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奴,拿纸笔来。”
赵破奴拿来纸笔。砚台里还有昨夜磨好的残墨,已经有些干了。他又磨了几圈,直到墨汁重新变得浓稠匀净。沈惊鸿铺开纸,磨墨,提笔。笔尖悬在纸面上方,久久没有落下。他的右手还没有完全恢复,握笔时会微微颤抖——那两根弯曲的手指压不住纸,需要用拇指和虎口的力量来固定。
“怀瑾:
信收到。
石头放在枕边很好。我在狼居胥山捡到它时,月光从洞口照进来,照在这块石头上,像镀了一层银。石头里有细小的云母片,月光一照就闪闪发光。我想起你说过,京城的月光被重重屋檐切割成碎片,零零散散,像谁不小心打翻了一盘明珠。边关的月亮很大,很亮,挂在旷野上空,像一面银色的盾牌。我想把边关的月亮带给你。带不了月亮,就带一块被月亮照过的石头。
你说我食言了。是。我食言了。
但你也食言了。你说过,让我不要把全部身家交到任何人手里。可你把全部身家交到了我手里——拦截圣旨是灭九族的大罪,你拿整个金陵林氏和你的命,赌我活着。你从京城追到雁门关,三天三夜,八百里加急,跑死了两匹马。你把密诏截下来,拿刀架在郑主事的脖子上。你说,从沈惊鸿坠崖那天起,你就疯了。
我们扯平了。
殿下的事,我想了很久。你说得对。我欠他一条命,这个债必须还。三百里草原,是他拿大梁的国土换的。不管这交易背后有多少权谋,他救了我的命是事实。但你说,不要用我的命去还。用刀去还,用战功去还,用对大梁的忠诚去还。
好。
我答应你。
但我也要你答应我一件事。
如果有一天,殿下的路和你的路走到了对立面——选我。
不要选殿下。不要选林家。不要选任何其他的东西。
选我。
因为我的命是你的。你的命,也只能是我的。
惊鸿”
他把信封好,交给赵破奴。赵破奴接过信,看到信封上写着一行字——“林怀瑾亲启”。字迹不算好看,一横一竖都带着武将的粗犷。“怀”字的竖心旁写得歪歪扭扭,“瑾”字的王字旁少了一点。但一笔一划都很认真,像是在写这几个字的时候,用了很大的力气。每一笔都力透纸背,墨迹从纸背渗出来,像从石头缝里渗出的泉水。
“派人送到京城。”沈惊鸿说。
赵破奴领命而去。走到门口时,他忽然停下脚步,回头看了一眼。
沈惊鸿坐在议事厅里,阳光从窗格漏进来,落在他身上。他的左手放在桌上,无名指和小指的位置只剩下两截平整的疤痕。疤痕的颜色已经变深了,是边关的阳光和风沙打磨出来的。他的右手按在胸口——那里贴身收着林怀瑾的信。他的目光落在窗外,落在校场上操练的士卒身上,落在更远处的城墙上,落在城墙上方那片灰白色的天空上。
赵破奴忽然想起十九岁时,他第一次见到沈惊鸿的时候。那时候将军才二十一岁,刚被封为镇北将军,意气风发。他站在校场的将台上,看着台下最初的三千燕云铁骑,眼睛里有火——那是少年人的火,灼热,明亮,相信凭着一把刀能劈开一切。那时候他问将军,最大的愿望是什么。将军想了想,说:把蛮子赶回狼居胥山以北,让边关的百姓不再受袭扰之苦。
现在他知道了。
将军的愿望变了。
不再是“把蛮子赶回去”。
是“活着回去”。
因为有人在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