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解下了腰间的围裙,亲自端起那个沉甸甸的木质托盘,大步走出了厨房。
马国良坐在偏僻的角落里,两只粗糙的手在膝盖上侷促地搓动著。
他看著那个从厨房里走出来的年轻背影,心头一阵狂跳。
他其实一直在犹豫,待会儿吃完了要不要主动跟陈锋打个招呼。
毕竟快三十年没见了,当年的那个小屁孩已经变成了独当一面的老板。
而他马国良也从一个卖力气的变成了开店的。
“他还能认出我吗?”马国良在心里暗自犯难。
人都是会变的。
他甚至想过,如果陈锋已经变得跟社会上那些精明的商人一样圆滑。
那他寧愿就这么静悄悄地吃完,把那份美好的回忆永远锁在心里,再也不回来了。
就在他胡思乱想的时候,陈锋已经走到了他的桌前。
那碗压得严严实实的米饭,还有那枚散发著焦香、边缘蜷曲的荷包蛋,稳稳地落在了马国良的视线中央。
托盘落地的声音很轻,却像是一记重锤,敲在了马国良的心尖上。
陈锋没有立刻离开。
他站直了身子,目光平视著这位已经不再年轻的马叔。
那双眼睛里满是怀念,包含著一种穿越了时光的、极其纯粹的温柔。
陈锋微微勾起嘴角,轻声开口道:
“小马叔来了?大碗饭管够,加个荷包蛋去去乏。”
简简单单的十八个字,一字不差,语调甚至都模仿了当年爷爷那种略带沙哑却极其热络的腔调。
马国良彻底怔住了。
他原本紧绷著的肩膀在这一瞬间垮了下来。
嘴唇微微颤抖著,那双藏在老花镜后的眼睛里,水光在飞快地聚拢。
他死死地盯著饭顶上那枚荷包蛋——那是马国良最喜欢的吃法。
他以前干苦力,最喜欢让老爷子把蛋边煎得焦一点,酱油滴多一点,说这样拌饭吃才有劲儿,才“杀馋”。
这个吃法,连他自己的孩子都不知道,可眼前的陈锋却记得清清楚楚。
“好……好。”马国良吶吶地应著,嗓子眼儿像是被塞了一团浸水的棉花,声音沙哑得几乎听不见。
他缓了好一会儿,才颤抖著拿起筷子。
他没有先动那盘诱人的鱼香肉丝,而是像一个虔诚的信徒先小心翼翼地挑开了那枚荷包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