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个月內涨了无数粉丝的脸。
是写了《滕王阁序》《洛神赋》《劝学》《十年生死两茫茫》《爱莲说》的脸。
是被数学科学协会邀请当副会长的脸,是拒绝了作协主席的脸。
“你是……陈默?”年轻人的声音有些发抖。
“嗯,能借一下吗?”
年轻人没有再说第二句话。
他把吉他递过去,站起来,让出了位置。
陈默接过吉他,在话筒前面的摺叠椅上坐下来。
他把吉他抱在怀里,调了调弦,然后抬起头,看了一眼苏晚瓷。
她站在人群中间,两只手攥著衣角,眼睛里有一种光。
不是惊讶,不是期待,是一种更亮的、像星星一样的光。
她不知道他要弹什么,但她知道,不管他弹什么,都会很好。
陈默低下头,手指放在琴弦上。
然后他弹了。
前奏不是任何一首流行歌。
它不像《成都》,不像《南山南》,不像任何一首在街头被弹过千百遍的歌。
它是一段陌生的旋律,不复杂,甚至有些简单,简单到像是一个人走在湖边,隨便哼出来的。
但那个调子里有一种东西,让人听了之后不想说话。
陈默开口了。
“潯阳江头夜送客,枫叶荻花秋瑟瑟。”
“主人下马客在船,举酒欲饮无管弦。”
“醉不成欢惨將別,別时茫茫江浸月。”
人群安静了。
不是那种“大家停下来听歌”的安静,而是一种更深的、更本质的安静。
像是所有人的耳朵都被那只手从琴弦上拨出的声音抓住了,挣脱不了。
那个年轻人站在旁边,嘴巴微张,忘了合上。
他弹了十年吉他,唱了十年歌,从来没有听过有人把一首唐诗变成这样。
不是配乐朗诵,不是念白,是真正的歌。
旋律和词严丝合缝地嵌在一起,好像这首《琵琶行》从一千年前被写出来的时候。
就是为了等今天的这个旋律。
他不知道陈默什么时候写的这首歌,不知道他什么时候练的吉他。
不知道他除了写诗、写赋、证明数学猜想之外还会唱歌。他只知道,他今天亲眼看到了一个天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