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一回盯着陈伯的手看了几秒,恍然大悟:“哦——原来是指腹,我之前用的是指尖掐。”
“掐肯定断,你没种过地吧。”
“没有。”林一回老老实实摇头,“我连绿萝都养不活。”
“袄哟,绿萝养不活,那百分之九十是环境问题。”
“真的吗!”
“真的,绿萝耐阴、耐贫瘠、繁殖强,如果别的植物死三次,它只死一次。”
“这么牛逼!”
隔壁的梁硕眼见林一回要跟陈伯畅聊天南地北,他连忙调侃:“小林,本地特色菜你不吃了吗?”
林一回虎躯一震:“哦!对对对!”
他对陈伯道:“谢谢陈伯,我知道怎么间了!!”
陈伯笑呵呵的摆手,又背着手去另一组看了看。
另一边。
云羡没像林一回那样急着下地,她先蹲下来观察面前那垄萝卜苗的长势。
苗出得很齐,但确实太密了,有些地方三四株挤在一起,根系已经在土下缠上了。
她伸手捏住一株弱苗的根部,轻轻一提,苗出来了,带出一小截白色的根须。
土质不错,疏松,有机质含量高,浇水也浇得透,土壤湿度刚刚好,这垄地的管理很到位。
云羡收回目光,开始间苗。
手指探出,捏住根部,垂直提起,抖掉泥土,扔进竹篮。
整个过程不超过三秒,行云流水。
一株,两株,三株。
竹篮里的萝卜苗渐渐堆高。
刚走过来的陈伯注意到她的动作,越看越惊讶。
这姑娘的手法,不是看过就能学会的。
那个捏根的手势,那个抖土的角度,那个分辨壮苗弱苗的眼力,是真正在地里泡过的人才有的。
陈伯:“姑娘干过农活?”
云羡扬起笑容:“嗯,家里也是种地的,小时候跟着种过。”
陈伯点点头,感叹了一声:“不容易。”
如今愿意下地的年轻人少,能把间苗这种细活儿干利索的城里娃更少。
他见过太多来体验生活的娃娃,捏苗跟捏地雷似的,生怕脏了手。
陈伯摇了摇头,真是时代在进步。
旁边的杜泪蹲着,她学着云羡的样子捏住一株苗,轻轻拔了一下,苗断了,根还在土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