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顿了顿,又说:
“李太太,我给您一个建议——不要想太多。把规则当成规则来遵守,把工作当成工作来完成。三个月很快就会过去。”
苏婉清点了点头。
但她知道,何秋姨的建议她做不到。
她从来不是一个“不想太多”的人。
她的脑子永远在运转,永远在分析,永远在试图理解事物的本质。
这是她的天赋,也是她的诅咒。
傍晚六点,沈墨琛回来了。
苏婉清听到汽车引擎的声音,然后是何秋姨的脚步声。
她站在自己房间门口,不知道该不该下去。
守则里有没有规定管家需要在雇主回来时迎接?
她翻了翻册子——有。
第三十一条:沈先生外出归来时,私人管家需在门厅迎接,接过外套和公文包。
她快步下楼,在门厅站好。高跟鞋让她走路的姿态变得陌生——每一步都需要刻意控制重心,否则就会崴脚。
沈墨琛推门进来的时候,看到她站在门厅里,目光在她身上停留了三秒钟。
这三秒钟让苏婉清浑身不自在。
不是因为他的目光有什么侵略性——恰恰相反,他的目光很平静,平静得像是在欣赏一幅画。
但正是这种平静让她不安。
他看她的时候,不像在看一个人,而像在看一件他终于拥有的物品。
“旗袍很适合你。”他说,语气和何秋姨一模一样。
苏婉清走过去,按照守则的要求接过他的外套和公文包。
外套上带着他身上的味道——不是香水,而是一种干净的、微凉的、类似于雨后松木的气息。
“今天还习惯吗?”沈墨琛问。
“还好。”
“晚餐七点。到时候见。”
他说完就上了楼,没有再多说一句话。
苏婉清抱着他的外套站在原地,忽然意识到——他刚才那句话不是询问,而是通知。
不是“你方便七点吃饭吗”,而是“七点见”。
他已经默认了她的时间属于他。
晚上七点,苏婉清按照何秋姨的指示,在餐厅里侍立。
沈墨琛一个人坐在长桌的一端,面前摆着三道菜——松茸汤、煎牛排、清炒芦笋。
他吃得很慢,每一口都咀嚼充分,像是在享受食物,又像是在享受某种仪式。
苏婉清站在他身后两步的位置,手里拿着一个白瓷茶壶,随时准备添茶。
她穿着高跟鞋站了二十分钟,脚已经开始酸痛。
但她没有换姿势——守则第三十八条:侍立时需保持标准站姿,不得倚靠、不得换脚、不得有懈怠之态。
“你站着不累吗?”沈墨琛忽然开口,没有回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