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知珩提出带她去兜风时,她还以为就是开車带她到外头溜达一圈。
直到他打开汽車后备箱,将一顶头盔丢给自己,笑吟吟地说“今晚带你体验刺激一点儿的”,她才知道他说的兜风是开機車去兜风。
温初念长那么大,坐过的两轮交通工具就只有自行車跟小电驴,两者都是温和又不刺激的,像这样坐在时速甚至能赶上很多汽车的机车上,还真是第一次。
她隔着头盔,看着身旁开始变得有些模糊的街景,感觉心率也在一路飙升着,环在谢知珩腰上的双手不由收紧,整个人也紧趴在他的背上,生怕一不留神就会摔下去。
其实谢知珩开的速度并不算太快,甚至她能感觉到,为了照顾她的感受,他还刻意收敛了。但温初念毕竟是第一次体验,要说不害怕肯定是假的。
等红灯的时候,她瞬间松了一口气,整个人都放松下来。
身前的人察觉到了,回过头来,好笑地看着她,大声问:“害怕了——”
隔着厚重的头盔,他的声音模模糊糊的。温初念掐了把他的腰,凑到他耳朵的位置,大声:“你不要开那么快,不安全——”
“已经很慢了——”
“还是很快——我有点儿害怕——”
谢知珩没再回答,只是弯了下眼睛。等再启动时,速度却明显降了下来。
深夜的街道车辆不算多,他们穿梭其中,很快就驶离了市区。两旁是全然陌生的街景,温初念不知道他要带自己去哪里,只是放心地跟着他。反正谢知珩总不至于将自己卖了,她又不值钱。
车速降下来后,她的心也安定了不少,终于开始有闲情觀察周围的风景了。
刚来北城的那年,她跟着室友们逛了北城许多著名的景点。最大的感想就是北城不愧是古都,不管是历史建筑还是风土人情,都是其他新兴城市所不能及的。在这里,你可以看见古时候的皇城,也可以看到现代的摩登大楼,新旧的交替与融合在这座城市体现得淋漓尽致。
后来,随着学业越来越繁重,要忙的事越来越多,她就再没什么时间观察这座城市了。
到后来工作,每天穿梭在家与公司之间,她连喘息的时间都少,更别提其他了。眼里所能看到的,除了自己几十平的小出租屋,地铁上挤满的人,就是公司里各个面上如同斗鸡般精神、眼底却透着深深的疲惫的同事。
直到今晚,坐在谢知珩的车后座,温初念才惊觉,自己好像已经很久没有停下腳步观察周围的风景了。
她看着两旁干枯的大树,看着渐渐变得低矮的楼房,忍不住松开一只环抱着他的手。
伸起,张开,风从她的五指间穿过,了无痕迹。
温初念却在这个过程中感觉自己抓住了世间最可贵的东西,整个人忍不住又凑前了些,对着谢知珩的耳朵大声:“谢知珩,我好开心啊——”
谢知珩听见了,回她一句:“带你去更快乐的地方——”
二十分钟后,机车拐入一条小道,驶上山坡,最终在半山腰的地方停了下来。
温初念跨下车,摘下头盔,有些茫然地看向也摘了头盔的谢知珩,好奇地问:“这就是你说的更快乐的地方?”
四周看起来黑漆漆的,风很大,温初念没体会到他口中的更快乐,甚至觉得有些瘆人。
谢知珩轻敲了下她的脑袋,接过她手里的头盔放到车上,转身用双手蒙住她的双眼,在她耳边笑着说:“跟我来。”
视觉消失,什么都看不到,她感觉整个人都有些恍恍然的,只是顺着他的指引慢慢往前走。
不知道他要带自己去哪里,也不知他松开手会看到什么,她的心跳因为这未知的一切变得有些快。
走到某个地方时,谢知珩在她耳边说:“抬一下腳,要上一个台阶了。”
温初念抬起脚,却不太敢放下。
他在她耳边笑了声,又说:“可以了,落吧。”
她终于安心放下脚,又跟着他往前走了几步,谢知珩脚步一顿,低声问:“准备好了吗?我要松手了。”
温初念被他这态度搞得越发期待,嘴上忍不住揶揄道:“你就不怕给我的期待太高了,我看到了会失望吗?”
“不会的,”谢知珩摇摇头,“我觉得你会喜欢的。”
说完,他又补充了句:“因为我很喜欢,我感觉你应该也会喜欢。”
“好吧。”她点点头,笑着说,“那你松手吧,我要看看你喜欢的东西了。”——
作者有话说:最后一句话真是写得我哈特软软的,我们初念就是值得被惦念一辈子的好宝啊
题外话:
上辈子大概是跟上班有仇吧,一上班人就开始喉咙痛脖子痛头痛全身都痛了,每天都浑浑噩噩的,仿佛被吸干精气了
深刻反省中,希望下周身体不要罢工,能让我多多更新
辛苦宝贝们等我,这章还是评论区发红包(鞠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