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下头盔。
那一瞬间,光刚好落在她身上。
墨绿色的车身还没熄火,酒吧门头的暖黄灯光从侧面漫过来,在她身上镀了一层暖晕。
马尾扎得不高不低,被头盔压得有些乱,碎发垂在耳边。白色T恤,牛仔裤,干干净净的一身。手臂有薄而流畅的肌肉线条,腰细腿长,像随便一拍就能当杂志封面。
她随手撩了撩头发,抬起头,朝这边看过来。
眼神很亮,没有闪躲。光照在她脸上,钟寒松看见了她鼻梁上那颗很小的痣。
对方愣了一下——那种被人盯久了之后的本能反应。
然后她的眼神里多了一点别的东西:好奇?意外?
钟寒松不知道。
她只知道,第一次,自己手里的烟忘了抽。
她已经见过无数种光。清晨的,黄昏的,雨后的,雪中的。英伦的雾光,纽城的楼影光,港城的霓虹光。
但她从没见过这样的光。
一个人,站在这里,就像光本身。
清爽。干净。像夏天的风。
不是那种惊艳到让人第一眼就屏住呼吸的长相,而是那种——看一眼,还想再看第二眼;看第二眼,就移不开了。
钟寒松忽然想起盛砚刚才说的话:“上半场的主唱就是那个年轻漂亮的老板。”
不知道为什么,钟寒松觉得,应该就是她。
那张脸看着实在太过年轻。灯下看过去,像还没毕业的学生,干净得过分,清爽得过分。
她的脑子里忽然闪过一个念头——小时候跟着舅舅去片场,和他一起透过取景器看人的样子。舅舅是业内公认最会用光影的导演,他说过:有些人的脸,天生就该出现在镜头里。
眼前这个小孩,好像就是那种脸。
适合那种电影。那种光影交错的,温柔又锋利的,让人看完会发呆很久的电影。
她们隔着几米的距离对视。
一秒。两秒。
钟寒松生平第一次,想拍一个人。
她举起手机,按下一张。
咔嚓。
声音很轻,但在安静的夜里格外清晰。
那个人还愣着。
“不介意吧?”她的声音很淡。
但钟寒松没等回答,想拍就拍了,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