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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初,你什么时候见的这个果冻叔叔?”
方协文抱着女儿。
p而小姑娘吃着棒棒糖,两只可爱的大眼睛已经眯成一条缝。
p听见爸爸的话,还煞是可爱的歪了歪小脑袋。
p想了一下。
p“就是上次妈妈带我玩,然后突然冒出来一个叔叔。”
说着还忘舔一下棒棒糖。
p“妈妈让我管他叫果冻叔叔!”
p方太初还小,对时间还没有什么太大的概念,小脑袋里根本记不清到底是哪天。
p得,问了也是白问。
p方协文干脆就不问了。
p边走边逗着闺女,独属于父女俩的亲子时光。
p其实,要是原身的话,那恐怕瞬间打翻醋坛子了,说不定一个电话就得给黄亦玫打过去。
p没办法,记忆中多年前和庄国栋的那次见面,对原身的冲击实在是太大了,以至于都不由自主下意识的学着对方。
p庄国栋一身得体的棕色高定西装,头发后背佩戴金丝眼镜,腕上的手表一看就价值不菲,时不时的不是拽两句英语就是法文,举手投足看起来颇有成功人士的气质。
p还有刚见面时开的那辆奥迪,全都死死的映在原身脑海里,以至于后来哪怕公司资金紧张,也硬着头皮买了一辆同款汽车。
p穿搭上面也开始学着,原身一个农村出来的小镇做题家,平常最讨厌就是西装革履,总感觉那个衬衫扣子对脖子有所束缚,但是却硬生生的整天除了西装还是西装,就连自己不近视也搞了个眼镜。
p这一桩桩一件件,全是因为那次见面在心里留下最深刻的印象。
p原身是个自卑又要强的人,当初特意主动约庄国栋,还带上喜糖就是明摆着想挑衅,意思是你看看玫瑰最终选择的还是我。
p结果还被人家虐的体无完肤。
p“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无论到哪里都会尝一尝当地的特色菜,无论星级酒店还是地摊,吃过见过知道什么是最好的。”
p这话给原身差点气的当场脑溢血。
p回去就开始奋发图强,每天一门心思就是要工作证明自己,你个王八蛋才是地边摊儿呢!
p当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多少应该感谢庄国栋,要是没有他原身恐怕都没有这个斗志,不可能在短短几年的时间把公司做大。
p千万别小瞧,原身用三四年的时间做的公司,在11年这个时候最后能卖4000多万,那也绝对是不容易。
p当然了,这p话又说回来,自从被虐的体无完肤之后,原身也是非常没有安全感,生怕哪一天玫瑰跟人家跑了,所以掌控欲特别的强。
p甚至可以开一句玩笑,庄国栋虽然在感情上输了,但是却住进了原身的心里。
p平常有事没事就会想起他,出现的频率比妻子都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