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你爸爸死了這麼多年,你一個小姑娘被人欺負成這樣,我……我心裡過不去。」
她從口袋裡掏出一個舊手機:「這是我當年拍的照片。出事後第二天,我偷偷上去五樓拍的。」
沈靈均接過手機。
螢幕上是一張照片——一段斷裂的繩子。切口很整齊,不像是被拉斷的,更像是被剪斷的。
「我把這張照片留著,就是怕有一天……」李秀梅的聲音哽咽了,「怕有一天需要它。」
沈靈均把照片傳到自己手機上。
「李阿姨,謝謝你。」
「別謝我。」李秀梅站起來,「我能做的就這些了。後面的事……你自己小心。」
她走到門口,又回頭:「靈均,你長大了。你爸要是看到你現在的樣子,一定會很驕傲。」
她走了。
沈靈均一個人坐在空蕩蕩的小餐館裡,手裡握著手機,螢幕上是那張繩子的照片。
她有證據了。
不是「張強推人」的證據。但比那個更重要——是「沈建國可能被謀殺」的證據。
如果沈建國是被謀殺的,那張建國就是兇手。
張強的「欺凌」就不是欺凌,而是——
同謀?知情?還是別的什麼?
她不知道。
但這是一個突破口。
一個能讓張強——和他的父親——付出代價的突破口。
沈靈均回到家,把所有證據整理了一遍:
林晚晴拍的照片:張強在樓梯間拖拽原主(數位檔)
沈靈均自己記錄的騷擾日誌(紙本)
趙小雨的口述證詞(錄音,但對方不願作證)
李秀梅的口述證詞(錄音)
李秀梅拍的照片:被剪斷的安全繩(數位檔)
李秀梅的證言:張建國的司機事發前一天到過五樓(錄音)
三年前的報紙報導:沈建國墜樓身亡(照片)
她把這些證據按重要性排序:
最強證據:安全繩照片+李秀梅證詞(可建立「沈建國之死可能涉及人為」)
中等證據:林晚晴照片(可證明張強有暴力行為)
較弱證據:騷擾日誌、趙小雨證詞(趙小雨不願作證,證詞效力低)
她要怎麼用這些證據?
報警?
直接報警說「張建國可能殺人」?她是未成年人,沒有監護人陪同,警察會受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