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尘螻蚁,何须在意?”
李念远那句清冷淡漠的话,仿佛还在耳边迴响。
看著那几道白色的流光,彻底消失在天际的尽头,吴长生依旧站在原地,久久没有动弹。
周围,跪伏在地的凡人们,已经陆续站起身来。他们交头接耳,脸上带著兴奋与激动,唾沫横飞地討论著刚才那如同神跡般的场面。
“看到了吗?那就是仙师啊!跟画里画的一模一样!”
“为首的那个仙子,可真漂亮啊!我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好看的人!”
“我听说啊,那位仙子,就是咱们镇上出去的金凤凰,李念远!”
“真的假的?!”
喧闹的声音,像是从另一个世界传来,模模糊糊,飘飘渺渺。
吴长生什么也听不见。
他的世界里,一片寂静。
他那双向来平静无波的眸子里,此刻,正翻涌著一种无比复杂的情绪。
有失落,有茫然,有感慨,甚至,还有一丝……连他自己都未曾察觉的刺痛。
他嫉妒吗?
不。
他没有嫉妒。
他比任何人都清楚,李念远能有今天的成就,是她自己的机缘。先天道胎,万中无一,她本就不是池中之物。相比於在青阳镇这个小地方,嫁给一个凡夫俗子,平淡地过完一生,或许,成为一名高高在上的修士,拥有更广阔的天地和更漫长的寿命,对她而言,是更好的归宿。
他应该为她感到高兴。
他也確实……为她感到高兴。
那,他怨恨吗?
怨恨她的“相见不相识”?怨恨她的那句“凡尘螻蚁”?
不。
他也不怨恨。
换位思考一下,如果自己是一个高高在上的修士,路过一个凡人城镇时,会去注意街角一个衣衫襤褸、毫不起眼的乞丐吗?
不会。
顶多,就是一眼扫过,甚至连半点印象都不会留下。
她没有认出他,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十年过去了,她早已从一个梳著羊角辫的小丫头,出落成了亭亭玉立的仙子。而他,容貌虽然没变,但气质、神態,早已被十年的孤独和沉睡,打磨得与过去截然不同。
更何况,在她心中,自己或许,真的早就“不在了”。
一个早已死去的人,又怎么可能,会出现在她眼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