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遠舟站在講臺上,看著下面的人。
「模擬法庭不是背書比賽。」他說,「你們可以把法條背得滾瓜爛熟,但如果不會用在具體的案子裡,那就是書呆子。」
他掃了一眼教室。
「今天的選拔很簡單。我給你們一個案例,你們有十分鐘準備,然後上臺陳述。」
PPT上出現了一個案例:
一家化工廠向河流排放污水,導致下游村民的農作物絕收。村民起訴化工廠,要求賠償。化工廠辯稱,他們的排放符合國家標準,不構成侵權。
「正方:化工廠應當賠償。反方:化工廠不應當賠償。你們可以選擇任意立場。」
教室裡開始議論紛紛。
沈靈均選了正方。
不是因為她覺得化工廠應該賠償。是因為她覺得——在這個案例裡,正方更難打。
她知道自己的邏輯和表達能力不差,但她沒有接受過系統的辯論訓練。跟那些從高中就開始打辯論賽的同學比,她差得太遠了。
但她想試一試。
她想看看自己到底能走多遠。
十分鐘準備時間,沈靈均快速在紙上列了幾個論點:
符合國家標準不代表沒有造成損害——標準是最低要求,不是免責理由。
環境侵權的歸責原則是無過錯責任——只要造成損害,不管有沒有過錯,都要賠償。
村民的農作物絕收與化工廠的排污行為之間存在因果關係(證據:排放口位置、水流方向、檢測報告)。
她想再列第四個論點,但時間不夠了。
「第一個,沈靈均。」
她站起來,走到講臺前。
三十多雙眼睛看著她。
她深吸一口氣。
然後開始說。
她說得很慢,但每個字都很清楚。她沒有看稿子——因為她的稿子只有幾個關鍵詞。她把論點一個一個展開,用案例和邏輯支撐。
說到「符合國家標準不代表沒有造成損害」的時候,她舉了一個例子:
「假設一個醫生給病人開藥,藥是合格的,但病人吃了之後過敏死亡。醫生的行為符合醫療規範,但病人的死亡跟醫生的用藥之間有因果關係。法院會因為『醫生沒有違規』就判他不賠償嗎?不會。」
「同理,化工廠的排放符合國家標準,但下游村民的農作物絕收跟排污之間有因果關係。化工廠應當賠償。」
她說完最後一個字,教室裡安靜了幾秒。
然後江遠舟說話了。
「你的第三個論點——因果關係——你怎麼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