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件事情?
是了,是为小芳找婆家的事情。
颜母的心中一阵厌恶,但伸手不打笑脸人,她只好听琴姐继续往下说。
“我跟你讲,我费了老大的劲,终于给小芳相好一个理想的对象……”
说完,她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相片,递给颜母。
虽说心里厌恶,但颜母还是把相片接到手里,并仔细地看了几眼——看样子,这人怎么都有二十五往上,面相倒是挺好,就是站姿有点奇怪。
颜母仔细地看了看那人的双脚,故作平静地问道:“这人的脚……”
琴姐的眼神有点闪烁,但还是诚实地回答道:“脚摔伤过,没治好,落了个跛脚的毛病!”
不满直接写在颜母的脸上。
但她不好发作,毕竟人家也是一番好意,况且自己的女儿也有缺陷——这两点合在一起,她没有发作的道理。
不发作,不代表她就认同。
她把相片还给琴姐,默不作声。
这就说明她看不上那人。
琴姐自然知晓。
她也不恼,而是看了颜小芳一眼,意味深长地说道:“别看这人是个跛脚,但这人家境殷实,人又老实,你家小芳要是跟了他,肯定有好日子过!”
颜母依然默不作声。
明白事的人,都知道这代表着什么。
不过,琴姐没有放弃,把照片推到颜母的面前,说道:“这小伙名叫何其伟,家住星罗镇崇文村,家里专做芦柑出口生意,家庭条件好着呢!我跟他说了小芳的情况,人家表示没有意见,还准备择日来这边看看人……”
这是自作主张啊!
颜母这一下可来气了,直接把相片甩过去,一张脸拉得老长。
扯亲说媒,哪有脸皮子薄的。
琴姐仍是笑嘻嘻的,慢慢起身,留下那张相片,走了。
见她离去,颜母真恨不得啐上一口痰。
忙完手里的事情,小芳走了过来,见桌子上的相片,就好奇地拿到手上,并问道:“妈,这人是……”
颜母气愤地指着已经远去的琴姐,回道:“那人给你介绍的对象,跛脚一个!”
小芳急忙扔下手里的相片,嗔怒道:“妈,我今年才十七岁,找哪门子对象!”
颜母说不出话来——是啊,女儿才十七岁,还真不是时候……