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官吏旅行,则舍宿都亭。《史记·司马相如传》:“往舍都亭。”《严延年传》:“母止都亭不肯入。”或止乡亭,《鲍宣传》:“舍宿乡亭,人皆非之”是也。或止传舍中,《尹翁归传》:“是日移病不听事,因入卧传舍。”《何武传》:“武行部必先诣学宫见诸生,然后入传舍。”传舍与都亭皆官设,有官掌之,专备官吏过往。《魏相传》:“御史大夫桑弘羊客诈称御史止传,丞不以时谒,客怒缚丞。”师古曰:“传谓县立传舍。”是可证非官不许入,故诈称御史。又官吏入传舍,传舍须供饮食,《龚胜传》:“胜辞官归里,诏:‘行道舍传舍县次具酒肉,食从者及马。’”是因胜既罢官,特诏仍以官吏待遇。又,《光武纪》:“至饶阳,官属皆乏食,光武乃自称邯郸使者,入传舍,传吏方进食,食使者。从者饥,争夺之。”是皆传舍供给官吏饮食之证。
以故廉洁自好者,则不入传舍。《魏志·张既传》注:“每行县,饬吏携镰自刈草食马,不宿亭传”是也。
汉客店仍不卖食,客仍自炊
汉官吏旅行,有传舍,有都亭,殊无所苫。若士庶旅行,较周时少便者,商设逆旅似渐多。《后汉·黄宪传》:“颍川荀淑,至慎阳,遇宪于逆旅。”又,《郭泰传》:“每行宿逆旅,辄躬洒扫。
及去,后人见之曰:‘此必郭有道宿处也。’”又,《世说》:“郑玄欲注《春秋传》尚未成,时行与服子慎遇客舍。”又,魏武诗:“逆旅整设,以通商旅。”可证其时旅店已渐多,惟仍不具食。《后汉·周防传》:“父扬,少孤微,常修逆旅以供客,而不受其报。”
是不责房值耳。若具食而不受报,焉有此力?又,《魏志·胡质传》注:“为武威太守,子威以家贫无车马,自驱驴单行拜见父,告归,质赐绢一匹,为道路粮。每至客舍,自放驴,取樵炊爨。食毕,复随旅进道。”夫食毕复行,非夜可知。设客舍而售食,万无日中小憩之时,必自炊以误时,而少行路也。
汉初旅行仍须持传,但只过关用
《汉书·文帝纪》:“十二年,除关无用传。”张宴曰:“传,信也,若今过所也。”如淳曰:“两行书缯帛,分持其一,出入关,合之乃得过,谓之传也。”时承平久,故过关废传。至景帝四年,七国反,诏诸关复用传出入。自是迄汉末不废。《宁成传》:“诈刻传出关。”《终军传》:“步入关,关吏予军,军问:‘此何为?’吏曰:‘为复传,复,返也。还当以合符。’军曰:‘大丈夫西游,终不复传。’弃而去。及军为谒者,建节出关。
关吏识之,曰:‘此使者乃前弃生也。’”张宴曰:“,符也。
若券契。”亦传也。由《终军传》证之,可见未至关时旅行,即不用传,传只过关用。又以证官吏虽过关不用传也。
至汉末凡官民旅行皆用传,否则厨传不留《王莽传》:“吏民出入,持布钱以副符传,不持者,厨传勿舍,关津苛留。”师古曰:“旧法行者持符传,即不稽留。
今更令持布钱与符相副,乃得过也。厨,行道饮食处;传,置驿之舍也。”
按:此厨传,疑即客舍,非传舍。传舍非官吏不得入。龚胜告归,特诏令传舍,是其证。又,《王莽传》:“大司宫士夜过奉常亭,亭长苛之,告以官名,亭长醉曰:‘宁有符传耶?’”是官吏舍官舍,须以符传为凭。兹浑言吏民不持传,厨传勿舍。是庶民无传者,厨传不敢留,即官吏无传,亦不敢留也。观师古注,是为汉旧法,莽不过副以布钱耳,是汉末旅行艰于汉初也。
后汉过关符传,须向官家买
西汉时符传无卖者,《终军传》:“关吏予军。”是至关即予传之证。至东汉则卖传,以为敛财之法。《郭丹传》:“后从师长安,买符入函谷关。”注:“符,即也。”又,《东观记》:“丹从宛人陈洮买入关符。”是符传亦可转卖也。
东汉时旅行有符传则到处护送
《高士传》:“申屠蟠与济阴王子居同在太学,子居病卒。
蟠即负其丧至济阴。遇司隶从事于河巩之间,从事义之。为符传护送蟠。蟠不肯,投传于地而去。”
按:从洛阳至济阴,东行不过关。然从事特与以符传,云护送者,盖有符传,即可舍亭驿,免宿逆旅,行路益便也。
五代时旅行仍用传
徐铉《稽神录》:“道士张谨,既失书囊行李,将及潼关,时秦陇用兵,关禁綦严。客行无验,皆见刑戮,因不敢东渡。”
是至五代,有事时行路仍用传也。
汉魏送别时之祖饯
《汉书·疏广传》:“广及兄子受上书乞骸骨,归里,公卿大夫故人邑子设祖道,供张东都门外,送者车数百辆。”注:“祖者,送行之祭,因设宴饮也。”又,《刘屈氂传》:“贰师将军李广利将兵出击匈奴,丞相为祖道,送至渭桥。”是送别兼饮燕与周同也。惟不言犯,似其时只祭祖神也。
六朝时客店始卖食
《世说》:“王敦为逆,晋明帝乃持金鞭,着戎服,骑马,阴察地势。未至十余里,有客姆居店卖食。”又,《魏书·崔光传》:“光弟敬友,置逆旅于肃然山南大路之北,设食以供行者。”
是可证凡逆旅皆不设食,独敬友设食,以便行人,故史特书其异。
隋唐以来,客舍旗亭,皆卖饮食,行旅劳顿,所至如归,与古异矣。
六朝时送别须啼泣,否则谓为寡情《世说》:“周叔治作晋陵太守,周侯、仲智往别。叔治以将别,涕泗不止。仲智恚之曰:‘斯乃妇人,与人别惟啼泣。’便舍去。周侯名独留,与饮酒言话。临别流涕。拊其背曰:‘奴好自爱!”又,《颜氏家训》:“别易会难,古人所重。江南饯送,下泣言离。有王子侯,梁武帝弟,出为东郡,与武帝别,帝曰:‘我已年老,与汝分张,甚以恻怆。’数行泪下。侯遂密云言不雨赧然而出。坐此被责。北间风俗,不屑此事。歧路言离,欢然分首,然人性自有少涕泪者,肠虽欲绝,目犹烂然。如此之人,不可强责。”
按:江淹《别赋》云:“黯然销魂者,惟别而已矣!”状送别之情,最为亲切。乃黯然销魂则可,而必强以下泪,则外貌也。
彼李陵送苏武诗曰:“携手上河梁,日暮欲何之?”其悲痛岂只下泪而已哉!乃六朝人以是为送别仪式,且以是而见责,其前乎六朝如汉魏,后乎六朝如唐宋,皆未有也。真特殊之风俗已。
唐宋时旅行已大便,惟唐仍以帛为路费明清以来,旅行者皆持银,沿路易铜钱用之。若唐以前皆以帛为粮。《家语》:“孔子之剡,与程子相遇。倾盖而语,命子路取束帛赠程子。”是赠路费也。魏胡质与其子绢一匹,为道路粮。
见前。是魏晋时亦以帛充路费。至唐尤甚。郑哲才《鬼记》:“窦玉妻曰:‘君不合居此,宜速命驾。常令君有绢百匹。’言讫,赠绢百匹而别。”又,《酉阳杂俎》:“秀才权同休下第,游苏湖间,遇疾贫窘,困裭垢衣授仆曰:‘可以此少办酒肉,予将会村老,丐少道路资也。’乃具牛肉旨酒,村老皆醉饱,获束缣三千。”又,《稽神录》:“谨得行李,更诣主人,遗绢数匹,乃得归。”又,《刘无双传》:“古押衙为具檐子一,马五匹,绢三百匹,五更便发。”是皆以绢为旅费也,用银者绝少。
盖行路裹粮,万不能多。而古代金银贱,亦难以多带。惟帛则轻而易举,行旅最便。故古视帛与钱币等。不曰币帛,则曰钱帛。即今久不用帛,俗语犹曰财帛,是其证。宋元以来,用者渐少。明清则皆以银换钱,无以帛为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