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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幕(第1页)

序幕

1

故事的结局是,你们渐渐遗忘了它的开始。通过遗忘达到某种取舍,如火山灰下,爱的庞贝,凝固在最后的瞬间。

沙夏发现他不再那么频繁而剧烈地梦见你了。如果平时足够忙,足够浑浑噩噩,很可能一整天都不会想起你来。不像刚到“这里”的时候。

刚到“这里”那会儿,一切都叫他想起你——院子里的青苔、石阶、芭蕉和竹影,属于那个墨绿色的夜晚;而峻峭的远山、柔顺的湖泊、朗月、疏星……则像家庭教师每天到访,向他重点复习你的存在。

好在爱如四季,一切都将化为雾霭而后消散。时间的腐败在于,喜欢背后做手脚,让每个人从目如刀锋,变为心有丝绒。

“许多事儿,不是想明白之后才能无所谓,而是无所谓之后,才能想明白。”

颜斯林这样讲是没错,但有时候,在想明白之前,他已经迷迷糊糊想不起来了——比如那次和你大吵一架,他气得摔门而出,咚咚咚冲下楼,发疯似的快跑了几十圈,最后蹲在狗尿味浓重的灌木丛边呕吐。

但那次是为什么?他全不记得了。

那些刀锋一样明晃晃的瞬间,钝了,锈了,被丢在柜子后面。他只选择性地记得一些丝绒般的时刻,你们美妙的日子中像山与湖,互为倒影的时刻。

2

从水下仰望:晨光**漾着,纷纷断裂。

沙夏喜欢每天晨起,到湖中游泳的感觉。自然界的物理现象是浪漫的,比如清晨,湖面总是铺着一层薄雾。他扎入水中,感觉自己健康、整齐、锐利,像一艘首次下水的潜艇,对未来充满掌控感……的幻觉。不止一次,在波光**漾中,他意识到你说得没错,“别活得像根发条,沙夏。别每天拧紧自己。你都离开了纽约、上海,来了这儿,你还是像根发条,不停地拧自己”。

刚来“这里”的时候,大不溜和小不溜都不敢下水。沙夏一游泳,它俩就焦躁不安地在岸边徘徊,狂吠不止,每每忍不住往水里探,刚湿了四条腿就赶紧逃回岸上。直到半年后的一天,大不溜偷吃了树树做的醪糟,醉到发起酒疯来,跑着跑着一脚跌进湖里,一米,两米,三米,不知不觉用狗刨式游出了好远,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变成沙夏的泳伴。

沙夏常常故意潜在水中,听它们在岸上的叫声,感到安心。入秋后,最开始他在湖中只能待十分钟,后来是十五分钟,现在可以游半小时。这个细节时常提醒他,时间消逝的速度有多快。

近水岸边,木质平台,四角立起四柱,搭成正方体框架,挂着白色纱麻幔帐。它时而胀鼓如帆,时而瘪向一侧,展现着风的形状。这座茶寮曾经是为你搭建的,虽然他清楚你可能再也不会来了。现在它成了游泳跳台,是个不错的用途,否则它会无时无刻不提醒沙夏,你曾经站在这儿,就在这儿,就在夕阳里,说:“这儿要是有个近水平台就好了……茶寮什么的,白帐子的那种……”

他一直记着,你的头发完全被晚霞染色,是金黄的。那天已经变得很遥远。

晴朗的下午,阳光被窗棂切割成块,成片成片地搁置在客栈的门廊上,如几张金箔。如果在光线强烈的时候登上山,飞几趟滑翔伞,会看到风平浪静的湖面呈现出一层皮革般的细细纹路。在强光下,青山会变成浅蓝色。

傍晚,凉快下来后,沙夏给院子里的豆梨、金银花和光蜡树浇水。日头像个坏掉的玩具车轮,一不留神就从山坡上滚下来。夕阳是满地锈色,是时空交错的熔点。浇完水,只要稍稍蹲低,就能看到露珠在星星点点地燃烧着,每一滴都饱含晚霞。

树冠上缀满了窸窸窣窣的声音,意味着晚风总是在这个时候,不请自来。

3

风起,云裂开,满月如一枚锆石,被完整地剥露出来。

山崖上亮如白昼。风眠湖就在一箭之远,湖面如一匹墨色的丝绸,谦逊地铺在山脚下。月光在湖中央剖出一道长长的光痕,如一柄静置的银剑。

风如约而至,如此柔韧、绵缓,还有令人无法抗拒的塞壬[1]之邀。

他听到天空在召唤他回家。

他起伞,冲向崖边。伞衣恰正,南风二十里,天时地利、完美无缺。当脚尖离开悬崖,风一把托住他,力道这样诚恳,那种可靠与温柔,几乎叫他感到泪意。这个世界上能像这样托住自己的,毕竟不多。沙夏感觉自己完全融化在月华之中了,化成一弯伞弧下面缀着的那个小黑点,像夜色中的蒲公英,就这样飘向星海。

你走后的很多个夜晚,他就是这样度过的,戴上耳机,放一首当下喜欢的歌,起伞,去夜空滑翔。莫兰迪色系的大地,灯光缀成金线,勾勒出一幅安宁的人间美景。这是多么静好的世界,仿佛是七十亿人都不存在的星球。这个星球只有他一个人活着,此时此刻,活在空中,活在风里。

他对这一片地貌过分熟悉,几乎闭着眼睛也能知道哪里适合降落。虽然他一飞起来,就根本不想降落。截至2010年,滑翔伞的世界纪录,是随风飘了五百公里。沙夏不觉得那个距离不可思议,只要是个好风天,盘住了气流,他也是个在空中乐不知返的顽童,俯仰,摆**;当天地近墨,耳机里的歌单列表刚好听完一轮,沙夏用一个漂亮的“大耳朵[2]”,回到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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