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他偷偷从家里跑出来,就是为了抵抗英军的侵略,打算用鲜血和生命,在战场上洗刷家族的耻辱。
面前的这个中年人,是家族中唯一的一名骑士杰拉尔·伯恩,他作为自己的搭档上战场。
所以,他很快振作精神道。
“杰拉尔先生,我的武器和护甲呢?”
杰拉尔指著身后的木箱子。
“都在里面呢,赶紧换上!”
冯铭点点头,打开箱子,见里面果然装著杰拉尔从黑市上买来的衣裤、鎧甲和长剑。
他大致扫了一眼,就认出它们是骑士標准的武器装备,,便迅速脱下身上的衣服,开始更换行头。
透过鋥亮的铁剑剑刃,他看见自己乌黑的短髮,被一头金黄色的飘逸长发取代,英俊稚嫩的脸庞上,长著高高挺立的鼻樑,搭配著淡蓝色炯炯有神的双眼,大概仅有十五岁的模样。
这下好了,我变成纯正的法国人了,而且还是个贵族,这样就不会被当成异教徒,投进火里面烧死,或者被掛在树上吊死了,而且我们既有身份又有封地
冯铭顿时在內心中开心地自言自语。
毕竟,在黑暗的中世纪,没有一个良好的出身和背景,別说是混出什么名堂了,说不定连小命都有可能不保。
很快,冯铭就换装完毕,他也进入到了埃德蒙德·阿尔贝的角色之中。
14世纪的法兰西,骑士是贵族最低的一级,按照规定,不能世袭,大部分都没有封地,只能依附於男爵和子爵等爵位更高的贵族身边。
再加上经济拮据,他穿的胸甲、腿甲和脛甲等护具,都是由生铁製造而成,工艺十分粗糙,边缘处有很多刮手的毛刺,还有不少地方都生锈了,如果收废铁的看见了都会直摇头。
埃德蒙按照大脑的指示,戴好头盔,拉下面甲,抡起沉重的铁剑,在空气中奋力地挥舞了几下。
虽然只勉强完成了左右劈砍,直面衝刺等基本的动作,可也在不怎么透风的头盔里面,累得差点喘不上气来。
他感觉,这身笨重的鎧甲,极大地限制了四肢的活动范围,还因过重的重量,影响了身体的灵活性。
杰拉尔牵著一匹瘦马,停到埃德蒙的旁边。
“大人,咱们的钱只够买这匹挽马了,它虽然奔跑的速度慢点儿,可胜在耐力强,能载著您去河谷里,为您节省宝贵的体力。”
看来贵族的前面,加了落魄两个字,的確是有点太了惨啊!
埃德蒙在心里喃喃自语,然后苦笑著点点头,在杰拉尔的搀扶下,勉强爬上了挽马。
杰拉尔头前带路,两人朝著河谷的方向走去。
埃德蒙在穿越前,只在游乐场里面骑过几次马穿越后,也因为家道中落,养活不起战马,所以几乎没有任何骑马的经验。
才走了二十来分钟,他感觉浑身的骨头都快要散架了,儘管没有了二阳康復的虚弱,可整个人也晕晕乎乎的,毫无战斗力可言。
很快,两人就进入了河谷。
埃德蒙利用在半山腰的地形优势,很快就远远的看见了一队穿著全副金属盔甲的士兵,正沿著河谷由东向西急行,在阳光的照耀下,时而反射出刺眼的光亮。
他们有的背著足有2米的英格兰长弓,有的在腰间掛著铁剑,有的则骑著战马。
仔细看去,为首的骑士,身穿著一身黑色的金属护甲,骑著一匹黑色的战马。很明显,这个与眾不同的人,正是英格兰太子爱德华。
他曾在1356年的普瓦捷会战中生擒了法王约翰二世,如今,他又大败了法太子查理五世的部队,正在后面一路追击,准备再活捉查理五世,彻底征服法兰西。
而在他的身后,一面对角分別印著红底三只雄狮和蓝底金色鳶尾花的四宫格旗帜迎风飘扬,像是提前宣告著英格兰的胜利。
其实,金色鳶尾花原本是法兰西旗帜,三只雄狮本来是英格兰的旗帜,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三世將二者融为一体,其目的就是要同时担任法兰西跟英格兰的国王。
埃德蒙目光转移,很快就发现了法王子的部队,正从北面的山谷中,缓慢地穿行而过,打算直接前往枫丹白露宫修整。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蓝底的金色鳶尾花旗帜破烂不堪且占满了血污。
由於前不久刚吃了败仗,法军阵中的將士们几乎各个带伤,士气也跌落到了谷底,个別倒霉的骑士,胳膊上还插著大半截的箭矢,简直狼狈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