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孙扭过头,看到沈惊鸿,咧嘴笑了。他的脸没有被烧伤,还是那张被边关风沙磨得粗糙的老脸,皱纹像干涸的河床。“将军,您怎么来了?您那腿还没好利索吧?”
“好多了。”沈惊鸿看着他的后背,目光在那片触目惊心的烧伤上停留了很久。“疼不疼?”
老孙嘿嘿一笑。“疼。但比将军您被切手指那会儿,肯定轻多了。”
沈惊鸿没有笑。他看着老孙的后背,想起这个老兵跟着他打了多少仗。野狼坡,老孙替他挡过一支冷箭;雁门关,老孙第一个冲出城头,把北狄的旗帜砍下来;葫芦谷,老孙带着斥候队在草原上昼夜不停地盯着北狄主力的动向,每天只睡一个时辰。现在他趴在这里,后背烧烂了,这辈子都直不起腰。
“老孙,等你伤好了,去我的营房。我那里有一坛酒,京城带来的,一直没舍得喝。”
老孙的眼睛亮了。“将军,您那酒是什么酒?”
“不知道。别人送的,说是好酒。”
“那末将可得好好尝尝。”老孙笑着,笑着,眼眶就红了。“将军,末将跟了您七年了。从野狼坡开始,每一仗末将都跟着。末将不怕死,也不怕残。末将就怕……”他的声音哽住了。“就怕再也不能跟着您打仗了。”
沈惊鸿沉默了很久。窗外传来校场上的操练声——整齐的脚步声,刀剑碰撞的金属声,千夫长喊口令的嘶哑嗓音。阳光从窗格漏进来,照着通铺上这些再也上不了战场的伤兵,照着他们残缺的肢体和空洞的眼神。
“老孙。”他的声音沙哑,“你跟了我七年,够了。剩下的仗,我替你打。”
他站起身,走向下一个伤兵。
那一个下午,沈惊鸿拄着拐杖,把伤兵营里几十号人挨个看了一遍。他记住了每一个人的名字,每一个人的家乡,每一个人的伤势。他告诉他们,抚恤银子一分不会少;告诉他们,伤好了想回家的,他派人送;想留下的,他给安排差事——管仓库、管马料、管文书,只要还能动,就有饭吃。
走出伤兵营时,天色已近黄昏。夕阳将雁门关的城墙染成暗红色。沈惊鸿拄着拐杖,站在伤兵营门口,望着那排低矮的土坯房,望了很久。
赵破奴站在他身后,不敢出声。
“破奴。”
“末将在。”
“从我的私库里支银子。每人五十两,安家费。”
赵破奴愣了一下。“将军,朝廷的抚恤银子……”
“朝廷的银子是朝廷的。”沈惊鸿打断他,“这是我欠他们的。”
赵破奴没有再说话。他转身去办。走出几步,又停下来,回头看了一眼。沈惊鸿还站在伤兵营门口,夕阳将他的影子拉得很长,落在地上,和那排土坯房的影子交叠在一起。他的背影笔挺,拄着拐杖的姿势有些僵硬,但脊背没有弯。
赵破奴忽然想起,将军今年二十七岁。
二十七岁。别人的二十七岁,还在为科举挑灯夜读,还在秦淮河畔赏花饮酒,还在父亲的羽翼下学着做人。将军的二十七岁,已经打了十年仗,身上二十几处伤,左手缺了两根手指,鬓角生了白发。他把自己活成了一把刀——锋利,耐用,不会折断。但这把刀现在站在伤兵营门口,拄着拐杖,用自己的私库银子给每一个再也不能上战场的伤兵发安家费。这把刀,原来也是会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