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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十一 古贵贱之观察(第2页)

古重视贵人之丑态

《周礼·地官》:“一命齿于乡里,再命齿于父族,三命而不齿。”注:“凡农隙饮酒,乡民虽卿大夫,必来观礼。齿于乡里者,以年与众宾相次也;齿于父族者,异姓虽有老,得居其上也。父族尚不敢。不齿者席于宾东,所谓僎也。”

按:《荀子》云:“一命齿于乡,再命齿于族,三命族人虽七十不敢先。”不敢先,即《周礼》所谓不齿,径居父族之上也。

夫所谓父族者,有世父叔父焉,有伯叔祖父焉,有长于我之兄焉,官虽益高,亲族长幼之序自若也。乃以爵尊之故,凡亲族皆不能与之齿。此在朝廷之上,诚无如何,乃乡饮亦如此焉。则古之重视人爵,为何如哉?

贵则亲畏

《史记·苏秦传》:“佩六国相印,行过洛阳,车骑辎重拟于王者。周显王除道,使人郊劳。苏秦之昆弟妻嫂,侧目不敢仰视。俯伏侍取食。”此以后世习惯例之,秦虽贵,昆弟妻嫂何至如是?而不知周秦社会习惯实如是也。

汉虽家庭亦亲不敌贵

《史记·高祖纪》:“高祖五日一朝太公,太公家令说太公曰:‘皇帝虽子,人主也。太公虽父,人臣也。奈何令人主拜人臣?’后高祖朝,太公拥彗迎门却行。高祖大惊,下扶太公。”

按:《史记》此,盖深讥帝之不学无术,后世且引以为笑谈。

然身为帝王而有父,于古实无前例,可引为法则。若以古贵贵之心理律之,则家令之言未为尽非。高祖赏之亦未为不当也。

又,《史记·武安侯传》:“常召客饮,坐其兄南向,自坐东向,谓汉相尊,不可以兄故私桡。”《史记》此亦所以深讥武安。然以《周官》三命父族不齿之说例之,周正如此也。盖至汉时,学者已渐渐打破崇拜人爵之迷梦。知贵贵之不逾亲亲长长,而有此微词。特俗人如武安辈,尚不知耳。

古以官视为荣

《后汉·光武纪》:“光武为舂陵侯家讼逋租于严尤。”注:“时宛人朱福亦讼租于尤,尤止车独与光武语,不视福。光武归戏福曰:‘严公宁视卿耶?’”

按:光武创业为帝,贱时气量宜度越常人矣,乃以官视为荣,言之得意。英雄尚如此,常人可知。

唐贵贱不平等之丑态

《玉泉子》:“韦保衡常访同人,方坐,李巨新及第亦继至。

保衡以其后,先匿于帏下。既入曰:‘有客乎?’同人曰:‘韦保衡秀才可以出否?’巨新及第,甚自得意。徐曰:‘出也何妨。’保衡竟不出。洎韦尚公主为相,巨新方为山北从事焉。”

按:韦、李同客友人家,韦即秀才,亦士人也,何至闻新进士来即匿避帏下?及李问及,主人仍不敢令韦即出见,必请命于新进士,商其可出否。此在今日,必逊谢欢迎其出矣。而不尔者,进士及第即为官,秀才仍庶人,当时习惯盖以庶人与官同会,即亵视官矣。

故虽同客友人家,秀才必回避进士。

豪贵见郡王则骇散

《摭异记》:“上明皇为临淄王时,曾戎服臂小鹰于昆明池。

会有豪家子,盛酒馔,方宴,因疾驱直突会前,诸少年颇露难色。忽一少年持酒船令曰:‘宜以门族官品备陈之。’酒及于上,因大呼曰:‘皇祖天子父相王,某临淄郡王也。’诸少年闻之,惊走四散。不复顾车服。”

按:诸少年必皆贵人也,宴饮时来一极贵之郡王,此在今日,必益致其敬恭,何至惊骇遽鸟兽散,如贼之惧捕?而唐时不尔者,以郡王之威严,非他大官可比,故骇散也。

士人不能与官人同宴

《摭言》:“彭伉、湛贲,俱宜春人。伉妻又湛姨也。伉举进士及第,湛犹为秀才,妻族为置贺宴,皆官人名士。湛至,命饭于后阁。其妻愤然责之。未数载,湛一举登第,初伉尝侮湛,及湛及第,伉方游郊郭,忽家僮驰报,伉闻失声坠驴,惊湛之骤贵也。”

闻婿及第即与女同席

《因话录》:“赵琮妻父为钟陵大将,琮以久随计不第,穷悴甚,妻族益相薄,虽妻父母不能不然也。一日军中高会,州郡请之春设者,大将家相率列棚以观之。其妻虽贫,不能勿往。然所服故弊,众以帷隔绝之。设方酣,廉使忽驰吏召将,将甚恐。既至,廉使曰:‘赵琮非汝婿乎?’曰:‘然。’曰:‘已及第矣。’即授所驰书,乃榜也。将遽以榜奔归,呼曰:‘赵郎及第矣!’妻族大喜,即撤去帷帐,相与同席,以簪服庆遗焉。”

世态炎凉,至此极矣。当婿未第,以衣弊故,隔绝不与其女通;及闻婿及第,即刻撤帷,与女同席,似忘其衣弊者。且万目睽睽,在稠人广众中,未闻有嗤之者,则当时社会贵贵之念同也。

唐宋时请贵人到宅饮宴后须往谢

《五灯会元·鹅湖智孚禅师传》:“侍者来请赴堂。吃饭。师曰:‘我今日在庄吃油糍饱。’侍者曰:‘和尚不曾出入。’师曰:‘你但问取庄主。’侍者方出门,忽见庄主归,谢和尚到庄吃油糍。”

智孚为唐末人,是唐时贵人,时方丈甚尊贵。到宅饮食,过日须往谢也。

又,《曲洧纪闻》:“杜祁公留守洛阳,有何平叔者,年七十馀,隐于城西南隅,莳花种竹于园中,以诗酒自娱,从不入市。一日祁公便服独游,见园内花竹清幽,便入其中。值何饮酒,祁公问讯,即便共酌。何乃更炙茄饷客,欢燕乐甚。俄署中车骑来迎,旌旗拂路,欧阳永叔、尹师鲁等亦至,立侍于侧。何曰:‘公等何人?何侍从之多也?’答:‘来迎相公。’何乃知共酌者为留守也。久之,公辞归。何曰:‘久不入官府,明日恕不往谢。’”又,《老学庵笔记》:“荆公少与孙少述相契重,及罢相归高沙,亟往访之。少述遂留荆公,置酒供饭,至暮乃散。荆公曰:‘退即解舟,无由再见。’少述曰:‘如此更不去奉谢矣。’”是宋时贵人过友人饮宴,虽非请来,亦须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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