五夜,在唐时虽有玩月故事,在社会视之,似无若何兴趣。不惟不能与寒食等,并不能与端午同也。其见于唐人小说者,除《集异记》《异闻录》《唐逸史》记明皇入月宫,服仙丹;《宣室志》记周生梯云取月事外,余事甚少。而唐诗除王建“今夜月明人尽望,不知秋思在谁家”最驰名外,余如杜工部、李太白、白香山、韩昌黎、柳河东等,吟咏中秋者,偶有之,而不甚著,是其证也。至宋时似盛于唐。《太宗纪》:“八月十五日为中秋节,三公以下献镜及承露盘。”又,《膳夫录》:“汴中秋节食中秋玩月羹。”是可证已。以中秋为节令,故大臣有献玩月羹而成为汴京风俗。又,晏殊《中秋诗》:“苦吟含翰久,清宴下楼迟。”是中秋宴饮之证。
然阅庞元英《文昌杂录》记祠部休假节,有立秋、七夕、秋分、重阳,而无中秋。是社会仍不以是日为令节,而端午则休假一日。可见宋时中秋,尚不能与端午等也。
唐宋之重阳
重阳故事,在唐时多于中秋。诗人歌咏者,亦倍蓰中秋,是亦重阳盛于中秋之证也。盖时至重九,天高气清,最宜登高眺望,《唐书》:“王勃过钟陵,九月九日,阎都督大宴宾客于滕王阁。”
又,《韦绶传》:“绶为集贤学士,九日宴群臣于曲江。”王维诗:“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是其证。而俗食蒸糕,《岁时杂记》:“二社及重阳皆食糕,而重阳为盛,以枣为之,或加以栗。”《闻见后录》:“刘梦得作九日诗,欲用糕字,以五经无此字,辍不复为。”是以宋子京《九日食糕诗》云:“飙馆轻霜拂暑袍,糗粢花饮斗分曹。刘郎不敢题糕字,空负诗家一代豪。”而茱萸、**、橙橘,为此节之点缀品,《说宝》:“唐太宗九日在蓬莱殿赐群臣橘。”《西京杂记》:“九日佩茱萸,饮**酒。”张说有《九日进茱萸山诗》。《东京梦华录》:“都下重阳,酒家皆以**缚成洞户,饮者皆以**插帽檐而去。
故刘景文九日与东坡诗云:‘四海共知霜鬓满,重阳曾插**无?’”是以菊插帽之证也。
唐谓冬至前一夜为除夜,宋谓冬住《老学庵笔记》:“陈师锡家亨仪,谓冬至前一日为冬住,与岁除夜为对。余读《太平广记》三百四十卷,有《卢顼传》‘是夕冬至除夜’,乃知唐人冬至前一日,亦谓之除夜”云云。
盖至宋已以冬至除夕与岁暮除夕同名,废而不用矣,故放翁云云。
“是夕冬至除夜”之语,见唐张《尸媚传》,记范阳卢顼家婢小金事。《太平广记》偶引之,非《卢顼传》也。放翁盖未见《尸媚传》耳。
唐宋之七夕与中元
七夕白日曝衣,夜陈瓜果,祀牛、女二星。士女月下穿针乞巧,备见唐宋小说与诗歌中。盖织女嫁牵牛,牵牛负天帝钱十万不偿,帝罚之,只七夕许与织女渡河相见。自汉时即有是说。《淮南子》云:“七夕乌鹊填河成桥渡织女。”是其证。故古诗有“迢迢牵牛星,皎皎河汉女,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之句。以事涉情恋,动人慕思,虽明知为附会,历代称说而不已,然不如中元节之盛。中元为佛生日,唐宋时佛教盛,故至七月十五即有盂兰会之设。而开元四年竟于中元夜,许京师张灯,见于《唐会要》。而戎昱有《中元日开元观观乐诗》,足见其社会点缀犹胜于中秋也。又,《东京梦华录》:“中元买冥器彩衣为盂兰盆,挂搭冥钱衣服焚之。”
是宋时仍与唐同也。
宋时节令轻重之等差
《文昌杂录》云:“祠部休假,岁凡七十有六日。元日、寒食、冬至各七日,是此三节最重。上元、夏至、中元、下元、腊各三日,是为次重节。立春、人日、中和节、春分、社、清明、上巳、立夏、端午、初伏、中伏、立秋、七夕、末伏、社、秋分、授衣、重阳、立冬各一日,是为再次重节。”其中授衣节,不知为何日?然似非中秋,又寒食与清明并列,不知如何分别也?
明清时之端阳中秋
《说荟》:“嘉靖时有张积中者,江阴人,为礼部书吏。
穷困不能归,至五月五日,书吏皆归家度节,令积中在署值日。
并醵资数千,以为酒食之费。”是可证明时值端午节,官吏皆休假饮燕。社会可知。
至清则以端午、中秋与岁首并称三节。至时则商贾歇业,百工休假。官吏士民,于前一日即衣冠贺节。端午粽子,中秋月饼,馈遗纷纭。凡钱债至五月节、八月节必清结,谓之节关。而中秋视端午尤重,即乡僻小民,必饮酒食肉,与元旦同。方之往古,惟六朝之冬至,可以彷佛,余则无此盛也。社会风俗推移之不可思议如此。
其他若社腊,若正月初七为人日,社会久已不知。惟上元有灯火,然唐宋时所为“鳌山星桥空中楼阁”之观,久已绝迹。三月三日,士流偶有修禊者,市民已不晓其义。清明节谒墓祭扫而已。久不寒食,故无卖饧者。若打球、秋千、蹴鞠、斗鸡、游戏之举,春日庙会,或有为之者,而不于寒食。独七夕以牛女故实,人尚知之;然晒衣乞巧之举已无。中元节仍有为盂兰会者,小儿剪彩放灯而已。九日登高,亦士流为之,与修禊等。独腊月初八日之腊八粥,社会颇普遍,或盛于宋时腊八粥起宋时,见《梦华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