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贞吉说出此话,极易让人觉得顾衍等人的《惠民恤民策》是在他的精心指导下,撰写出来的。
其实,他一个字都没有参与。
隨即,一名书吏將文书率先交给年龄最大的周希旦。
高拱开口道:“老夫不喜听虚话,照著你们上次奏疏的方向来讲即可。”
“赐座!”高拱想了想又补充道。
当即,顾衍等七人都坐在凳子上,开始挨个阅读文书。
……
片刻后,文书传到顾衍手中。
顾衍看完后,两眼不由得亮了,心中道:不愧是阁臣,薑还是老的辣啊!
高、张两大阁老这次擬定的惠商恤商之策,不是条例,而是法令。
其名为:惠商恤商令。
要知,法令与条例的约束能力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法令只有以皇帝的名义才能发出,范围一般都是覆盖两京十三省;条例大多是由各个衙门发出,可能就覆盖一衙或一地。
违背法令要治罪,违背条例最多也就被训斥一顿。
比如,一些官员触犯了《一炷香条例》,最多会被上官训斥,令他们下次注意,但若上升到法令,触犯之后,乃是要治罪的。
二人知晓,涉及巨大利益之事,条例难行,唯有立法。
故而將条例改为了法令。
这则《惠商恤商令》的主题是:还利於商,还权於市。
主要涵盖六道法令,分別是:
其一,设“预支银”令。
其二,设“官商拖欠商款终身追责”制。
其三,设商贸投诉司(內阁直辖)並在正阳门外置商贸投诉箱。
其四,对经营资本小於百两银的小商贩减免三成税收,即日生效。
其五,规范货幣兑换秩序,私铸铜钱者,斩首示眾。
其六,严打勒索敲诈良商的官吏与破坏市场的奸商,一经发现,罪加二等。
……
什么是好政策,能够落地执行的就是好政策。
这些法令具体而细腻。
不像以前一些官员提到的那种大而空的钱法改革、税法改革等,看著挺好,但如镜水月,根本不考虑有没有生根发芽的土壤。
高拱与张居正非常清楚当下的大明不能迈太大步子。
另外,此文书只言惠商恤商,连重商兴商类的话语都没说。
若直言“商重於农”,立马就会有一群顽固的官员跳出来,用诸如“掠夺民时、诱民弃本”之类的理由进行抨击。
兴商,需要发扬日拱一卒的精神,慢慢来。
文书的最后。
因户工二部尚书称只能暂时只能拿出三十万两银,內阁便將结清京师商人商款的时限定在今年十月之前,即限期六个月。
《惠商恤商令》在隆庆皇帝点头后,將在全国施行。
至於地方官衙拖欠的商人的旧款,高拱与张居正知是一团烂帐,並没有定时限,只要求从速处理。
……
七人阅罢,周希旦率先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