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十日。
早上,七点。
青梧省,绿森市。
火炬街道商业街,金茂律师事务所。
徐德从律所正门走出,他穿过马路,直挺挺向著律所对面的早餐摊走去。
早餐摊是粥铺。
几张桌子三三两两放在街道上,桌面还摆放著一次性筷子与纸巾,摊主守在两个冒著氤氳白汽的蒸笼旁,忙得额角渗汗,手忙脚乱地招呼著客人。
其中一张桌上放著一些早餐,几个人围坐在一起分食。
正是从李家村赶来,连觉都没睡的林月王超,以及王梅母子。
“噠噠噠。。。。。。”
徐德踩著晨光快步走来,一屁股坐在桌前的空位上,手腕一扬,一个厚厚的信封『啪地落在王超面前。
“按事先说好的,这是给你的报酬。”
“哟?”
王超原本还蔫巴巴的吃著东西呢,听闻此话,当即眉头一挑。
他放下手里的烧饼,將信封拎起拆开,往內一瞅。
十张崭新的百元大钞赫然在目!
“哟呵!”
王超眉毛龙飞凤舞的扬著,饭也不吃了,美滋滋的数著。
虽然就十张,但他还是翻来覆去,不断数,数的不亦乐乎。
徐德收回眼神,他又走向摊主那边,看著琳琅满目的食物有些犹豫,旋即只拿了点便宜咸菜,以及一碗便宜白粥。
接著便坐在桌前,默默吃了起来。
见此一幕。
林月忽的一顿,她用余光瞥了眼徐德碗里寡淡的粥菜,稍稍迟疑,用筷子夹了两张金黄油亮的肉饼,放在店家备好的竹碟中,推到对方面前。
徐德顿住,抬头看去。
“昨晚谢谢你了,今天我请客。”
林月侧过头去。
“不然。。。这起民事诉讼委託案我指定是做不成了。”
没有徐德,哪怕民诉抚养权她胜诉了,那也没办法留住孩子,虽说不会在履歷上留下污点。。。。。。
但她打官司,可不是为了专门给履歷『美容的!
“嗯,互帮互助。”
徐德隨口道,他需要借对方的身份让自己多一丝合法,所以算得上是互相帮忙,没谁千谁的。
林月却反没在意这个,而是反问道:
“昨晚。。。你给那个李丽钱了?”
徐德顿了顿,没有否定,隨口笑道:“走不通的路,可以用钱来走通。”
“多少?”林月又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