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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进酒(第1页)

翌日,庆功宴设于麟德殿。

这是大梁朝最高规格的宴席,只有重大军功才能享受。满朝文武齐聚,从宰相到各部侍郎,从大将军到各卫将军,济济一堂。殿中摆了三排长案,案上陈列着金盏银盘,盘中盛满珍馐美味——驼峰、熊掌、猩唇、鲤尾,山珍海味应有尽有。

沈惊鸿坐在武将一列的首位。这个位置原本该是兵部尚书的,但今日他是主角,所以破例坐在了最前面。

他今日没有穿戎装,而是换了一身玄色锦袍。这是赵破奴昨天连夜去成衣铺买的——将军进京匆忙,没带便服,总不能穿着沾满尘土的戎装赴宴。沈惊鸿站在铜镜前试穿时,赵破奴在旁边啧啧称赞:“将军,您穿这身,比京城那些公子哥儿还俊。”

沈惊鸿瞪了他一眼,耳根却悄悄红了。

这是他五年来第一次穿文士服饰,很不习惯。锦袍的料子太滑,总让他觉得衣服要从肩上滑下去;腰封勒得太紧,喘气都不顺畅;袖口宽大得能塞进一只猫,稍微抬手就会滑落,露出整条手臂。

但穿上这身衣服的他,却让殿中不少人侧目。

二十五岁的年轻将军,剑眉星目,气质冷峻。左颊的伤疤非但没有破坏他的容貌,反而为他增添了几分凌厉的野性美。高大挺拔的身材将锦袍撑得恰到好处——宽肩将衣料绷出流畅的弧线,窄腰被腰封一收更显劲瘦,长腿在袍下若隐若现。是典型的“穿衣显瘦,脱衣有肉”。

与在座的文臣武将相比,他像一柄出鞘的利剑,锋芒毕露。那些在朝堂上打磨了数十年的老臣们,身上早已没有了这种锋芒。他们圆融、世故、滴水不漏,像被河水冲刷了千百年的鹅卵石。而沈惊鸿是刚从山体上劈下来的岩石,棱角分明,还带着火药的味道。

林怀瑾坐在文臣一列的中间位置。他的品级不算高,但因为出身金陵林氏,又是太子的近臣,所以位置并不靠后。

从沈惊鸿进入麟德殿的那一刻起,他的目光就没有离开过他。

昨夜月色下的沈惊鸿,和今日灯火辉煌中的沈惊鸿,又是不同的感觉。

昨夜的沈惊鸿像是边关的夜风,冷冽而孤独。今日的沈惊鸿,则像是淬过火的刀——明亮,锋利,带着锻造完成后尚未散去的余温。玄色锦袍衬得他的气质更加沉郁,像一团被压抑着的火焰。

林怀瑾注意到,沈惊鸿坐下后,目光扫过殿中,在他身上停了一瞬。然后移开了。

只是这一瞬,让林怀瑾的指尖微微发麻。

“怀瑾。”坐在他身旁的顾言之凑过来,压低声音,“你看什么呢?”

林怀瑾收回目光:“没什么。”

顾言之顺着他的视线看去,正好看到沈惊鸿落座的背影——宽肩窄腰,脊背挺直。他恍然大悟:“你在看沈惊鸿?”

林怀瑾没有否认。

“我就说你对他感兴趣吧。”顾言之得意地笑了一声,“昨天还装得那么冷淡。怎么样?是不是和传闻中一样?”

“什么传闻?”

“传闻说他是‘活阎罗’啊。”顾言之掰着指头数,“说他战场上杀人不眨眼,平时也不苟言笑,冷得像个冰块。去年有个文官去边关劳军,想跟他套近乎,结果被他一瞪,吓得三天没睡好觉。”

林怀瑾想了想昨晚沈惊鸿看他时的眼神,和那句“林大人认识我”。

“确实挺冷的。”他道。

“不过说真的,他那道疤……”顾言之啧了一声,“看着就疼。你说好好一张脸,怎么就给伤成这样了?”

林怀瑾没有回答。

他在想,那道疤背后的故事。

雁门关一役,沈惊鸿身中三箭仍冲锋陷阵,硬生生斩下了北狄可汗的儿子。那道疤,应该就是那时候留下的——北狄可汗阿史那咄吉的弯刀,从眉尾划至颧骨。

林怀瑾下意识地摸了一下自己的脸,比划着那段疤的长度。

他听兵部的人说起过那一战。那是文元二十二年,沈惊鸿二十二岁。北狄五万大军围困雁门关,沈惊鸿率三千骑兵出关迎敌。混战中,他将斩雪送进了阿史那咄吉儿子的胸膛,而后他与阿史那咄吉正面相遇,两人在乱军之中单挑,刀来刀往,打了整整一刻钟。最后沈惊鸿拼着脸上挨这一刀重伤这位北狄可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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